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宗 教
县内有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道教4种宗教,其中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有政府批准开设的活动场所。道教和佛教没有开设活动场所,他们一般到周边县参与宗教活动,有的在信教群众家中过宗教生活。在基督教、佛教、道教教徒中,约70%的信徒系因病、因灾而入教,农村中老年女性居多。
第一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又称回教,宋代以后随着回民的迁入传入平舆,最初定居在庙湾,后建清真寺。清代,建杨埠清真寺、十八里庙清真寺、马楼清真寺和东和店清真寺。1933年建王岗清真寺。2000年全县共有8坛清真寺,分别为庙湾镇庙湾清真寺、庙湾镇潘庄清真寺、杨埠镇清真寺、东和店镇清真寺、西洋店镇马楼清真寺、古槐镇清真寺、
李屯乡十八里庙清真寺、老王岗乡白辛庄清真寺。
第二节 基督教
县内基督教信仰者大多分属于礼拜会和真耶稣教派,信徒到教堂过宗教生活。2000年全县基督教“三定”(定点、定片、定负责人)点13个,信教群众近5000人。教务管理由信教群众推荐的教务组负责,每组5~7人,设组长、副组长、会计、保管、传递员等。教务组人员实行聘任制,无工资,无报酬,负责组织教徒开展宗教活动。
第三节 宗教管理
为使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县、乡、村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村管小组,县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统战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兼任,县委统战部部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统战、宣传、民族宗教、公安及工、青、妇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
2000年,基督教“两会”(基督教协会、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处于筹备中。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审批制度,凡未经宗教部门审查,未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聚会点均视为非法活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