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县政协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舆县委员会(简称政协平舆县委员会或县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1984年5月,政协平舆县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平舆县政协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宣传科、联络科、咨询服务科。1990年4月,内设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文教卫生委员会、民主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1997年,内设办公室、提案委员会、文教史卫委员会、民主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
第二节 乡镇政协机构
1988~1996年,全县18个乡镇政协组织为政协参事室,正科级机构,设主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和联络本乡镇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1996年12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撤销乡镇政协参事组,成立乡镇政协工作联络组,由一名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负责同县政协和本乡镇政协委员的联系。
第三节 政协委员
平舆县政协委员的人员组成,根据中央、省委组织部和统战部门的要求:正副主席中的党外人士应多于中共党员数;政协常委中党外人士不低于65%;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不低于60%。政协委员的构成: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爱国人士;少数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归国华侨,台湾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等各界有代表性的人物;对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知识分子,各种经济联合体(包括“三资”企业)以及城乡专业户、个体户中的代表人物;祖国统一工作中有影响的爱国人士,少数在党内外有影响有威望的党内老同志。政协委员产生的办法:由基层推选候选人,对所推荐的候选人是中共党员的,由县委组织部考核确定,非中共党员的由县委统战部考核确定。
阎建勋,政协河南省第五、六、七、八、九届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