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境内居民共有18个民族,汉族人口最多,回族次之。宗教有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其中,基督教发展较快,教徒也最多。生产、生活习俗以汉族为主。
第一章 民 族
第一节 民族构成
县内民族由1982年的9个、1990年的15个增加到2000年的18个,新增民族多为联姻关系迁入。2000年,18个民族总人口为929167人(男481050人,女448117人),其中汉族923623人(男478271人,女44535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9.4%;回族5419人(男2757人,女2662人);苗族25人(男4人,女21人);佤族14人(男1人,女13人),白族13人(全系女性);壮族12人(男7人,女5人);满族11人(男3人,女8人);布依族10人(男1人,女9人);拉祜族9人(男1人,女8人);土家族7人(全系女性);哈尼族6人(全系女性);彝族6人(男1人,女5人);维吾尔族3人(全系女性);傣族2人(男女各1人);朝鲜族2人(全系女性);蒙古族2人(男女各1人);柯尔克孜族2人(男女各1人);藏族1人(男)。
第二节 少数民族分布
2000年全县共有少数民族5544人(男2779人,女2765人),其中回族5419人(男2757人,女2662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97.7%,其居住具有相对集中的特点,主要聚居在7个乡镇的8个行政村(居委会),分别为东和店镇的东和店居委会,杨埠镇的河南、河北行政村,庙湾镇的庙湾行政村,古槐镇的桥南居委会,西洋店镇的马楼行政村,李屯乡的十八里庙行政村,老王岗乡的兴旺店行政村。其他少数民族共有125人(男22人,女103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2.3%,均为零散分布。
第三节 民族政策
为搞好民族团结,县委、县政府对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每年开斋节等重大节日,县领导分别到回族聚居村及清真寺走访慰问。元旦、春节期间组织统战、民政、工商、技术监督、卫生、伊斯兰教协会等有关单位检查清真食品市场,维护回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清真食品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在县一高、二高等学校,均设有清真灶。在培养、选拔、使用干部,招生、招工等方面,少数民族均享有优惠政策。
县委、县政府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生产。20世纪80年代以前,县内少数民族基本上以农耕为主;80年代中期,部分回民恢复屠宰及皮革加工业,而后出现冷冻、冷藏、清真餐饮、建筑等行业。2000年,全县有少数民族企业30多家,其中东和店皮革厂、庙湾建筑队等少数民族企业成为县内知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