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和不断深入,计划经济体制或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为主、进行宏观调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计划部门不断转变经济管理职能和方式,管理职能逐步向以协调服务型为主转变,管理方式由过去的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间接管理、宏观调控转变,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
第一节 计划管理
1984年,根据中共十二大会议精神,坚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采用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形式。1985年,除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仍然实行计划收购调拨,对国家实行统一规定价格的工业品和县主要企业生产的工业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他工业品、农副产品由原来的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迈出了第一步。
1985年后,根据宏观控制、微观搞活的原则,逐步缩小商品和物资计划供应以及计划生产调拨范围,对农业基本生产资料、主要工业原材料实行计划调拨外,其他物资全面开放,使整个商品物资基本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实行市场调节。
1987年,取消了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存的双轨制价格体系,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轨,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由市场自由调节,同时通过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加强市场价格的引导和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缩小计划编制指标,对工农业产值、国家统配物资、粮食产量、烟叶、固定资产投资、土地、人口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余实行指导性计划,支持发展市场经济,给生产经营单位以生产自主权。
1988年,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编制方法,采用以短(年度计划)、中(5年计划)、长(10~20年计划)期计划相衔接的计划编制体系。1989年,为了使计划体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改革编制年度计划,在方法上实行“滚动式计划”,也称“滑动式计划”或“连续计划”(将计划期不断向前延伸,连续编制计划的方法),科学、准确地反映市场变化规律。
1990年以后,县计划体制与市场经济基本接轨,工作重点转变为加强宏观经济的统一计划指导,着重对工农业的发展方向、比例关系、增长速度、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及项目实行全面安排。运用市场经济搞好产、供、销综合平衡。计划部门对工业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指导,代表政府对县纸厂等无主管企业进行管理。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论证和协调。1992年指令性计划产品由50多种降为20多种。在行业计划管理中,优先扶持工业、农业、能源、交通、教育等项目,限制耗能、长线产品项目。根据“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大发展的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以1980年为基础,在提前3年于1987年实现翻一番之后,又于1995年提前5年实现了20世纪末翻两番的战略目标。
1996~2000年,计划编制的基本程序仍以“调查研究-科学测算-提出计划-人大审议”为主。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计划编制中,减少了经济指标,注重指标的指导性和宏观性,取消了指令性计划。计划编制的理念发生转变,更加注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民主法制的同步推进;注重经济和社会相互协调和持续发展;注重既稳定提高农业,又加速工业化进程、促进第三产业;注重既继续加快发展、扩大总量,又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运行质量;注重既打好扶贫攻坚战,又向小康的目标迈进。
1998年,依据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由县计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在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全年共审批立项、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2个,其中36个项目上报国家或省以上争取政策性投资。其后,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的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规范各类投资行为。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执行
计划编制分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计划。
年度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具体行动计划。1986~2000年,平舆县共编制15个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提出当年社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口自然增长率等主要计划指标,并制定发展措施和办法。其间,随着国家方针、政策及全县工作重点的不同,年度计划编制内容有所变化。
1986~2000年,平舆县共编制中长期计划3个。
1986年3月,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平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确定了“七五”期间(1986~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通过全县人民的努力,“七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都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完善,国民经济持续发展,重点建设得到加强,经济结构不断调整,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城乡人民生活日益改善。1990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到79431万元,比1985年增长149.2%,年均递增20%,超过“七五”计划指标59.3%;国内生产总值完成53892万元,比1985年增长1.6倍,年均递增29.2%,超过“七五”计划指标36.5%;国民收入达到47810万元,比1985年增长161.7%,年均递增21.2%,超“七五”计划指标42.4%;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3615万元,比1985年增长164%,年均递增21.5%,超“七五”计划指标69%;财政收入达到1408万元,比1985年增长213%,年均递增25.6%,超“七五”计划指标134.7%;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0949万元,比1985年增长44.6%,年均递增7.7%。
1991年4月,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平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与“八五”(1991~1995年)计划纲要》。纲要提出90年代平舆县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指导思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强化农业,重工活商,调整结构,系列开发,依靠科技,提高效益,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计划通过10年努力,实现平舆经济八个方面的转变:中低产田向高产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低水平小规模向高水平合理经济规模转变,速度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并按照积极可行、留有余地的原则,确定了全县“八五”期间及90年代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生产总值1995年达到7.5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2000年达到12亿元;国民生产总值1995年达到4.75亿元,2000年达到7.5亿元;国民收入1995年达到4.2亿元,2000年达到6.5亿元;农业总产值1995年达到3.96亿元,2000年达到5.5亿元;工业总产值1995年达到2.8亿元,2000年达到5亿元;财政收入1995年达到3000万元,2000年达到5000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95年达到2.75亿元;外贸商品收购总值1995年达到3000万元,2000年达到5000万元;乡镇企业产值1995年达到3.5亿元,2000年达到6亿元。1995年,“八五”计划制定的10项主要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县国民经济跃上一个新台阶,走上了符合平舆实际的改革、开放、发展之路。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以1980年为基数,提前一年实现了翻一番的目标。到199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7.8%;工业总产值比1990年增长6.1倍,年均递增46%;乡镇企业总产值比1990年增长8.8倍,年均递增58.2%;财政收入比1990年增长1.5倍,年均递增19.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亿元,年均递增26.2%。
1995年12月,县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平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1996~2000年)及2010年远景目标》。计划目标提出的发展思路为: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抓着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以“一高一低”(经济发展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出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保证,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全面实施开放带动和科技兴县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农产区工业化的路子,显著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定“九五”期间的发展目标为: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5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2010年达到95亿元,年均递增14.3%;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乡镇企业总产值2000年分别达到11亿元、45亿元和55亿元,年均递增分别达到9.2%、24%和23%;财政收入达到1亿元,年均递增18.4%。“九五”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使平舆县的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提前五年实现了翻两番的目标,综合经济实力上了一个大台阶,同全市、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全县经济发展开始步入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新时期,全县人民已经基本实现温饱,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以东西合作为主要特征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已基本形成,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战略目标。“九五”计划的实践,为全面实施“十五”计划、开始迈向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五”计划于1999年启动计划编制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十五”计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十五”计划的编制过程更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创新性,打破了过去单一由计划部门独立承担编制任务的框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确保规划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在“十五”计划编制的前期研究阶段,县计划委员会拟订并提出了涵盖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18个调研课题,组织县有关部门开展研究,广泛征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2000年下半年,《“十五”计划纲要》完成初稿。在初稿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县长办公会、县四个班子反复讨论,四易其稿,于当年12月基本定稿,并提交县委扩大会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并结合上级党委“十五”计划《建议》精神,2001年初县政府再次集中力量对纲要的内容进行全面修改和充实,形成了《平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简称《纲要》)。《纲要》以创新的理念提出了“十五”及未来一个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即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继续坚持科教兴县、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产区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三化”进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振兴各项社会事业,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同时,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要紧紧围绕“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差距,尽快赶上和超过全市平均水平”这一主题运行,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略高于全市、全省平均水平。把提高质量和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经济增长速度年均12%以上,并努力实现全县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远景目标:到2010年,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确保全县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富裕;到2020年,全县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基本上把平舆由一个农业大县建设成为经济强县;到21世纪中叶,全县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实现“十五”计划目标,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加快结构调整、加强项目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加速人才培养、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等六大战略举措。2001年3月,县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五”计划《纲要》。
2000年初,按照上级的部署,县计划委员会承担了《平舆县小康社会建设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的研究编制工作。是年末,《规划纲要》形成正式文本。
第三节 项目管理
1996年,县政府成立平舆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计划委员会,正科级规格。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收集、筛选、立项和争取资金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汇报有关项目的进展情况等。当年制定了“九五”期间全县重点工业新建、技改项目规划,以农副产品深加工、系列加工及出口创汇产品的开发为重点,共筛选出28个项目入库储备,计划总投资7亿元。是年,技改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5%,达到4056万元。西洋店彩印厂生产线、杨埠脱皮芝麻生产线、高杨店机械厂扩建、东和店皮件厂扩建、舆昌化工总公司碳化塔技术改造、县纸厂完善年产1.5万吨文化用纸生产线、县华豫集团嘉旺生物制品厂秸秆生物饲料制作剂生产线、县健康食品厂扩建年产3000吨花生奶生产线等20项重点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是年新打机井1775眼,新增通电村庄224个,立项建设高杨店至十字路柏油路21.6公里,完成5000门市话和1700门农话扩容,实现了县乡通讯数字化。
1997年县政府建立了项目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和专业组作战,严格兑现奖惩,调动了各方面抓项目、引项目、上项目、干项目的积极性。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农业、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科技教育等重点项目的投资,集中力量抓了一批事关经济全局、推动产业升级的项目。为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用足现行政策,主动争取了国家、省、地尽可能的政策性扶持,加快了重点项目股份制等筹资和招商引资步伐。新上星海复合肥厂等7个东西合作示范项目,完成投资4500万元。全年完成县级以上立项149个,占年计划的370%。其中地区以上立项21项,省以上立项15项,国家立项3项。全县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新架设电力线路124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电;新修县乡公路2条,长17公里,乡村公路4条,长14公里,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12.6公里;县招待所等饮食服务场所得到改造;立项扩建解放街、建设街等主要街道,正式开通北、东外环路;县医院通过改扩建,晋升为二级甲等医院。
1998年,县计划委员会、项目办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跟踪问效和后评估工作。初步建立了项目招投标、审计、验收和质量监督制度。全年完成县级以上立项122个,占年计划的244%。其中地区以上立项18个,省立项7个。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论证水平有了整体性提高,集中精力组织了一批大中型项目的高层次论证,商品粮基地县、舆新小区安居工程、县医院病房大楼进入国家项目库。白芝麻系列产品开发、农业高效种植园区等项目被列入省农业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全年共争取上级扶持的政策性项目资金1.6亿元,年初确定的60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部分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城建等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相继建成。17个乡镇按照“三个一”(一条高标准主干道、一个汽车站、一个乡镇集贸市场)的要求进行了小集镇拆迁改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型小集镇雏形。新建了农机大市场、建材大世界等10多个专业批发市场;完成106国道过境路段大修改善工程,新建和修复了76公里县乡公路;争取农村电网改造专项资金6606万元,启动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完成5000门市话和7000门农话扩容工程,行政村通话率达到100%。
1999年县政府出台了《政策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完善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竣工验收审计制、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资金拨付报账制等监督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工作迈向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在全县范围内对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整顿,通过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推行全过程责任管理,提高了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效益。年初确定的36项重点工程项目大部分进展顺利,油料基地县、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农网改造及一批东西合作项目均按预定计划顺利实施。在以工代赈、财政扶贫、农网改造、农林水、高新技术产业、科教文卫等资金争取方面共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性资金1.5亿元,当年到位资金7539万元。全年立项62个,其中,国家级立项2个,省级立项12个,地级立项16个。对县城建设街南段、永乐大道等路段和各乡镇街道进行了拆迁改造;实施了建材大世界、体育场配套工程;治理了小清河城区西段并完成带形公园前期工程;完成市话5000门和农话17000门扩容。进一步进行市话和农话扩容,全县市话总容量达到2万门,农话总容量达到17920门。
2000年,全县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了大黄港治理、拦蓄补源、旱保田建设、人畜饮水、经济林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商品粮基地、抗旱应急、科技扶贫、黄淮海平原开发等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立项修建县乡公路43.9公里,全县公路通车里程493公里,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是年,国家和省为平舆县投入政策性扶持资金7439万元,居全市第一,其中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居全省第一。
第四节 以工代赈
平舆县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为加快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步伐,中央从不同渠道拿出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平舆县抢抓机遇,充分利用以工代赈资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夯实基础,培植支柱,强化管理,使以工代赈资金发挥了巨大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1986~2000年,平舆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12079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投资6991万元,省财政及省交通部门匹配895万元,市县配套投资4193万元,重点扶持农田水利、乡村道路、林果业、农电、农话等158个建设项目。其中,支持农田基本建设项目13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3261万元;支持乡村道路项目29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3642万元;支持人畜饮水项目27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412万元;支持林业项目10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732万元;支持畜牧业项目34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950万元;支持农村电话项目2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456万元;支持农电项目4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173万元;支持综合开发及水毁项目19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353万元;支持综合治理项目20个,投入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
各级政府、计划委员会和以工代赈办公室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以工代赈资金的有效使用,使全县以工代赈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1)农田水利项目。在全县18个乡镇新打机井5500眼,建生产桥1069座,新建节制闸1座、提灌站6座,配套喷灌机723台,完成“五化”(堤顶平坦化、堤肩草皮化、堤坡草条化、堤脚园林化、堤身完整化)标准堤防60.4公里,新增旱保田20.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7万亩,受益人口35万人,带动4.5万人脱贫。(2)乡村道路项目。新建及修复乡村平原四级油路347.9公里,小桥涵313座,公路里程密度达到百平方公里40.1公里,实现了乡乡通油路、157个行政村通油路,年直接经济效益723.6万元,累计达9788万元,打通了47处交通闭塞的死角,增加了公路网密度,降低了路网饱和度,加快了信息传递和物资交流,发展农村经济,受益人口46万人,社会效益显著。(3)农话项目。更新光纤线路921公里,更换交换机电源设备48套,门话发展到1.5万门,受益人口10万人。(4)农电项目。完成10千伏线路47公里,架设变压器64台,使所有行政村全部通电。(5)人畜饮水项目。完成120~150米深水井23眼及配套设施建设,解决5.25万人和2.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6)林业项目。建设生态防护林10.5万亩,种植经济林4.55万亩,育苗圃6200亩,遍布17个乡镇的95个行政村,年亩产果品500公斤,年产值1000万元,带动2万人脱贫。(7)养殖项目。在双庙乡、东皇庙乡、辛店乡等8个乡镇建养殖场34个,形成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肉牛2000头、鱼苗20.9万尾的养殖规模,年增效益100万元。(8)综合开发项目。新建日光温室249座,标准大棚2975个,新增效益1750万元,带动2万人脱贫。
利用以工代赈资金开展农田水利、县乡村道路、人畜吃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全县贫困状况明显缓解,贫困乡、村及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贫困人口已由1986年的69.9万人减少到2000年的13.9万人,大部分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为加强对以工代赈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交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任成员的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计划委员会设立以工代赈办公室,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县计划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以工代赈办公室在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的同时,加大对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在全省率先推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制、拨付资金“报账制”等以工代赈“六项管理制度”,实现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在落实“六项管理制度”过程中,做到对项目资金“严把五关”,即:强化计划管理,严把规划关;强化预算管理,严把工程造价关;强化资金管理,严把资金拨付关;强化技术管理,严把质量关;强化施工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逐步建立健全了监理系统,实行四级监督制,即技术监督、行政监督、人大和政协代表监督、用户监督。建立健全了信息系统,对批准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建档建卡,实行微机管理,加强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及效益情况等资料信息化管理。平舆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受到省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的充分认可,被推广至全省各地。
第五节 机 构
1988年,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内设办公室、计划股、工业交通邮电股、财税贸易股、物资基建股、企业管理股、技术信息股、人事股、计划生育股9个股室,行政编制31人,实有工作人员38人。下辖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2个事业单位。主管企业有县造纸厂、化肥厂、第一皮革厂、综合养殖公司,代管县标准计量所。
1996年10月,按照县党政机构改革要求,撤销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组建县计划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股、社会事业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工业交通邮电股、财税贸易股和以工代赈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等事业性机构。共有编制14人。
2000年,平舆县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平舆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设机构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