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扶贫资金
1986~2000年,国家向平舆县投放的扶贫资金主要有财政扶贫资金、贴息信贷资金(农贷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三大项。
第一节 财政和信贷扶贫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扶持平舆用于经济发展的无偿资金,重点用于贫困乡村打井、修路、建桥、建校及其他公益事业。如2000年省财政拨扶贫资金878万元,用于修建乡级卫生院110万元,建村教学楼220万元,发展农村广播30万元,修筑乡村公路172万元。贴息信贷资金由农业银行负责实施,每年投放额按照上级下达的投放计划,投放到贫困户或企业单位,使用期一般1~3年,到期由贷款户归还本金,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信贷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和个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1998年开始推行“小额信贷”模式,即从信贷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1998年250万元,1999年777万元,2000年850万元)直接扶持到贫困户,每户1000~3000元。1986~2000年,共投放财政扶贫资金4425.5万元,信贷资金(含小额贷款资金)20055万元,扶持种植业项目128个,养殖业项目616个,加工业项目446个,农业基础设施项目115个。为贫困乡村修路80.6公里,兴修水利工程16处,为27个贫困村通了电,193个村通了广播,帮助18个乡镇卫生院完成改造和扩建工作,解决了446134人的温饱问题,缓解了全县农民就医难问题,乡村学校消灭了危房,80%的学校建成教学楼。
第二节 以工代赈资金
以工代赈资金是国家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经济发展,解决贫困农户温饱和脱贫致富的无偿资金,投放的范围主要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内容是乡村公路、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及根据国家要求安排的其他工程。1986~2000年,国家向平舆县投放以工代赈资金6991万元,省配套资金895万元,地、县配套资金4193万元,扶持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电话、农电、林果业、人畜饮水等项目15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