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确山的统计业务仅限于根据上级统计部门安排,采用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方法,统计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1953年,确山县开始设立统计科,建立统计制度,相继增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情况、人口、耕地面积、牲畜、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农具、地方国营农、林、牧场基本情况、工业生产、社会商品零售额、职工人数与工资等统计项目,并进行了人口普查、私营工业和手工业的普查、私人商业普查、农业生产合作社收益分配调查、农民、职工家庭收支调查等。
1986年以后,统计工作进行改革,按照新国民经济体制的要求增设了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咨询、国民收入等统计项目,根据国家统一安排进行6次统计普查。1986年成立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1989年成立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分别负责农村经济、城镇经济及社会发展情况的调查统计和研究,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可靠的统计资料。2000年,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被省统计局评为全省贫困监测三等奖,被省人事厅、省统计局评为河南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
第一节 统计调查
一、普查
人口普查 第四次人口普查于1990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普查范围为全县辖区内全部常住人口,普查项目共21项。普查结果为:全县总人口558755人,其中男性286197人,女性272558人;农业人口518866人,非农业人员39889人;全县有26个民族,汉族占99.48%,回族占0.43%,其他民族占0.09%。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于2000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11月1日零时。普查范围为全县辖区内全部常住人口,普查项目共21项。普查结果为:全县总人口590009人,其中男性303233人,女性286776人;农业人口537525人,非农业人口52484人;全县有23个民族,汉族占99.44%,回族占0.47%,其他民族占0.09%。
第三产业普查 全国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于1993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10月1日零时。普查范围为全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普查结果为:营业收入7736.4万元,营业成本或费用5964.6万元,工资1019.9万元,职工福利费98.9万元,折旧费1068.1万元;本年收入7781.2万元,业务(事业)收入1899.9万元,预算外收入1729.6万元,其他收入28.4万元;交通运输业收入41579万元,商业收入43921.9万元,营业收入58198.6万元,服务业收入5959万元,修理业收入7377.4万元,其他行业收入9420万元。
工业普查 第三次工业普查于1995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12月31日零时。普查主要项目有10项,普查结果为:工业企业生产单位205个,其中国有企业27个,集体企业176个,股份制企业1个。工业普查总产值(现行价格)为71389.7万元,产品销售收入65858.1万元,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7777.4万元,从业人员劳动报酬5126.1万元,从业人员年末人数17071人。
全国农业普查 首次全国农业普查于1996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12月31日零时。普查项目有10大项,普查结果为:农村住户从业人员372213人;农业企业个数86个,其中国有经济企业19个,集体经济企业67个。村民委员会239个,有效灌溉面积39.5万亩,总户数141298户,总人口为521974人。建制镇5个,乡建制13个,镇区占地面积6平方公里,总人口为948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05人。非农乡镇企业811个,其中中外合资企业2个。从企业单位类型分,乡镇办企业138个,村办企业290个,联户办和户办企业383个;从行业类别分,工业企业733个,建筑企业45个,交通运输企业3个,批零贸易餐饮企业25个,社会服务企业5个。非农乡镇企业从业人员24575人。农村农业用耕地面积1240993.7亩,园地面积152281.8亩,林地面积642657.6亩,牧草地面积740.9亩,渔业养殖面积124342.2亩。
基本单位普查 全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于1996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9月30日零时。普查有16大项,主要普查法人单位数、月营业收入、全年预算营业收入等主要指标数值。普查结果为:1430个法人单位,月营业收入50890万元,全年预算营业收入510684万元,附属的产业单位25个。
全国对外经济普查 全国第一次对外经济普查于1997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12月31日零时。普查结果为:确山县有三家港、澳、台企业,即:河南春朗有限公司(厂址在朱古洞乡),于1994年10月注册,1995年5月开业,总投资额23万美元,从业人员40人;河南石山石材有限公司(厂址在胡庙乡),于1993年9月注册,1994年11月投产,总投资额53万美元,从业人员25人;确山县东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址在三里河乡),于1997年11月注册投产,总投资80万美元,从业人员50人。
二、抽样调查
农村调查 1986年,确山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内设农村住户调查、农业产量抽样调查、农村经济信息调查3个专业,主要开展农村居民收支、粮油产量两项抽样调查,搜集上报农村重大信息。1986年至1996年,设10个村100户住户调查网点和10个村产量调查网点两套。1996年,农业全面统计从统计局并入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成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一大专业,后又分为农业生产统计和农业核算两个专业,农村调查业务实行抽样调查和全面统计双轨制。1997年,增设贫困监测调查和畜牧业抽样调查专业,1998年,开设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专业。1999年,扩增10个村100户住户调查和10个村的产量调查网点。1986~2000年,经过2次调查网点样本轮换,全县建立各类农村调查网点86个,抽选各类调查户962户,调查统计农民人均收入、农村住户收支构成、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农村扶贫监测、农业生产情况、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农业净产值、农业中间消耗、农产品价格、农村固定资产完成额等重要经济指标,为各级领导了解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全面、及时、可靠的科学依据。
城镇调查 1989年3月,确山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对盘龙镇所有城镇居民进行列表登记、排队,按排队结果随机等距抽取300户城镇居民进行入户调查,最终按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低抽选50个记账户作为长期调查对象进行常规调查。1992年,按商品类别在县城建立商品零售调查网点57个,作为商品零售价格调查网点进行常规调查。1995年确定9家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企业和9家原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格调查企业作为常规调查单位。1997年,进行城镇住户记账户换户工作,按城镇居民住房分布情况随机抽选300户居民进行入户登记,按收入高低排队,抽取50户作为第二批居民记账户。通过调查,统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结构、银行存款、教育投资等居民收支情况,计算城镇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及原材料消耗价格指数等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
第二节 统计服务与监督
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1986年后统计部门求实统计,求是分析,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每个年度除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任务外,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时效性强、观点明确的统计分析报告等数字资料;整理汇编国民经济统计月卡小册子、确山县年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县内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国民经济统计数据。
确山县依照《统计法》对县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级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加强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和规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1986年至2000年,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个别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违反《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人为干扰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确山县每年都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至2000年年底,全县共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00多起,其中立案查处140余起,结案80起,罚款3万多元,及时制止在统计资料上弄虚作假的行为,真正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第三节 统计机构
1953年1月,确山县政府设统计科。1958年11月,统计科合并到计划委员会,1962年恢复为县人民委员会统计科。“文化大革命”时期,统计科工作中断。1976年8月至1980年12月,县统计工作先后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县计委管理。1980年12月,确山县统计局成立。1986年,统计局内设工交基建统计股、商业贸易股、综合劳资股、农业统计股、办公室。行政编制16个,事业编制1个,实有17人。下设确山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副科级规格,编制4人。
1989年3月,确山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成立,股级规格,编制5个。1992年,“小政府、大服务”改革后,机关只设办公室与业务综合统计股。1996年,确山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更名为确山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2000年机关内设工交财贸统计股、综合劳资统计股、农业股、办公室,14个编制,实有13人。确山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10个,实有15人;确山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5个,实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