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对外贸易
1949年以前,庙湾、和店、杨埠等地回民经营皮毛、肠衣,销往汉口、周口等地。1951年至1960年,外贸商品由外贸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经营。1961年2月成立平舆县进出口公司,1963年5月更名为平舆县外贸公司,对外贸易由外贸公司专营。“文化大革命”期间,外贸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1978年以后,对外贸易额逐步上升,1987年为67.54万元。
第一节 出口商品
平舆县主要出口商品有皮张、绒毛、肠衣、槐米、猪鬃、白芝麻、白铁剪,其次是精制淀粉、草编、刺绣、地毯等。1977年开始对外出口白芝麻,到1987年共出口白芝麻173.7万公斤。十字路乡曹庄村委猪鬃加工厂生产的猪鬃,是河南省对外贸易厅的定点产品。畅销美国、东南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986年至1987年出口猪鬃7450箱,产值600万元,实现利润171.5万元,创外汇147万元。高杨店乡机械厂生产的白铁剪参加广州交易会和天津、上海展销会,1984年5月参加美国展销会,产品畅销美国、德国、法国、古巴、香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1975年至1987年,总产值643万元,利润73万元,创外汇255万元。县淀粉厂生产的白熊牌、松山牌精制淀粉,1977年至1984年,共出口11034吨,总产值1218万元,上缴税金50.6万元,利润48.45万元。产品畅销日本、苏联、罗马尼亚等国家。手工艺产品草编1987年参加广州交易会,成交额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荣获河南省进出口公司优质产品称号。1986年开始对外出口,至1987年共销售玉编(玉米棒皮)座垫9万多个,产值40.8万元,利润7.1万元,创外汇6万元。
第二节 生产基地
山羊基地 1964年为发展山羊生产,外贸公司和农业局联合投资3.5万元,从山东省曹县购进青山羊900多只,采取重点扶持和一般发展相结合的办法,分配给农民喂养。1979年8月,河南省外贸厅批准平舆县为山羊生产基地县。县确定庙湾公社、西洋店公社为山羊生产基地。国家拨给发展山羊贷款4万元,扶持养羊困难户和专业户。1980年,庙湾公社河北大队第四、第五生产队,人均养山羊1.8只。西洋店公社潘营大队第一、第三生产队,人均养山羊1只。全县山羊存栏29.16万只,是年收购山羊板皮26.38万张。
养兔基地 50年代,只有少数农民饲养长毛兔,饲养数量不多。60年代养兔业有所发展,但由于兔毛滞销,影响了饲养户的极积性。1978年至1980年县外贸公司两次从浙江省新昌县购买西德杂交良种兔900多只,售给18个公社247户喂养。1981年发展到5833只,是年收兔毛1798公斤。1983年4月,外贸公司投资3400元从西平县、驻马店市购进西德良种兔152只,由13个大队47户喂养。但因兔毛销路不畅,挫伤了群众养兔的积极性。1983年底,全县养兔户减少到32户,养兔1098只。1984年后,兔毛价格回升,长毛兔逐年增多,1987年达到1.5万只,收购兔毛2460公斤。
饲养水貂基地 1975年前平舆无人养水貂。1976年有两户,养水貂10只。1979年底养貂户增加到7户,养水貂31只。为发展养貂生产,县拨给外贸公司扶持贷款1.42万元,从北京市食品公司貂种场购进水貂100只,分给9个公社42户喂养,是年发展到205只,收购貂皮40张。水貂食肉,饲养成本高,缺乏饲养技术,幼貂成活率低,养貂得不偿失,1986年后无人饲养。
第三节 收 购
1960年收购山羊板皮2.9万张,绵羊皮350张,牛皮1.14万张。1963年建立畜产品收购门市部,是年收购猪肠衣4.78万根,山羊肠衣4.37万根。1964年开始收购红薯干、粉面、粉渣及各种外贸出口商品。1979年至1984年实行奖励收购,每张山羊板皮奖售平价小麦、化肥(尿素)各2.5公斤。6年共奖售小麦23.05万公斤,化肥1456吨,促进了山羊发展。1985年收购品种扩大到粮食、油料等50多种。收购额由1965年的15万元增加到31.27万元。1987年收购额达67.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