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镇)村建设
第一节 乡镇建设
全县各乡集镇多为乡镇政府机关驻地,部分集镇为旧时集市。1984年以前,各乡镇大多基础设施不健全。1984年,全县统一编制集镇规划,乡镇级集市得到有序地发展。1988年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随着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个体经济活动的增加,集镇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长,原有规划相对滞后,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集镇建设,1996年对原来的乡镇规划进行了调整,加强了东和店、杨埠、射桥、西洋店、庙湾等编制镇建设及万冢、李屯、郭楼、高杨店等中心集镇建设,在发展商业、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的同时,加强商业服务业发展,优化地方产业结构。是年全县集镇34个,人口11.2万人。2000年,各乡镇街道路面多为水泥、沥青路面,两侧建筑多为砖混结构平房,砖木结构瓦房和三、四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物整齐有序,商品经营划区归位,部分乡镇的主要街道还安装了路灯,供电、邮电、通信设施齐全。各乡镇中除古槐镇为县政府所在地外,东和店、杨埠、西洋店、射桥、庙湾等5个乡发展较快,分别撤乡建镇。
东和店镇于1980年首次集镇规划后,得到较快发展,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于1992年、1996年、2000年进行了3次规划调整。全镇共整修道路9000米,建排水沟5000米、路灯200盏,镇区建成面积3.2平方公里,城区建设已粗具规模。
射桥镇位于平舆县城北21公里处。1996年被驻马店地区定为“改革建设发展综合试点镇”,是以商业、刺绣、金属铸造、机械、农副产品加工、建筑材料等多产业全面发展的工贸型集镇。
2000年,射桥镇区建成面积2.0平方公里,人均89平方米,镇区道路硬化3000米,排水沟5000米,栽行道树1085棵,安装照明灯180盏。
杨埠镇位于平舆县城东12公里处,是平舆县连接106国道、107国道、京九铁路的纽带,S333从镇区内穿越而过,交通便利,有着明显的区位优势。1996年杨埠镇进行集镇规划整修,投入35万元,建成二横二纵4条主干道,4个专业市场,同时对道路、通讯、供水、供电、卫生等公益设施进行配套完善,硬化镇区主要道路8900米。商品经营划区归位,经济秩序井然。1996年被驻马店地区定为“改革建设发展综合试点镇”。
西洋店镇位于平舆县城南13公里处,平正路(吴黄路)南北穿境而过,交通便利。西洋店镇区建成面积1.5平方公里,1996年被驻马店地区定为“改革建设发展综合试点镇”。1996年后,其镇区逐渐发展形成多产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镇内修建排水沟4300米,建有4个综合市场,已粗具小城镇规模。
庙湾镇位于平舆县城东北15公里处,洪河从镇中心穿过。1984年8月,对庙湾镇进行了第一次规划;1996年,又进行了镇区的规划调整,作了《庙湾镇1996~2010年总体规划》,并投资65万元,建成了主干道2条,次干道4条,形成了三纵三横的道路交通格局,其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2米,长300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0米,长8700米,已粗具小城镇规模。1996年被驻马店地区定为“改革建设发展综合试点镇”。
第二节 村庄建设
一、村落
80年代,全县农村房屋多为砖木结构瓦房,砖混结构平房及少数楼房。为规范农村建设,1984年进行了全县村镇统一规划,统一宅基地面积,村庄建设逐渐规范。1988年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富裕农民积极兴建住房,砖混结构平房及楼房增多,农民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1990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意见》,对城乡居民宅基地面积以及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文件规定,1983年5月底前确定的宅基地,人均耕地1亩以上,户均宅基地不超过5分,每平方米收0.05元;人均耕地1亩以下,户均宅基地不超过3分,每平方米收0.1元;县城居民每户宅基地不超过3分,每平方米收0.2元。1983年5月底以后确定的宅基地,人均耕地1亩以上,户均宅基地不超过2分半,每平方米收0.05元;人均耕地1亩以上,户均宅基地不超过2分,每平方米收0.1元,县城居民每户宅基地不超过2分,每平方米收0.2元。对违法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且坚持不退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处以每平方米5~15元的罚款,多占多罚。经过统一规划,农村宅基地的划分逐步规范化,新建设的民宅布局统一,道路整齐,基本杜绝了乱搭乱建、浪费土地的现象。2000年平舆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
二、示范村
为加快自然村庄建设,提高农村居住水平,1985年县建设局对全县1643个自然村进行了规划编制。1996年根据平舆县的实际情况,选定了22个自然村,4个居民委员会作为建设重点,当时划为示范村的有:古槐镇桥南居委会、二龙里居委会、钟楼居委会、西塔寺居委会,东皇庙乡五里村、徐寨村,玉皇庙乡大宋村、韩寨村,辛店乡冯寨村、韩坡村,双庙乡前张村、后张村,郭楼乡宋海村、高平寺村,高杨店乡四门戴村、大陈村,万冢乡牛庄村、蔡庄村,后刘乡魏庄村、张万寨村,李屯乡前岗村、十八里庙村,老王岗乡甘港村、龙湾村,十字路乡曹庄村、大董村。对这些村道路、住宅、公共设施建设都作了科学详细的规划,为逐步规范、完善自然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到2000年,这些村的农业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民宅布局整齐,道路建设清晰,村容村貌整洁,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状况良好,村委班子健全,村务管理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