泌阳县地形复杂险要,素有“淮西门户”、“宛东屏障”之称,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置县两千多年来,境内发生有史可查的较大战事或有深远影响的军事行动达四十多起,如秦、齐、韩、魏联合攻楚的“夹沘而军”,汉末曹、张舞阴之战,宋、金牛蹄之战,李自成三打泌阳,角子山捻军起义,鄂豫边三年游击战争,桃花店、华山抗日阻击战,少拜寺围歼泌阳国民兵团等。
泌阳人民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历代重要的农民起义大多在这里活动和战斗过,播下了人民武装斗争的火种。民国16年(1927年)泌阳建立中共组织后,组织人民开展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组建了农民赤卫队、红军游击队、农民抗日自卫队,创建了以焦竹园、邓庄铺为中心的鄂豫边革命根据地。在“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向红军、新四军和八路军、解放军输送了大批干部和兵员。
建国后,泌阳民兵组织,为巩固政权,维护治安,保卫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一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募兵
募兵制西汉已经出现,宋代成为主要兵制,明、清代都曾实行募兵制,它是以招收形式募集兵员的制度。招兵单位派出人员,竖旗招兵,有愿者,报名登记,按上手押,即算入伍。民国16年(1927年)前仍沿行此种兵制。
第二节 征 兵
征兵制在商周时已出现,秦代始大规模地推行。东汉后期征兵制度遭破坏。民国17年(1928年)国民政府改募兵制为征兵制,泌阳县实际从抗战初期开始实行。依民国《兵役法》,凡年满18岁至45岁之男子,除服常备役(地方武装)外,均服国民兵役。平时,凡年满20至25岁的男子,经检验合格、抽签中签者,即征集入营,服常备兵役。国民兵役征集手续同上。名曰依法征兵,而有钱有势者买通官府,弄权作弊,大多脱免,当兵者多系贫家青年。广大青年苦于当兵,躲、逃兵役现象时有发生。官府及军队就采取抓兵、拉兵(抓壮丁)办法征兵。有的被抓住以后,绳捆索绑,押送师管区,犹如囚徒。逃跑者一旦被抓住,轻者严刑拷打,重者枪决。民国33年春水、龙王庙一带26个村庄两千多户群众,被抓丁7次,抓去1100余人。马庄农民马国富抓走后死在外地,妻子和两个孩子逃荒要饭饿死在破庙里。春水街青年农民苗田为躲壮丁,亲自用菜刀剁去两个手指。
第三节 志愿兵
志愿兵制是自愿参军的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历次革命战争时期至新中国成立的1954年一直实行这种兵制。解放初,泌阳人民为保卫胜利果实,有650名青年志愿加入人民解放军,投入解放全国的战斗。1950年美国发动侵朝战争后,广大青年基于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热情,报名抗美援朝者达6000余人,有1200余名青年被批准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参军热潮中,出现了许多父母送子、妻子送夫、兄弟争相入伍的动人事例。
第四节 义务兵
1955年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3月7日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1984年5月31日又改为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一、现役
依照国家《兵役法》,青年服兵役为应尽的义务。在每年征兵中,农村征集家庭劳动力比较充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城市征集18~20周岁的高中毕业男性公民。女青年只征集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8~19周岁。征集时,县、乡(镇)成立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征青年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在应征对象中,经过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县征集办公室批准人伍。除1961年、1966年、1967年、1972年、1974年未有征兵外,其余年份泌阳县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征兵任务。同时,从1956年开始为空军选调飞行员。凡有任务的年份,均圆满完成任务。1984年官庄高中为国家选送4名飞行员,受到省政府、省军区表彰。
二、预备役
泌阳县1955年开始实行预备役制度。预备役人员有军官和士兵两种。预备役军官:凡退役的军官和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伍士兵、高等院校毕业生、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及非军事部门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职务、级别和德才表现,分别定为不同职衔的预备役军官。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预备役士兵:凡系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伍士兵、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男性公民,均编入预备役序列,1969年中止。1979年恢复预备役登记后,将18至28岁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基干民兵转入一类预备役;29至35岁的普通民兵和退伍军人编人二类预备役。县人民武装部对预备役官兵进行造册登记、管理和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