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收
【税务工作概况】地区税务局辖13个单位,其中:县市税务局10个,地直征收处1个,税务稽查大队1个,税务干部学校1个。全区基层税务所、站、队245个。共有干部职工2341人。1992年,全区税务部门遵循年初提出的“强化职能、服务改革、带好队伍、完成任务”的工作思路,采取一系列科学举措,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全面完成税收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全区共组织各项收入38124.9万元,比上年净增6542万元,增长20.7%,其中,工商税收完成35294.3万元,是年计划28640万元的123.23%,比上年增长23.04%,增收6609万元,增长幅度居全省首位。为了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全区税务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实行税收目标管理,层层落实收入计划。为了确保组织收入作顺利进行。全区各级税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目标管理奖惩办法,把税收任务同税务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任务到所,责任到人,超收奖励,短收处罚。使大家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充分发挥了积极性,保证了全区税收任务的超额完成。
(二)切实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款流失:一是狠抓两个重点管理,即加强对重点征收单位的管理,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给予重点保证,确保征收任务的完成;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对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驻厂征收,既管征税又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支持企业生产发展,千方百计涵养税源。二是认真开展国营、集体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增值税结算工作,收回税款528万元。三是加强地方税规范化管理和集体企业财务规范化管理,对城镇集体工业、商业、供销社、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分别制定了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县市局建立健全了财务会计报表分析汇总上报制度;对各级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收支建立健全了预决算审批制度。四是狠抓各项征管基础建设。制定了统一的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检查、违章处理制度、规定,全面换发了税务登记证(卡)。
(三)积极清理企业欠税,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全区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欠税缴纳滞纳金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清理企业欠税。一是要求从领导到专管员经常深入欠税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抓住有利时机清缴税款。二是对确属生产急需的暂时欠税,除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让企业制定入库计划,三是对屡清屡欠、屡清不交的采取强制措施,扣交入库.四是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组成清欠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欠税问题。通过上述措施,全年共清理新旧欠税5000余万元,使欠税额压到了最低限度,保证了全区税收任务的完成。
(四)坚持以法冶税,严厉打击偷抗税行为。为了进一步加强以法冶税和执法队伍的建设,1992年元月地区税务局成立了税务稽查大队,各县市税务稽查队也充实了人员,制定了工作规程,积极开展税务稽查工作。同时,发挥“两室一站”(税务检察室、治安室和火车站检查站)作用,严肃查处偷、抗税案件,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全区税务检察室、治安室、检查站、稽查队共查补和追回税款1123.7万元,行政拘留36人,行政警告29人,维护了税法的严肃性。
(五)加强税收科研和学会工作,积极为税收工作服务。1992年全区税务系统共整理出有价值的调查报告21篇,为地委、行署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地区税务学会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届学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税务学会的领导机构,修改完善了税务学会章程,并对学会今年的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六)坚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素质。各级税务部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和十四大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狠抓了税务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学习雷锋和全国税务标兵李明伟的事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学、比、争”(学先进、比贡献、争当税务系统优秀标兵)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学英模见行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区税务系统的税风税貌有了新的改观。(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服务改革的税收措施】1992年,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地区税务局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制定了支持服务改革的配套措施:(一)从5月1日起,改变批发扣税办法,把原来的商业批发单位和自销工业企业代扣零售环节营业税,改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征收并及时调整了税负。(二)本着“扩大能力、调整结构、降低消耗、争创名牌”的原则,积极支持全区酿酒工业的发展。(三)对国营商业企业实行集体承包经营,收支统一核算,自负盈亏,执行国营商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按国营企此经济性质对待,并享受税收优惠。(四)国营企业实行各类承包经营的税收征收方式,根据企业财会制度的健全与否,分别实行查帐征收、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五)国营商业企业在本地辖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执行国营企业财务制度,收支如实报帐,原则上营业税回统一核算地缴纳;属承包形式的一律由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税款。(六)县、乡干部分流新开办的经济实体,属生产性项目(除国家规定的30种长线产品和“八小”企业即:小烟厂、小酒厂、小毛纺厂、小棉纺厂、小炼油厂、小油漆厂、小轧材厂外)的,可比照新建乡镇企业,按规定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服务项目的收入、符合豫税发(1992) 55号文件《关于对县乡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实体征免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国营企业等纳税户挂靠的不能视为新办实体,仍按规定照章纳税。(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税务促产增收】1992年,全区税务部门进—步增强服务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促产增收活动,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支持乡镇企业发展、为全区经济发展积累了资金。全年共实现促产项目288个,为331户企业减免税款3160.7万元,新增销售3930万元,新增税利371万元。主要做法是:(一)更新观念,调整促产增收工作思路。一是改税务部门减税让利促产为帮助企业练“内功”,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应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以扶持效益好的企业为主,积极支持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二)采取“三个结合”制定促产增收规划,—是内外结合。按照省局关于促产增收工作的意见,结合地委、行署制定的经济发展规划,地区局提出了全区促产增收工作要实现的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二是上下结合。各县市局和地直征收处,根据地区局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具体计划,做到县局有规划,税务所有促产重点,专管员有促产项目,上下结合,一级抓一级,确保全区促产增收目标的实现。三是长短结合。各级税务部门既有当年计划,又有长远规划,既有年度计划,又有短期安排。做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三)积级探索拓宽促产新路子,一是各级税务部门努力改进促产手段,在用好“硬件”促产的同时,重点开展管理、信息、智力等“软件”促产,提高了促产工作的效果。二是在促产方式上由单一项目、单一课题促产向全方位综合促产扩展。三是由微观促产向宏观促产扩展,引导广大税务干部积极参与本县市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论证,当好政府的参谋;各级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当好企业的顾问。四是由单—部门促产向多部门配合联动促产扩展。各级税务部门主动与银行及企业主管部门联系,共同到企业了解情况,研究解决企业的困难。促进企业的发展。(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税务系统微机开发利用】从1985年开始,经过几年的不断摸索,到1992年,全区税务系统的微机开发利用已初具规模:11个征收单位税收的计划、会计、统计以及人事档案都实现了微机化管理,西平县和驻马店市还进行了微机开票试点。止年底,全区税务系统共配置微机53台,打印机35台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微机操作人员45人,技术员10人。为了搞好微机的开发利用,地区税务局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办法对各县市局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技术水平。(二)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规则》,制定了本地区《计算机操作规程》、《机房工作规程》等制度,对计算机的软件和硬件及附属设备实行规范化管理。(三)积极做好《税收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做好了泌阳、遂平、汝南、正阳四县的推广准备工作。微机的开发利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了征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利于排除征管工作中的人情干扰,促进了廉政建设。(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税收大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1992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和省政府、行署的统一部署,9月1日一12月20日,全区开展了税收大检查工作。检查的范围包括国营、集体、私营和联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业户在1992年发生的违反税收法纪问题,以及1991年未检查未纠正的违反税收法纪问题,必要的可追溯到以往年度。在这次大检查中,全区25078个集体、私营和个体工商业户参加了自查, 自查面达100%。自查有问题的8775户,占34.99%;自查补税139.8万元。在自查的基础上,全区抽调骨干608人,组成178个组,重点检查了12177户,检查面达到48%。查出有问题的10257户,占重点检查户数的84.23%,查补税款845万元。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工业企业普遍存在隐瞒收入,乱摊成本,虚列费用,挤占利润的现象,部分商业企业名为国营、集体,实际是个体经营或个人承包;个体工商业户普遍存在不申报,不盘存,不设帐户、帐薄等问题,偷漏税现象较为严重;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比较薄弱,漏税面较大。(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税务行政复议与法制】1992年是全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深入发展的一年,全区各级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省税务局的安排部署,完成复议机构向法制机构过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对基层税务行政法制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年底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检查评比中名列第一,并在全国税务行政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受到了国家税务局领导和与会同志的好评。主要做法是:(一)建立法制机构,实现复议工作重点的转移。为使复议工作逐步走向法制轨道,地区税务局先后在驻马店市税务局开展了税收法制工作试点,在汝南县税务局进行了税务专管员执法行为的试点,选择遂平县税务局作为执法监督员的试点。在此基础上从10月份开始,各县市陆续成立了法制机构,228个基层税收单位配备了执法监督员。强化了执法监督检查。(二)认真贯彻落实《税务专管员执法规程》,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地区税务局选择汝南县作为试点。该局在试点过程中,把《执法规程》印成小册子,全局税务干部人手一册。并根据《执法规程》,把执法行为总结为18个类型,针对容易出现的随意性倾向,制定了具体的处罚细则;全区通过推广汝南经验,出现了“一多一少”的局面,即收入明显增多,违纪现象明显减少。(三)积极清理具体行政行为深入开展执法大检查。这次主要清理检查减免税政策是否得到落实以及减免税资金的管理等。在方法上首先由执法监督员对本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县局统一组织检查,全区共清理具体行政行为5639起,其中合法的5510起,实体合法,程序不全的89起,违反纪律、法规的40起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正确处理。(四)坚持实事求是作风,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区各级税务部门在审理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维护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威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有效地发挥了复议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年共接到复议申请15起,经审查受理12起,结案12起。其中维持4起,占33.3%;共计退还误征税款、罚款、滞纳金等62744.80元。(冯爱杰 王振毕 刘家骥 石 威)
【税法宣传】1992年,各级税务部门会同宣传、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活动,—是4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二是9—12月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百日宣传活动。为了搞好宣传,各级都成立了宣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地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悬挂宣传标语、举行文艺演出、开展知识竞赛,组织税法宣传一条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有的县、市领导同志发表了电视讲话,正阳县把税收知识编成教材,在中小学生中宣讲,普及税法常识。在宣传活动中,全区举办厂长(经理)、财务人员培训班25期,培训人员2807人,税务部门组织2156人参加了《征管法》考试;组织有关人员22165人参加了“征管法百题知识竞赛”,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税法逐步深入人心,税收工作进一步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税收征管法》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1992年全区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两个文明”—起抓,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一是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学习李明伟,祝明德先进事迹的活动,激发了干部职工学先进、比贡献的政治热情,提高了政治、业务素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其中张海龙、黄运良、管维华、党员成、王英、林晶被团地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刘永长、刘希贤获“河南省税务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白书芳、刘淑芳分别被授予全国和全省税务系统“三八”红旗手;熊忠、叶启忠分别被授予全国和全省税务系统青年标兵;魏丙寅被国家税务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优秀政工干部称号。二是狠抓廉政建设,依法治税、廉洁从政蔚成风气。全区税务干部职工拒吃请4035人次;拒收礼品621人次,计款2.4万元;拒收现金1322人次,金额达1.7万元。三是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1992年又有10个单位被命名为文明单位,使全区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达到219个。其中省级文明单位有驻马店市、汝南、平舆、确山、西平、上蔡6个税务局;地级文明单位34个;县市级文明单位179个。还有汝南、平舆、泌阳、驻马店市4个县市的税务系统被县市政府命名为“文明系统”。(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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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综合治理】1992年,全区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把综合治理同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全区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落实责任制为中心,层层建立和完善了“目标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会客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月考核,季检查,软件抓指标,硬件抓落实。二是加强防范,狠抓管理。为了防患于未然,全区税务部门,对机关家属院普遍实行“六有封闭式”管理,即;有牌、有封闭式院墙、有门卫值班室和值班员、有紧急报警装置和会客登记、有家属区治保组织和值班打更巡逻人员、有住户分布示意图,并发动群众参与管理,共同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强法制建设,狠抓宣传教育。各级税务部门利用收看有关录相、上法制课、办黑板报和宣传橱窗等形式,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提高了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学法执法的自觉性。通过上述措施,使全区税务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区九县一市税务局先后被地、县(市)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地区税务局机关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冯爱杰 王振华 刘家骥 石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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