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用 电
第一节 农村用电
1986年,全县农用电发展到17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农户用电普及率为25%,年用电量984万千瓦时。1987~2000年,随着农村个体粮油加工、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户家用电器数量的大量使用,农村用电量年平均递增9.5%。2000年农村供电用电量4150万千瓦时,比1986年增长4倍。
第二节 工业用电
1986~1990年,全县工业用电量7148千瓦时,其中化肥生产每年用电量占85%。1990年平舆110千伏变电站运行前,电力供应不足,县政府实行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确保工业生产均衡用电。对三班制生产的企业,实行限负荷用电,对两班制或一班的企业鼓励后半夜用电,实行峰谷电价(每天上午8~12点、下午2~5点、夜晚6~10时为高峰用电时间,其他时间为低谷用电时间)。1991~1995年,工业用电仍以化肥生产用电为主,用电量达10372万千瓦时,平均每年递增7.5%。1996年工业用电量3919万千瓦时。1997~1999年,随着化肥厂、油厂、面粉厂等县办企业先后破产,机械加工、木材加工处于半停产状态,工业生产用电量大幅下降。1999年年用电量仅为666万千瓦时。2000年,东湟鑫鑫麦制品厂等多家私营企业投产后,全县工业用电量始有恢复,达到2066万千瓦时。
第三节 生活用电
1985年前,全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仅限于县城、县城郊区和乡镇所在地,年用电量为245万千瓦时。1986~2000年,随着全县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电网建设速度加快,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家用电器大量进入普通百姓家庭,生活用电量提高较快。2000年,全县用电户20.6万户,户通电率93.2%,生活用电量1787万千瓦时,是1986年的6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