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险业
1988~1996年,平舆县的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舆支公司(简称县人险公司)负责办理。人险公司是人寿、财产综合型商业保险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各种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农业保险以及再保险等业务。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舆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平舆支公司,开始实行分业经营,分设为中保(集团)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平舆支公司和中保(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舆支公司,分别经营财产和人寿相关保险业务。
第一节 人寿保险
一、险种
1988~1996年,人寿保险开办的险种有:子女婚嫁金保险、个人养老金保险、简易人身险、88鸿利保险、99鸿福保险、66鸿运保险。1999年7月对于开办的保险种类进行了调整,主要有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三大类。险种有康宁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福馨两全保险、鸿泰卡保险、全家福等46种,其中长险险种27种,短险险种19种。
二、理赔
1988年后,随着保险业务种类的增加以及人民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业务量逐年增加,保费收入明显增多。1990年后,保险公司注重理赔,不断简化理赔手续,方便投保人,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派调查人员核实案情后,写出理赔报告,10日内即可赔付。1996年保费收入120万元,2000年保费收入320万元,理赔案件由1996年的460件赔付款39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1382件赔付款98万元。1996~2000年,共收取各种保费1060万元,妥善处理赔案5325件,给付赔款金399万元。
三、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舆支公司原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舆支公司,1996年7月成立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舆支公司,有正式员工8人,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公司内设人险股、农险股、财务股、办公室、业务股和18个乡镇保险所,聘请所长18人。主要经营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的保险业务。
2000年3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舆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舆支公司,隶属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有正式人员9人,设经理1人,副经理3人,公司下设城市业务科、农村业务科、业务管理科、团体业务科,在各乡镇设立18个保险所,聘请所长18人,每个村都聘有1~2名协保员,县城有营销人员70多名,在全县城乡形成服务网络。
第二节 财产保险
一、险种
1988~1996年,财产保险险种有:运输工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农村种养两业保险、农房保险、农村基层干部综合保险、变压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1996年分业经营后,财产保险险种有:运输工具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农村种养两业保险、农房保险、农村基层干部综合保险、变压器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各种责任保险等。
二、理赔
财险公司每接到报案后,认真分析事故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与保险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在10日内履行赔付手续。1988~2000年,共处理各种赔案8万余件,赔款2600余万元,赔付金额逐年增加。
三、机构
1988~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舆县支公司是人寿、财产保险混业型商业保险公司,隶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驻马店地区分公司管理。1996年初,公司内设车险股、人险股、企业财险股、农险股、财务股、办公室,有正式员工21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3人,18个乡镇均设有保险所,下聘所长18人,保险代办员30人。1996年6月人寿、财产保险分业经营,成立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平舆县支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舆县支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平舆县支公司隶属于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是专业型财产保险公司。
1999年,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平舆县支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舆县支公司,隶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公司内设车险科、企财险科、农险科、财务科、办公室,有正式员工15人,设经理1人,副经理3人,18个乡镇均设立保险所,聘请所长18人,保险代办员36人。当年开通95518服务热线,实行24小时报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