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 业
第一节 林业资源
一、宜林地
全县宜林地约52.85万亩,可植树1508万株。其中,村庄周围、房前屋后约11万亩,可植树940万株;大中型河道堤外滩地约1.7万亩,可植树200万栋:一、二线公路两侧约1500亩,可植树18万株;农田沟、路旁约10万亩,可植树250万株;适宜桐、粮间作地30万亩,可植树100万株。
二、树种 优势树种 珍稀树
树种
用材树:有泡桐、杨树、椿树、棟树、榆树、刺槐、国槐、桑树、柳树、楸树、构树(楮树)、梓树、松树、柏树、川棟等。
果树:有苹果、梨、桃、李、杏、杏梅、樱桃、枣、柿、葡萄、板栗、木瓜、棠梨、圆枣、石榴、核桃、拐枣、无花果等树。
灌木:有紫穗槐、荆条、杞柳。
特种经济林:竹子。
优势树种
泡桐,10年生,黄棕壤土种植,平均单株材积0.5042立方米,年平均生长0.05042立方米。
苦棟,5年生,黄棕壤土种植,平均单株材积0.0535立方米,年均生长0.0107立方米。
刺槐,14年生,平均单株材积0.2236立方米,年均生长0.01597立方米。
沙兰杨,5年生,平均单株材积0.2507立方米,年均生长0.05014立方米。
毛白杨,14年生,平均单株材积0.6655立方米,年均生长0.0475立方米。
楸树,老王岗、西洋店乡较多,分金丝楸、圆茎长果楸两种,全县约6500株,其中县公安局、县医院院内各1株,被地区林业局列为优质树。
珍稀树
古槐,在古槐镇,据传汉时栽,胸围4.2米,高17米。
古柿,在东皇庙乡刘营村,胸围2.85米,高15米,品种为牛心柿,树龄约300年。
板栗,在西洋店乡胡湾村,共3株,据传植于清雍正年间。1号栗树,胸围0.62米,高15米,枝叶繁盛,年产栗50公斤左右;2号栗树,胸围0.55米,高15米,主干上部枯死,侧枝成荫;3号栗树,树干枯死,基部萌生新茎成“从”状,开始结果。省农林科学院鉴定,这3棵栗树均为紫油栗。
第二节 采种 育苗 苗圃
一、采种
自采树子:平舆人民有采籽育苗植树的习惯,1951年至1957年,全县共采集椿、棟、榆、刺槐、国槐、桃、杏等树种子1.2万公斤。1958年至1962年采集2.3万公斤。1963年至1978年,贯彻执行“自采、自育、自造”的方针,共采集树子24万公斤,挖桐树根52万公斤。并削剪了大量杨柳枝条。1979年至1987年,采集各种树子4万公斤。
购进树种:1951年购进小叶杨;1963年购进加拿大杨、箭杆杨;1964年购进法桐、大官杨;1966年从西华县购进泡桐根7万公斤;1970年从山西省购核桃、花椒、板栗、香椿、刺槐子5000公斤,从中牟县购进紫穗槐子5000公斤:1976年购进沙兰杨;1977年从浙江购进水杉苗;1978年购进意大利69杨、72杨等7个品种;1979年从四川购进川棟子2万公斤;1984年至1985年从辉县、栾川购进杏核、桃核。
调出种子:1983年和1984年,调出种子1.45万公斤支援甘肃省,因超额完成分配任务,荣获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光荣匾。
二、育苗
50年代前期,为分散的点片育苗,数量很小。1958年全县育苗62亩,1960年增加到440亩。1961年、1962年育苗面积分别为50亩、40亩。1963年至1965年,育苗由154亩增加到2057亩。1966年至1978年,实行国营林场、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四级育苗,年均育苗6513亩。育苗面积最多的是1967年,达1.5万亩;育苗最少的是1975年,只有1288亩。1979年至1983年,育苗面积逐年下降,据1981年对150个生产队的调查,育苗的生产队有38个,占25%;未育苗的生产队112个,占75%。1984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发展林业、二年实现绿化的决定》,县、乡、村三级育苗5936亩。1985年至1987年,年均育苗5316亩。
三、苗圃
1957年在县城北1公里陈楼村建苗圃场,有土地100亩。1958年至1971年,年均育苗90亩。1972年苗圃场迁至县城西15公里的前岗,有土地750亩,年育苗500亩。1961年至1978年引进的各种树种,首先在苗圃场试种、筛选,而后推广。以后苗圃场又进行多种树种栽种试验,选择推广。1987年苗圃场土地退还农民,苗圃停办。
第三节 植 树
一、用材树
本县传统用材树种主要有桑、槐、椿、柳、榆、桐、楸、梓。1951年至1955年,全县树木在40万株到58万株之间,1956年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成片树林、果园、竹园,作价入社。社员宅基地和耕地上的树木由集体经营。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高级社的树木全部为公社所有。是年大炼钢铁,大办食堂,烧柴极度困难,砍伐树木较多。1959年底,全县树木减少到8万株,村平均45.7株。1961年,退还社员尚存树木,颁发林权证,植树造林彻执行“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房前屋后植树归社员个人所有”的政策,到1965年底全县树木增加到619万株。1966年以后,响应毛泽东主席“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号召,落实林权,坚持谁植树谁受益,制止乱砍滥伐。到1974年底,全县植树达到4630万株,绿化公路、生产路、河堤、灌渠2964条,营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80万亩,荣获省“平原绿化先进县”奖旗。1975年洪水为害,大量树木被淹死。1976年开始,以生产大队或生产队为单位,统一规划住宅,人和树木一齐搬家。1981年普查,全县用材树只有715万株,其中各种杨树175万株,占24.4%;刺槐159万株,占22.2%;泡桐110万株,占15.4%;榆树56万株,占7.8%;阔叶杂树215万株,占30%。1984年全县植树356万株。随着宅基地的稳定和对公有林木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植树数量上升,1987年达到870万株,全县林木覆盖率10%左右,材积约44.9万立方米。
全县所有自然村,基本上实现绿化。洪河、汝河堤外滩地于1966年和1971年开始绿化,栽种加拿大杨、大官杨、泡桐、刺槐,80年代初更新,重栽沙兰杨、意大利杨、泡桐,1985年完成绿化。1970年绿化洪河、汝河主要支港、湖泊堤外滩地,1976年更新树种,1987年完成绿化。1965年进行公路两旁植树,驻新公路两旁植柳树、加拿大杨,1971年更新,重栽法桐,1984年完成绿化。县至各乡公路,1966年开始绿化,植大官杨,1976年更新,重栽沙兰杨、意大利杨,1980年完成绿化。1966年全县营造农田林网,1974年防护面积达到80万亩,1975年至1983年,大部分农田林木被砍伐,1984年重新营造,1987年农田林网防护面积为45万亩。1967年开始桐粮间作,是年万金店公社茨园大队栽400亩,1.2万株,1975年成材,材积700立方米。1979年双庙、西洋店公社部分大队也搞桐粮间作,1987年桐粮间作面积为1.1万亩。
二、果树
本县传统果树树种有桃、李、杏、梨、枣、柿、石榴、杏梅、核桃等,分布全县。1951年至1957年年均产鲜果65万公斤,其中柿子占59%,桃、李、杏、杏梅占29%,梨占2%,枣占2%,其它占8%。1958年至1960年林木毁坏严重,但群众不忘种植果树,根据“桃三(结果)杏四李五年,枣树栽上就见钱”的经验,大量栽枣树。1965年年产各种鲜果131万公斤,其中柿子占36%,枣占27%,桃、李、杏、杏梅占25%,其它果占11%。1966年以后,各种果树稳步增长,特别是桃、李、杏发展较快。1974年鲜果产量达到234万公斤,其中桃、李、杏、杏梅占42.7%,柿子占15%,枣占18%,苹果占3.1%,梨占7.2%,其它果占14%。1975年遭受特大洪水袭击,大量果树淹死、而枣树、柿树则常盛不衰。枣树、梨树、柿树数量迅速增长。1987年全县鲜果产量107万公斤,其中梨占32%,枣占32.4%,柿子占15%,苹果9.8%,桃、李、杏、杏梅占7.4%,其它果占3%。
引进果树:梨,平舆历史上有木疙瘩梨、砂梨两种梨树,质量不高。1958年引进优良品种孔德梨树苗,在县农场建梨园50亩。1967年引进砀山梨、瓢梨树苗,在李屯公社五龙口林场建梨园400亩,到1987年全县有各种梨树3.6万株,以孔德梨为主。苹果,1958年引进,在县农场建苹果园350亩,1959年后大量引进,到1977年县、社、队建中小苹果园20个,面积4497亩,果树14万株。由于对树苗管理不善,加之苹果生长周期长,见效慢,1978年后逐年减少,到1987年仅有苹果园2092亩,苹果树6.47万株。
三、青竹荆条紫穗槐杞柳
青竹,1950年前后,部分村庄有小片种植,1951年150亩,1957年176亩。1958年青竹归集体所有,到1962年减少为71亩。1963年开始,允许社员在空宅基地上种植,到1965年发展到250亩。1966年至1978年由270亩增加到320亩。1979年到1987年又由400亩发展到780亩,其中李屯、郭楼、老王岗3个乡竹园面积占86%。
荆条,利用村旁、沟坡闲散荒地种植。农闲用荆条编筐、编篮是农民的一项副业收入。1951年至1957年,年均种植荆条900亩左右,1958年以后年年减少,到1962年全县只有246亩。1963年后缓慢回升,1965年430亩。1966年以后由于挖沟排水,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同时编筐、编篮的原料也为竹子所代替,荆条越来越少,到1987年全县只有126亩。
紫穗槐,1970年开始种植,1974年全县发展到8000亩,以后逐年减少,到1987年仅有100亩。
杞柳,1951年至1957年全县杞柳面积约5000亩,主要种植在西洋店、辛店、老王岗、李屯4个乡的坡洼地,1958年开挖蓄水池毁掉一部分,70年代挖沟排水,治理坡洼地,大部分被毁,到1987年全县仅有500亩。
第四节 林木管理
1951年至1957年,林木所有权归农户,个人管理,林业生产稳步发展。1958年到1959年,林木所有权归集体,无专人管理,砍伐多,栽的少,林木数量锐减。1961年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承认生产队和社员对林木的所有权。1963年县人民委员会在《关于颁发林权证的方案》中明确划分了集体和个人林木所有权的范围和管理办法,颁发了林权证,林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64年至1974年,村村订立护林公约,路旁、堤旁植树有护林员,进行分段管理,对毁树者,实行“一、三、五”处罚(即毁树1棵,补栽3棵,罚款5元)。在此期间,植树多,成活率也高。1975年水灾以后,对林木管理放松,林业生产下降。1983年对全民和集体的宜林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宅基地植树、管理、所有权仍归个人,林木迅速增多。
病虫害对树木生长有一定影响,在林木管理当中注意了防治。泡桐丛枝病,采取剪除病枝或用药物注射灭病。杨树溃疡病,采取选植抗病树种,淘汰易染病树种。葡萄黑豆病、白腐虫,主要用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药物喷洒防治。对榆树金花虫、泡桐大袋蛾、金龟子、桃树鳖、槐蚜等虫,林场、专业户多用药物防治,群众尚无防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