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教 学
第一节 组织形式
科举时代,县学、书院、社学、义学、塾馆等各类教育场所规模不一,学生程度参差不齐,教学内容、进度均不固定,多采用个别教学形式,学生可以随时入学或退学。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县内开始推行新式教学法,由是,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等新的教学组织形式逐步确立并发展起来。
课堂教学 按学生年龄、文化程度和学习年限编成年级班次,以班为基本教学单位,每班员额40~50名;每节上课时间30~45分钟(低年级较短,随着年级的升高相应延长),课间均留有10~20分钟的休息时间。教师按照一定的课程表对各门学科轮流交替教学;全班统一教材、统一进度。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该形式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至今仍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有的学校因教室不足或教师紧缺,或同年级学生人数过少不宜分级编班,采取由1位教师在同一课时、同一教室内向2个以上不同年级的学生分别授课的办法,称“复式教学”,或“复式班”。此法多用于初级小学,民国时期的私塾和民间小学普遍采用,至今部分乡村小学仍在沿用。
个别教学 源于封建科举时代,民国时期有所补充和改进。该种教学形式,不仅可对“尖子生”给予个别指导,使其得以充分发展,。对学习差的学生给予个别帮助,不致使之“掉队”,便于因材施教,同时亦可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对部分优秀学生的培养,促进学习较差学生的转化,各学校亦常采用。
现场教学 用于弥补课堂教学的局限性,防止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脱节。民国时期,各学校基本没有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推广。实施方式多为学校附设小型工厂、农场、生物实验园地和让学生参加社会生产实践等。
第二节 教学方法
古代学校,启蒙阶段多采用“号子书”教学法,亦称“背号子”,即每教学1段课文,均由塾师逐句教读,教读几遍后,于段末作一标记(号),让学生自读,读熟后到塾师面前背诵,熟背后,再如前法教读新段。学生进入深造阶段,即“开讲”阶段后,则多采用塾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教学方法。清末学堂,一般运用“五段”(预备、目的指示、提示、反复设问和比较)教学法。民国年间,教法虽有改进,仍多是教师“唱独脚戏”,“填鸭”式“注入”式地向学生满堂灌输书本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学方法不断改进,常用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法、谈话法、读书指导法和演示法等。讲授法又分讲述、讲解2种。语文、历史、地理和小学低年级各学科普遍使用讲述法;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的自然常识等学科广泛使用讲解法。谈话法多用于传授新知识和巩固、检查所学知识。演示法常用于数、理、化、生等学科,以培养学生的观察和思维能力,进而形成技能和技巧。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常常根据具体情况,对各种教学方法采取有选择的综合运用,单纯使用某种教法者不多。
第三节 教学研究
教研机构 民国以前,县内无专门教学研究机构设置。清末民初,县劝学所,视学办公处所设劝学员、县视学、督学,仅对城乡教育起巡视、督导作用,均不从事教学研究业务。民国28年(1939年),新蔡县国民教育研究会成立,会员7名,均系聘请县内知名教师兼任。至民国35年,县国民教育研究会会员发展到19名,各乡镇国民教育研究会亦相继成立,会员总数达694名,占全县教师总数的87%。各级教育研究会,虽名为教学研究专门机构,但多不研究教学内容,亦很少组织教师听课、观摩,纯属虚设。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学研究始被当作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受到重视。1951年,县人民政府于文教科内设专司教学研究工作的科员1名,各学校普遍建立学科教研小组。1956年县教育科正式建立教研小组,专门从事教学研究工作并指导各学校的学科教研组开展活动。翌年,教育科教研组扩大编制改称教研室,1968年撤销。1973年恢复重建。1981年后,县教研室分设小学、初中、高中3个教研组,共有专职教研员19名,并以各重点中小学校的骨干教师为依托分别联合组成若干学科业余中心教研组,广泛开展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 20世纪50年代初期,针对当时师资水平较低,教学业务生疏的特点,主要是组织各学校教师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学习《儿童心理学》、《教育学》,实行同学科教师集体备课和课堂观摩。1956~1959年,重点是组织各学校学科教研组对“识字教学”、“作文教学”、“朗读教学”和“因材施教”等开展专题研究;组织教师学习、推广苏联的“五级分制”、“课堂教学五个环节”和“复式教学法”;联系实际深挖教材思想内容,开展劳动教育。1960~1963年,各学校学科教研组开始制订教学计划和教研行事历;学区和各学校定期开展公开教学;县教研室重点研究如何抓好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全面推广“文以载道”的教学经验;强调以教学为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控制师生参加生产劳动,保证教学时间,以及语文课如何注重字、词、句、篇章结构教学,数学课如何注重概念和“双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教学等;研究推广外地耕读教学经验,编写耕读学校教材。1964~1966年,围绕减轻学生负担,以中小学语文、数学为重点,坚持“少而精”、“学以致用”原则,提倡“三算”(口算、笔算、珠算)、“五步”(预备、提示、联想、总括、应用)和“启发式”教授法,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分别组织各学科教师疏通教材,改进教学方法。1976~1980年,重点是“拨乱反正”,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开展群众性的听课评教活动,研究教材教法,搜集教学资料和信息,编写升学考试复习资料。1981年后,学校教研组陆续恢复,开始推广北京市“单元程序教学法”和武汉市“六课型单元教学法”,重点推广集中识字、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教学方法和建立健全县、乡、校三级教学研究网,同时派出一部分教师参加省和地区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