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2000年,是平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力度强的一段时期,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人口自然增长率逐渐下降,人口素质明显提高。这一时期人口及家庭构成的特点是:年龄构成为成年型,人口再生产为稳定型,性别比上升,非农业人口和老年人口比例增加,人口文化程度逐步提高,户均人口呈下降趋势,家庭规模向小型化发展。
第一节 人口数量与分布
一、人口数量
1988年全县总人口816320人,1990年854061人,2000年929167人,较1988年增加112847人,较1990年增加75106人。
二、人口分布
平舆县人口多,密度大,分布基本平衡,北部、东北部人口密度略大于南部、西南部,城镇人口比例逐年上升。
1988年年末全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人数)为636.68,1990年663.85,2000年724.69,较1988年上升88人,较1990年上升61人。
1988年,全县非农业人口30222人,占总人口的3.7%。1990年,全县非农业人口33908人,占总人口的3.97%。2000年,全县非农业人口55081人,占总人口的5.93%。
第二节 人口构成
一、性别构成
1988年,平舆县男性人口414129人,女性人口402191人,人口性别比(每100个女性人口所对应的男性人口数)为102.96。1990年,男性人口435211人,女性人口418850人,人口性别比为103.91。2000年,男性人口481050人,女性人口448117人,人口性别比为107.35,呈上升趋势。
1988~2000年,全县人口性别比虽然上升不快,属于基本平衡状态,但出生婴儿性别比过高,比例失调,据2000年人口普查,0~4周岁婴儿中,男性31880人,女性24000人,性别比为132.83,婴儿中男性明显高于女性。
二、年龄构成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14岁以下人口261134人,占总人口的30.78%;15~64岁540445人,占总人口的63.71%(系主体人口);65岁及以上47146人,占总人口的5.56%(其中:90~99岁217人,100岁以上2人)。总抚养比(每100个15~64岁人口抚养0~14岁和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57.04。其中,少儿抚养比(每100个15~64岁人口抚养0~14岁人口的数值)48.32,老年抚养比(每100个15~64岁抚养人口抚养65岁及以上人口的数值)8.72。
据2000年人口普查,14岁以下人口235203人,占总人口的27.93%;15~64岁548626人,占总人口的65.14%(系主体人口);65岁及以上58421人,占总人口的6.93%(其中:90~99岁467人,100岁以上7人)。总抚养比53.52。其中,少儿抚养比44.97,老年抚养比10.65。
1990年和2000年人口普查均显示,平舆县人口年龄构成呈成年型,90岁以上老人增多,人口平均寿命增加。
三、文化构成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县内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578人,占全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0.21%,占全县总人口的0.19%;中专文化程度的4021人,分别占0.54%和0.47%;高中文化程度的31563人,分别占4.23%和3.72%;初中文化程度的179732人,分别24.08%和21.19%;文盲和半文盲152452人(6岁以上),分别占20.42%和17.97%。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7369人,占全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0.95%,占常住人口的0.87%;中专教育的7584人,分别占0.98%和0.9%;高中教育的35668人,分别占4.62%和4.23%;初中教育的316072人,分别占40.91%和37.53%;文盲半文盲的50267人,分别占6.5%和5.97%。2000年和1990年相比,全县6岁及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的程度、结构和层次有了很大提高。
四、姓氏构成
1988~2000年,平舆县人口姓氏构成变化不大(注:前志漏录吴姓和曹姓)。2000年,全县共有姓氏350多个,其中复姓2个(欧阳、南宫),复姓中南宫姓习惯简化为南姓。
平舆县人口较多的姓有李、王、张、刘、赵、陈、杨、冯、郭、周、闫等。
沈、冉、挚姓及汝南周姓发源于平舆。
沈 据《元和姓纂》记载:“周文王第十子聃食采于沈,因氏焉。因汝南沈亭,即沈子国也。”另一种观点,沈子国是西周文王之子周公旦裔孙鲁炀公庶子的封邑。因此,沈氏是周朝后裔。沈,春秋封国名,姬姓,治所在今县北射桥古城。公元前506年被蔡国所灭,其后人以沈为姓。后,沈姓逐步外迁。
冉 周文王姬昌的第十子季载的封地在冉(平舆射桥古城一带),古时冉、沈同音,平舆古为沈子国,其后人便以地名为姓氏,成为沈姓和冉姓。
周 其开基始祖为周平王少子姬烈裔孙周邕。安城(平舆县老王岗乡朱岗、刘庄村一带)为汝南周氏的祖居地。两晋以后,部分汝南周氏先后迁往江苏、安徽、福建等地。《中华姓氏通史》称:“汝南(郡)周氏遍天下。”平舆境内周姓分布较广。
挚 平舆夏商为挚国,其都城位于平舆县城西塔寺,汉时尚有挚亭存在。后人以国为姓。
五、民族构成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共有汉、蒙古、回、满、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白、土家、黎、佤、拉祜等15个民族,其中汉族842631人(男427769人,女41486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9.33%,少数民族占0.67%。
2000年,县内民族增加到18个,即:汉族、回族、苗族、佤族、白族、壮族、满族、布依族、拉祜族、土家族、哈尼族、彝族、维吾尔族、傣族、朝鲜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藏族。其中汉族923623人(男478271人,女 44535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9.4%,少数民族占0.6%。
六、行业构成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508679人,其中:农、林、牧、渔、水利业480758人,占在业人口的94.51%;工业4053人,占0.8%;建筑业222人,占0.04%;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1272人,占0.25%;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6897人,占1.36%;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702人,占0.1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646人,占0.32%;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7427人,占1.46%;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22人;金融、保险业734人,占0.14%;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4734人,占0.93%;其他行业212人,占0.04%。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在抽样的52241人在业人口中,农、林、牧、渔、水利业48775人,占在业人口的93.37%;制造业458人,占0.88%;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制造业46人,占0.09%;建筑业275人,占0.5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181人,占0.35%;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762人,占1.46%;金融、保险业96人,占0.18%;社会服务业169人,占0.32%;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219人,占0.42%;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685人,占1.3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548人,占1.05%;采掘业7人;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6人;房地产业2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2人;其他行业10人。
七、职业构成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508679人,其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457人,占在业人口的0.48%;专业技术人员11763人,占2.31%;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2541人,占0.49%;商业工作人员4642人,占0.91%;服务性工作人员1182人,占0.23%;农、林、牧、渔劳动者479980人,占94.36%;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5920人,占1.16%;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221人,占0.04%。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在抽样的52241人在业人口中,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12人,占在业人口的0.4%;专业技术人员1138人,占2.18%;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85人,占0.74%;商业、服务业人员986人,占1.89%;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工人48734人,占93.29%;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738人,占1.41%;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3人。
第三节 人口流动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迁入人口3044人(男904人,女2140人),其中省内迁入2141人,占迁入人口的70.33%。在迁移原因中,以婚姻迁入为主,共1901人(男27人,女1874人),占迁入人口的62.45%。
据2000年人口普查,全县迁入人口1430人(男293人,女1137人),其中省内迁入1315人,占92%。在迁入人口中,20~34岁青壮年人口1148人(男133人,女1015人),占80.28%。在迁移原因中,以婚姻迁入为主,共962人(男25人,女937人),占迁入人口的67.28%。
平舆县人口迁出以婚姻迁出、学习迁出、工作迁出和援疆迁出为主,但数量不多。
1988年后,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曾有“两个月种田,两个月过年,八个月农闲”的说法。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后,大量涌向城市,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外出务工成为农闲时期农民的主要去向,务工收入也成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农民外出务工,开始为无序流动状态,后由于政府的引导和信息来源的增加,农民采取传、帮、带的方式,逐步趋向有序流动。2000年平舆县外出人口103965人(男71506人,女32459人),其中外出半年以上的58063人(男36455人,女21608人),外出不满半年的45902人(男35051人,女10851人)。外出人口遍及全国各地,主要流往广东、北京、上海、天津、郑州等地,以打工为主,经商次之。
平舆县人口流动的特点是以流出为主,流入人口很少。流入人口中,以浙江温州一带来平舆做小生意者居多,80年代初期以弹棉花为主,后从事理发、裁剪、饮食、洗浴等服务行业。
第四节 婚姻家庭
一、婚姻
(一)未婚人口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587141人(男292984人,女294157人),未婚人口144455人(男82024人,女62431人),未婚率(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24.6%。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在抽样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60024人(男29913人,女30111人),未婚人口10156人(男6118人,女4038人),未婚率16.9%。
(二)有偶人口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有偶人口402419人(男199139人,女203280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68.54%。其中,15~19岁组3251人(男1611人,女1640人),属法定婚龄前早婚;20~24岁组64667人(男30714人,女33953人),已婚率(占该年龄组人口的比例,下同)61.54%;25~29岁组73132人(男35510人,女37622人),已婚率95.29%;30~39岁组93774人(男56055人,女47719人),已婚率94.81%;40~49岁组75631人(男37540人,女38091人),已婚率92.26%;50~59岁组51823人(男26500人,女25323人),已婚率(有偶)87.5%;60岁以上组5454人(男2807人,女2647人),已婚(有偶)率66.76%。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在抽样人口中有偶人口46256人(男22529人,女23727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77.06%。其中,15~19岁组12人(男7人,女5人),属法定婚龄前早婚;20~24岁组2647人(男1186人,女1461人),已婚率44.75%;25~29岁组6836人(男3254人,女3582人),已婚率90.92%;30~39岁组16329人(男7903人,女8426人),已婚率96.83%;40~49岁组7767人(男3849人,女3918人),已婚率94.52%;50~59岁组7211人(男3523人,女3688人),已婚率90.3%;60岁以上组40141人(男21209人,女18932人),已婚率(有偶)56.98%。
(三)离婚人口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人口2148人(男1680人,女468人),占0.37%。其中,20~24岁组173人(男125人,女48人),占全县离婚人口的8.05%;25~29岁组259人(男200人,女59人),占12.06%;30~39岁组442人(男382人,女60人),占20.58%;40~49岁组476人(男412人,女64人),占22.16%;50~59岁组422人(男343人,女79人),占19.65%;60岁及以上组376人(男218人,女158人),占17.5%。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在抽样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人口296人(男243人,女53人),占0.49%。其中,20~24岁组8人(男6人,女2人),占离婚人口的2.7%;25~29岁组38人(男32人,女6人),占12.84%;30~39岁组131人(男113人,女18人),占44.26%;40~49岁组44人(男37人,女7人),占14.86%;50~59岁组48人(男40人,女8人),占16.22%;60岁及以上组27人(男15人,女12人),占9.12%。中年人口离婚率较高,且较1990年呈上升趋势。
(四)丧偶人口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丧偶人口38119人(男10141人,女性27978人),丧偶率6.49%。其中,20~24岁组73人(男54人,女19人);25~29岁组146人(男92人,女54人);30~39岁组752人(男502人,女250人);40~49岁组2362人(男1149人,女1213人);50~64岁组10498人(男3410人,女7088人);65岁及以上组24287人(男4934人,女19353人),占丧偶人口的63.71%。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在抽样人口中丧偶人口3316人(男1023人,女性2293人),丧偶率5.52%。其中,20~24岁组4人(女);25~29岁组20人(男13人,女7人);30~39岁组113人(男58人,女55人);40~49岁组189人(男95人,女94人);50~64岁组797人(男305人,女492人);65岁及以上组2193人(男552人,女1604人),占丧偶人口的66.13%。
1990年人口普查和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均显示,在65岁及以上年龄组丧偶人口中,女性明显多于男性,说明女性平均寿命高于男性。
二、家庭
(一)家庭户数
2000年,总户数235119户,较1988年的179340户增加55779户,较1990年的198340户增加36779户。
(二)家庭规模
据1990年人口普查,1人户占4.38%,2人户占8.44%,3人户占15.91%,4人户占27.36%,5人户占22.15%,6人户占11.68%,7人户占5.77%,8人户占2.64%,9人户占1.03%,10人及10人以上户占0.64%。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全县家庭户均3.95人,较1990年减少0.36人。其中,1人户占5.52%,2人户占12.82%,3人户占23.3%,4人户占32.21%,5人户占16.27%,6人户占6.81%,7人户占2.17%,8人户占0.6%,9人户占0.2%,10人及10人以上户占0.1%。3~5人户家庭比例上升,占全县家庭户的71.78%,是主导型家庭规模。农村家庭规模略大于城镇。
(三)家庭类型
据1990年人口普查,单身户占3.78%,一对夫妇户占5.09%,两代户占67.66%,是家庭户的主体类型,三代户占17.78%,四代以上户占5.69%。
2000年人口抽样调查,一代户占14.7%,两代户占62.78%,仍然是家庭户的主体类型,三代户占21.19%,四代以上户占1.33%,家庭类型向小型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