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
【概况】 2023 年,驻马店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制定立法听证规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征集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奖励办法 3 项规章制度,修改完善立法意见征集“七步工作法”,做到年度有计划、任务有承接、岗位有职责、工作有流程、参与有激励,立法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同驻马店人民“直通车”作用,建强用好河南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63 个市级成员单位、407 个县乡立法信息采集点,建立 93 名立法联络员、500 名立法信息员组成的立法联系队伍,做到市域“全覆盖”,意见征集“零距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站”“点”深度融合,引导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入点参与立法活动,实现“群众能建言、代表能履职、资源能整合、质效能双赢”。突出地方立法特色,主动服务国家“三农”领域立法,完成《耕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 6 部涉农领域立法意见建议征集任务,5 篇调研报告印发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和参阅件,6 篇经验材料印发《法工委办公室简报》,112 条工作信息编发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动态。全年完成 9 部国家法律草案、24 部省级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任务,上报意见建议 742 条,其中 47 条意见建议被已通过的 4 部国家法律、9 部省级法规采纳。制定《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2 部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2023 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2023 年度立法培训班会议、河南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人大网、《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国内权威媒体作宣传报道。2023 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被表彰为河南省立法工作先进单位,市人大常委会被表彰为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驻马店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3 年 9 月28 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共 18 条,内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部门和相关单位职责、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水源建设、充电设施配建、消防车通道畅通、禁止行为、部门协作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
【《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于2023 年 4 月 27 日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3 年 5 月 31 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为 8 章 49 条,对城市供水整个环节进行明确规范,主要包括政府和部门职责、水质安全、二次供水、法律责任等内容,具有适用范围更加明确,管理维护的责任划分更加明确,水质安全更有保障,消火栓管理更加规范,二次供水管理更加具体等明显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