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城市社会福利事业】1992年全区有城市社会福利院12所,收容遣送站2所。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58名,收养院民263人。其中收养老人199人,孤儿13人,精神病人7人,呆痴34人,代养10人,近几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止1992年底,由地方财政、民政部门、社会集资等共同筹集资金29万元,改进和维修社会福利院900平方米,新建福利院1930平方米。大多数福利院为砖瓦结构,院民生活费月平均42元。各福利院还因地制宜地开展了生产经营活动,年创纯利润2万余元。(张跃勤)
【城镇福利生产】1992年全区有福利企业38个,生产人员414人,年创产值893.5万元,实现利润63.35万元。各企业狠抓管理,引进人才,注重科技进步,狠抓产品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福利企业确山县造纸厂的产品被轻工部评为科技二等奖。该年全区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276人。(张跃勤)
【农村五保供养】1992年全区农村五保户有18535户,20311人,占全区农村总人口数的3‰。全区193个乡(镇)的五保供给(主要指口粮、生活款)全部实行了乡、村统筹,全年共统筹粮食1112.4万斤,款663.7万元。五保户供给政策全部落实,五保户生活问题基本得到保障。1992年新办乡级敬老院13所。经检查验收,全区建成合格的乡级院88所,村办敬老院222所,入院五保老人3984人,占五保老人总数的19.7%。汝南县实现了乡乡都有敬老院。农村敬老院普遍开展了生产经营活动,院办经济纯收入60余万元,全区有18所敬老院被评为地级文明敬老院。上蔡县杨集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级文明敬老院。(张跃勤)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1992年全区共发行社会福利奖券310万元,实现销售260万元。共筹集社会福利奖金79.8万元。其中上交中央、省募捐委员会20.8万元,县级筹款留用53.8万元,地区筹集资金5.2万元。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领导高度重视。地、县(市)民政部门领导大多数都亲临现场进行宣传、讲解,发售奖券,推动了此项工作的进展。(二)福利资金投放快。地区扶持敬老院等福利事业单位13个,用款1.5万元。(三)财务管理有所加强,8月地区募捐委员会在上蔡县举办了全区募捐财会人员培训班,提高了人员素质,理顺了财务管理的程序,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四)返奖率有较大提高。各级募捐委员会直接到厂家批发购买商品,节约10万元,全部用于返还奖金,使规定返奖由55%提高到70%,奖券发行量比上年提高50%。(张跃勤)
【双拥工作】1992年,全区广泛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把双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地方积极主动为部队排忧解难,支持部队建设。一年来,为保证军供粮、油、煤补贴达100多万元,办理随军家属入户107人,子女就业457人,帮优抚对象盖新房115间,修旧房2158间,解决柴油367吨,化肥644吨,夏秋两季帮拼、帮种。部队也积极支援地方建设,为驻地群众办好事。板桥至驻马店市供水工程,确山水泥厂等大型工程都洒下了驻军官兵辛勤的汗水。3月4日新安店车站有一火车头因线路老化失火,空军场站全体官兵及时出动,奋战二小时扑灭了大火,挽救了数百万元的损失。空军仓库为驻地修桥8座,为10眼水井加高了井台。军民共同浇灌的双拥鲜花结出了丰硕果实。驻马店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13个单位受到省级表彰,上蔡县退伍军人张付轩被民政部、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和全国军地两用人才开发先进个人;15个单位和5人被地委、行署、军分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模范;23个单位和9人受到地级表彰;坦克师42团被河南省委、街政府、省军区命名为“拥军爱民模范团”;炮兵旅被全军评为学雷锋先进单位。(黄国忠)
【优待抚恤】1992年,地区民政局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制定了对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重申了对三等伤残军人和烈属治病问题由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的规定。全年追认烈士4人,伤残升级12人,迁入备案的160人,取消伤残资格9人,补证52人,以民政部门为主,农行、粮食、人武部门通力合作,完成了1992年度的农村优待工作。全区共优待24282户,计款3308869元。烈属优待面为100%,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面为20%,伤残军人优待面为6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待面为8%,义务兵责任田免除广摊派和义务工。对二等伤残军人,免除了农业税、各种摊派和义务工。为引导优抚对象奔小康,将义务兵的优待金储存起来以备急需。全区建立优待金储金会1595个,累积储金604万元,扶持实体134个,安排优抚对象就业8269人,净增值36万元。(黄国忠)
【优抚事业单位】全区有优抚事业单位10所,其中7所烈士陵园,3所光荣院。1992年对这些单位进行了整顿,引导他们在搞好自身管理的同时,开展多种服务,积极组织创收,全年共创收6万元。(黄国忠)
【退伍安置工作】1992年,全区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XXXX人,其中城镇安置占59%,农村安置占41%。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352人。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指令性安置,行署下发了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查接收,不给造假者以可乘之机。三是根据退伍军人在部队和退伍后的表现,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表现好的从优分配,差的缓期安置,不符合政策的坚决不予安置。四是重视新形势下对退伍军人的管理教育。五是积极探索改进安置办法。六是帮助农村退伍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共解决生活用款2.3万元,帮助158人修建了住房,40多人解决了治病、婚姻等实际问题。
全区共接收军地两用人才275人,开发使用226人,开发率达82%,其中确山、汝南、正阳等县开发率达100%。1992年在全国培养和开发两用人才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推荐上报的上蔡县残退军人汽运公司经理张付轩,被民政部、总政治部树为全国两用人才先进个人。(崔增荣)
【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驻马店地区建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个,服务站8个,配备工作人员28名,服务用车15台。截止1992年底共接收294人,其中,师职干部5人,团职以下152人,退休志愿兵4人,无军籍职工133人。全区所、站积极开展商业服务、租赁、加工、养殖业等各项经营活动,年创利润10万元。(木国干)
【基层政权建设】1992年全区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积极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推动了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截止年底,全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村已达1955个,占村委总数的70%。在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了村民自治村示范活动。全区第一批示范村达200个。地区侧重抓汝南县老君庙示范镇和其他县、市的联系村,并配合省民政厅抓汝南示范县。汝南县确定70个村为第一批示范村,其他各县、市也都选择了10至15个领导班子强,工作基础好的村,作为示范单位4月,省民政厅在汝南县召开了全省村民自治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了汝南县的经验。此外,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先进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先进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模范村(居)委会主任评比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王金生)
【婚姻登记管理】1992年全区申请登记结婚的74.394万对,登记率100%,合法率99.5%。为严格控制早婚,治理违法婚姻,大力进行婚俗改革,努力提高结婚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全区县(市)乡都成立了婚姻管理委员会和婚姻管理领导小组,村有红白理事会和信息员,基本上形成了网络。对违法婚姻进行综合治理,从而出现了结婚登记率提高,违法婚姻下降的新气象。(张振忠)
【殡葬改革】1992年,殡葬改革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区3个殡仪馆火化尸体2052具,火化率比上年提高20%。全区平坟3600座,建立收益性公墓2处。(张振忠)
【残联组织建设】截止1992年底,全区19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残协组织142个,占应建数的72.1%,并有7个县(市),乡级残协已全部建立,全区残联系统专职干部312人,专职正副理事长12人。(郭国立)
【残疾人教育】1992年8月,地区残联举办聋儿语言训练师资家长培训班,邀请山东省烟台市聋儿康复中心优秀教师袁冰洁授课,58人参加了培训。部分县也举办了聋儿家长培训班。全年在地县参加培训的培训教师35人次,家长147人次。聋儿语训工作全区由1991年的3个班17人发展到8个班99人。(郭国立)
【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1992年,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落实比较好。全区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02例,累计完成6034例,脱盲率100%。10月份地区残联分别在地区中医院、上蔡县医院、正阳县中医院设置了儿麻矫治手术点,在省“三项康复办”的支持下,邀请4名儿麻矫治专家在12天内,为123个儿麻后遗症患者进行矫治手术,到年底已完成儿麻矫治手术536例。全年测试聋儿97人,制作耳联56耳,配备助听器14人。(郭国立)
【第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法定的“助残日”。1992年“助残日”,全区有23家医院走向街头,为残疾人义务咨询,解答康复医疗保健方面的问题;有67位地、县主要领导看望了42家残疾人家庭,走访了24个福利企业;出动宣传车、宣传队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294名残疾人为社会进行各种义务服务;各县残联组织有残疾人参加的宣传小分队演出14场,观众达19000人次。(郭国立)
【残疾人劳动就业】全区残联系统共兴办福利企业20个,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114人,年创产值240万元,利税22.6万元。截止1992年底,全区有2450名残疾人在城镇非福利企业工作,有3233名残疾人在民政、街道办事处创办的福利企业就业,还有2421名残疾人是个体户。残疾人就业人数比上年增长7.2%。(郭国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