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污染
确山县境内有水泥企业4家,造纸企业4家,还有机械、面粉、酿造、化工、建材等企业。它们在促进和推动确山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成为县内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
一、废水污染
确山县境内造纸厂有河南省五三农场造纸厂、确山县造纸厂、朱古洞瓦楞板纸厂和任店镇福利纸厂4家。在1997年前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358吨/年,占全县COD排放量的99.7%,居全县首位;居全县第二位的是古城火力发电厂,COD排放量为2吨/年,占0.17%;居第三位的是非金属采选加工业,COD排放量为1.74吨/年,占0.13%。
按区域划分:在1997年前,COD排放量最多的是杨店乡,排放量为12272吨/年,占全县的97.3%;居第二位的是朱古洞乡,COD排放量为187吨/年,占2.29%;居第三位的是任店镇,COD排放量为6.06吨/年;居第四位的是古城乡,COD排放量为2吨/年。
二、废气污染
县内工业废气污染源按行业划分:河南确山水泥厂、驻马店地区龙山水泥厂、驻马店地区秀山水泥厂和确山县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粉尘排放量居首位。2000年排放量为23195吨/年,占全县的93.4%;居第二位的是造纸企业,烟尘排放量为1333吨/年,占5.36%;居第三位的是砖瓦制造业,烟尘排放量为277吨/年,占1.1%;居第四位的是医药工业,烟尘排放量为22.2吨/年;居第五位的机械制造业,烟尘排放量为4.56吨/年;居第六位的化学工业,烟尘排放量为0.63吨/年。
工业废气污染按区域分:2000年烟尘、粉尘排放量最多的是盘龙镇,排放量为14690.5吨/年,占全县的59.3%;居第二位的是三里河乡,排放量为5438吨/年,占21.9%;居第三位的是朱古洞乡,排放量为3251.9吨/年,占13.1%;居第四位的是杨店乡,排放量为1364.6吨/年,占5.5%;居第五位的是蚁蜂镇,排放量为4.9吨/年。
三、废物污染
1986年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确山县的废物污染日趋严重。农村主要是废弃的塑料制品、化肥袋和农药、化肥残留物等。县城区的废物污染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垃圾量由1986年的每天3车15吨,增至2000年每天11车55吨。
部分垃圾被回收利用,其余作为垃圾填埋。确山县城区的生活垃圾从1992年开始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县城垃圾填埋场主要有3处:一处在蒸馍山北菜市场南原采石场的废弃大坑;一处在蒸馍山南环城路北低洼处;一处在国税局东盘龙山下母猪峡。由于垃圾填埋场大,长期没有封埋,填埋场周边的空气污染较严重。
县城区,破产前的化肥厂及龙山水泥厂、县水泥厂的粉尘污染较为严重。
四、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监测始于1984年1月。由于确山县没有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工作,各种噪声较为混杂。县城及集镇噪声污染较农村严重。
确山县区域环境噪声主要有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县城及集镇的高音喇叭噪声等。声源较为流动,就某一区域,有时超标,有时不超标,甚至无噪声源。确山县西部、北部符合国家标准,而县城中心区及107国道两侧则高于国家标准。
确山县较大的工业噪声来源于驻马店地区龙山水泥厂、驻马店地区秀山水泥厂、确山县水泥厂。由于三家水泥厂建厂较早,设备防治噪声标准低,噪声超标。
确山县在2000年前,没有设立固定的交通噪声监测点。重点对主要道路附近的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确山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数据,107国道超标10分贝以上。
第二节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站主要对地下水、地表水、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噪声、烟尘、粉尘等项目进行监测。1999年,监测站设有综合技术室、大气物理室和综合分析室,拥有技术人员8人,环境监测仪器20台(套)。是年12月取得资格认证。监测项目共26个,其中地面水监测12项,废水监测8项,废气监测2项,噪声监测4项。对烟尘、粉尘采用JYP-2A型烟尘浓度测定仪监测,对噪声采用噪声流计分析仪监测。对废水等其他污染因子的污染源按行业分类,对照有关技术要求和监测方法标准进行相应的监测。
环境监测站对全县废水、废气排放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暂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制度》(暂行)和《水质实验室质量控制指标》(试行)进行工作。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写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对环境水、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分析。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八项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做好县域环境监测工作。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三节 污染治理
一、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治理主要利用各种型号的静电收尘器、袋式收尘器、旋风收尘器、水收尘器等。废水治理主要采用“生化+物化”法、沉淀池、尾矿坝、治灰池和事故灰场等办法。
1996年,按照“一控双达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到2000年年底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污染源头,划分责任,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1996年6月确山县环保局对县境内污染较严重的单位下发通知,限期治理,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河南省确山水泥厂、驻马店地区龙山水泥厂、驻马店地区秀山水泥厂、河南省五三农场造纸厂、驻马店地区古城电厂积极引进设备、引进技术,大力治理废水、
废气污染。通过治理,1997年年底,确山县工业企业废水中COD去除量达到18777.1吨/年,减轻了对水环境的污染。溱头河桥排污水质目标断面COD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废气中的烟尘、粉尘去除量24158吨/年,治理效益750万元。确山县1984年至2000年征收单位排污费846万元,大部分用于企业污染治理。截至2000年,全县累计投入污染治理资金4872.88万元,实现全县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二、境内排污单位治理
(一)河南省确山水泥厂 该厂是“八五”期间国家批建的大型水泥企业,1993年6月建成。数年间先后投入污染防治资金679.5万元,安装38台大型静电收尘设备,20台小型袋式收尘器治理废气,并加强了厂区绿化工作。2000年8月,通过了省和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达标验收。
(二)驻马店地区龙山水泥厂 该厂建于1966年,是驻马店地区重点企业。1992年后,投资513.78万元,安装除尘设备50台,对3座机立窑的粉尘污染进行治理。2000年9月,经驻马店地区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合格。
(三)驻马店地区秀山水泥厂 该厂1975年建成投产。1997年后,投资380万元对粉尘排污源进行治理。2000年年底,经驻马店地区环保主管部门监测验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四)确山县水泥厂 该厂1974年建成投产。1997年后,企业自筹资金500万元,职工集资50万元,购买安装高压静电收尘器9台、袋式收尘器和水收尘器17台,对粉尘污染进行了治理。
(五)河南省五三农场造纸厂 该厂是河南省重点造纸企业。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九七”达标治理任务,先后投入资金685万元,采用福建省世纪环保公司“生化十物化”配套技术,对造纸废水进行治理。1997年12月完工。1998年9月,通过省环境保护局的达标验收。
(六)驻马店地区古城电厂 古城电厂建于1977年,投产运行后,对废气、废水、废渣进行过多次治理。1996年三号机组投建施工,执行基本建设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投入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经费490万元,采用国内领先水平的静电除尘器对废气进行治理。1997年,又投入资金1340万元,完成了事故灰场、干除灰系统在内的冲灰水闭路循环系统,实现全厂废水闭路循环零排放。两项环境保护工程分别在1996年、1997年8月经地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城市小锅炉综合治理
确山县城1998年年底有小锅炉23台,均没有除尘设施,烟尘污染给城市居民生活质量造成很大影响。1998年4月重点对城镇锅炉进行整顿,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引进南阳等地的先进治理设备,召开小锅炉用户现场会,请专家展示治理工艺流程。此后,城区内全面开展治理工作,消除了黑色烟尘,确保了2000年年底实现达标排放,改善了城区大气质量。
第四节 环境保护机构
县环境保护局是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全县环境监测和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职能部门。1986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和环境监测站(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干部职工6人。1996年5月,全县机构改革,成立县环境保护局。1997年年底,撤销环境保护办公室(监测站),成立环境监测站和环境保护监理站。2000年,局内设办公室、环境管理股、法制宣教股、综合计划股。下属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监理站2个二级机构。局机关16人,其中干部15人;工人1人,全系统150人,其中干部16人,工人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