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动植物
第一节 动 物
一、养殖动物
主要有牛、驴、骡、马、猪、羊、兔、狗、鸡、鸭、鹅、鸽、猫等。90年代特种养殖业发展,先后引进的养殖动物有山鸡、珍珠鸡、鹧鸪、绿头鸭、海狸鼠、貂等。
二、野生动物
县境多山,1986年前野生动物较多。80年代后,由于矿山开发和化学农药的普遍使用,野生动物的生长环境遭到破坏,品种和数量日趋减少。豹、狼、狐狸、獾、乌鸦、灰喜鹊基本绝迹。
现存有野猪、鼠类、刺猬、野兔、野鸡、蝙蝠、斑鸠、燕子、白鹭、雁、鹰、鹌鹑、麻雀、喜鹊、黄莺、布谷、白头翁、山炸、腊嘴、画眉、啄木鸟、果子狸、黄鼠狼等。其中刺猬、黄鼠狼、果子狸、白鹭、老鹰、野鸡、啄木鸟、青蛙等为省和国家级保护动物。其他鱼类、爬行类、两栖类、昆虫类动物与1986年前相比变化不很明显。
第二节 植 物
确山处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植物资源十分丰富。
一、粮食作物
有小麦、大麦、荞麦、玉米、高粱、大豆、水稻、红薯、豌豆、黑豆、扁豆、豇豆、小豆、绿豆、谷子、黍子等。
二、经济作物
有芝麻、油菜、花生、棉花、烟叶、甘蔗、甜菜、向日葵、麻类等。
三、瓜菜类
有冬瓜、西瓜、甜瓜、菜瓜、黄瓜、南瓜、丝瓜、芹菜、茄子、辣椒、花椒、白菜、黑白菜、萝卜、胡萝卜、葱、蒜、韭菜、芥菜、菠菜、芫荽、苋菜、蔓菁、木耳、香菇、山药、笋、竽头、藕、菱、莲子、花菜、豆角、空心菜、草菇等。
四、中药材
有热参、党参、丹参、柴胡、天门冬、半夏、何首乌、山楂、南星、香附子、夏枯草、车前子、桔梗、陈皮、徐长卿、杜仲、半枝莲、茯苓、苍术、厚朴、防风、白芷、白芍、白豆、薄荷、金银花、二丑、山萸、槐角、菟丝子、鱼腥草、白花蛇草等。
五、常见树木
有杨树、椿树、桑树、楝树、榆树、柳树、泡桐、油桐、国槐、刺槐、柏、楸、椴树、枸、枫、银杏、水杉、杉木、雪松、马尾松、火炬松、黑松、黄楝、麻栎、栓皮栎、青冈栎、油桐、青檀、鹅掌楸、厚朴、紫椴、榉树等。其中银杏、水杉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青檀、鹅掌楸、厚朴、紫椴、榉树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六、果树
有梨、桃、杏、李、枣、柿、棠梨、沙果、苹果、板栗、樱桃、核桃、葡萄、石榴、杏梅、软枣、木瓜、无花果、山葡萄、猕猴桃等。
七、花草类
有月季、牡丹、芍药、海棠、玉兰、夹竹桃、红梅、腊梅、桂花、栀子、迎春、菊、兰草、玫瑰、串串红、木槿、玉珍、水仙、凤仙、木香、丁香、夜来香、文竹、绣球、芭蕉、紫竹、蔷薇、黄杨、女贞、侧柏、刺柏、圆柏、台湾竹、橡皮树、铁树、杜鹃、茶花等。
第三节 动植物保护
1986~2000年,按照国家《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要求,确山县在充分利用资源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十分注重对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除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外,成立林业派出所,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一、动物保护
1995年,《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颁布后,县政府在县城、重要集镇和山区交通道口张贴布告,县林业、公安、农业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范围和办法,改变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旧观念,树立依法保护的新观念。1999年后,县林业派出所每年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组织人员到餐馆、集市、贸易市场检查,发现有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予以依法查处。1999年6月,县林业派出所查处一起特大贩运青蛙案,将6100只青蛙在八井湾水库放生,依法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2000年5月,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河南省确定确山县为全省26个禁猎县之一。县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贯彻执行。对因护林需要持有猎枪者进行严格登记,并进行禁猎教育,同时清理收缴无关人员所拥有的猎枪。
二、植物保护
县内植物保护除农作物外,主要是对林木的保护。
(一)封山育林 1986年以后,各乡镇加大对新造幼林地管护力度,每年春季植树造林任务完成后,就划为封山育林区,指定专人进行管护。1993年,县政府成立以主管林业的副县长任组长,有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封山育林领导小组。1997年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封山育林工作进行统一规定,印发封山育林布告,刷写封山育林标语,规划封山育林地块14.7万亩。各乡镇在封山育林区域树立碑牌,标明四至边界、封育措施、管护制度和封育时间。
1986年到2000年,全县累计实施封山育林35万亩,其中15万亩松树、20万亩板栗,2000年已产生效益。蚁蜂镇金顶山通过近10年的封山育林,林木和植被郁郁葱葱,2000年被定为省级森林公园。但部分封山林地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达到封育效果。
(二)林木管护
防火 1990年,县成立森林防火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林业局。各乡镇林场建立起防火组织,配备防火值班人员,在防火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县政府对护林防火实行目标管理,将全县划分为乐山、薄山、独山3个防区,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完善防火设施,配备扑火器具,建立无线电通讯网络,严格重要入山口登记和火源管理,森林防火取得显著成绩。到1994年连续3年无发生重大火灾,被国家林业部评为护林防火先进单位。
1995年,县成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乐山林场场长任队长,县武装部干部任指导员,同年8月,在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比武中荣获二等奖。
1997年,确山县被省林业厅确定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试点县。在乐山林场、石滚河、三里河、任店等林区建设刺槐、板栗、麻栎生物防火林带160公里,利用树种的耐燃性,变人工防火为生物防火、变被动防火为主动防火。同年,被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人事厅、劳动厅、林业厅命名为护林防火先进单位。
1998年以后,县防火办公室和各乡镇防火办公室相继建立起值班、联络指挥和扑救防火机制,各乡镇建立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防火突击队,配备扑火工具100把以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在关键时期到重点林区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到2000年,连续1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间伐 1987年,县政府核定全县年森林采伐限额6260立方米,规定林木采伐报批手续,要求采伐林木必须办理采伐许可证,并预交所伐林木价值10%的造林更新费。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更新计划的如数退回,逾期不造林的,由林业部门统一安排造林。由于对间伐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县均不同程度存在批少伐多现象。
1990~1995年,全县批准间伐23160立方米,1996年,省政府下达确山县年森林采伐限额2650立方米,1998年批准间伐3100立方米,1999年批准间伐1800立方米,2000年批准间伐2300立方米。
(三)林木检查 1986年,全县木材检查主要采取流动稽查的方式,对重点林区出口进行检查。由于人员少,交通、通讯工具落后,一些非法运输木材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1987年仅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28起,收缴木材170立方米。
1994年,县木材检查站更名为森林资源管理站。为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和木材检查力度,在任店、李新店、竹沟、瓦岗、石滚河、胡庙等重点林区设立森林资源管理分站,同时组织人员昼夜值班和上路稽查,打击非法采伐、运输木材的犯罪行为。1994年到1996年,全县查处非法收购运输案件237起,收缴木材1360立方米。
1997年,在三里河乡尚庄村东设立木材检查站,在确(山)泌(阳)公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定点进行木材检查。为杜绝不法分子从其他道口非法运输木材,检查站在任店、竹沟、胡庙重点林区出口设立检查分站,组织人员长期蹲点巡查,加强源头管理。2000年,全县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785份,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件74起,收缴木材130立方米。
(四)森林病虫害防治 1988年,全县发生马尾松毛虫危害800亩,经防治没有造成大的危害。1991年8月,县成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并在全县建立9个森林病虫害测报点。为弥补测报站受地域限制无法对全县林木进行监测的不足,县林业局发出通知,在全县开展群众性报告有奖活动。1991年全县共发生病虫害面积为1.2万亩,防治0.9万亩。同时在全县开展了木材调运检疫和苗木产地检疫。
1998年,全县发生杨树食叶虫,危害面积3.7万亩,最高单株虫密度达850头。县政府发出杨树食叶害虫防治紧急通知,全县出动人员1.4万人次,器械125台,药物220公斤,防治率达到92%。
1999年,全县开展森林病虫害检疫对象普查,地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指定普查的松疱锈病、松针褐斑病、油松球蚜、中华松针蚧、冠瘿病、板栗疫病等12种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确山县只发现板栗疫病1种。
2000年,全县设立固定或兼职测报点44个,形成覆盖全县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率达到90.5%,发生病虫害3.1万亩,防治2.7万亩,防治率87.2%,林业育苗2100亩,进行产地检疫1865亩,产地检疫率89.8%,均高于上级下达的防治检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