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至2000年,确山县城乡居民生活发生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收入渠道增加,消费重点突出,生活水平提高。
工资、个体经营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调资、职工加薪是城镇职工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离退休后重新就业、企业下岗职工自主创业是职工收入的另一来源。个体经营是城镇居民增加收入的又一渠道。房租、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新途径。2000年,确山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09元。
在城镇居民收入逐年增长的同时,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居民间收入差距逐渐拉大,生活状况、生活水平日趋悬殊。2000年确山县电力供应业与社会服务业的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比为2.5:1;国有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和年薪工资制后,公司经理与一线工人的年薪比多在10倍以上。负担系数大,家庭就业人口少,单位效益差,自身技能低的职工生活贫困。
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比重逐年下降,副食、成品、半成品食品的消费支出占食品消费支出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城镇饮食社会化程度提高,居民在外就餐增多。衣着逐渐从追求颜色、款式向追求做工、品牌、个性化发展。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收入途径由单一性转向多元化。2000年,农民收入以农、林、牧业收入为主,兼有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餐饮服务业收入及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从事特色种植、规模养殖,或经商、办企业的农户先富起来,家中农用机具、家用电器、交通通信工具齐全,住房状况、家庭存款赶超城镇上等收入家庭。同时还有少部分农户特别是居住在偏僻山区的农户因家有重度病人、缺主要劳动力、子女上学负担重出现返贫现象。2000年,全县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贫困户837户,贫困人口1237人。能支付各项消费开支,但存款不多的农户占多数。2000年确山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886元。农村居民较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且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2000年,确山县恩格尔系数49%(城镇为29.48%),城镇化率13%。城乡居民总体上处于温饱阶段。
第一章 居民收入
第一节 城镇居民收入
1978年,城镇职工15429人,人均年工资516元,就业者负担系数1.73。1986年,县全民所有制职工年末人数15193人,年平均人数14936人,年工资总额1529.88万元;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年末职工人数5134人,年平均人数5427人,工资总额349.6万元。
1993年后,工资制度改革,国家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企业实行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后,部分单位经济效益低下,职工收入减少,甚者企业破产,职工下岗。行业与行业之间以及行业内部职工收入差距逐年拉大。
2000年,确山县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按行业分类由高到低排序为:电力供应业10770元,金融保险业10158元,房地产业8398元,交通、仓储及邮电通信业8113元,地质勘察、水利管理业7142元,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业7043元,科学研究、综合技术服务业6864元,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6715元,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业6395元,批零贸易餐饮业6282元,制造业5911元,建筑业5544元,农、林、牧、渔业5001元,采掘业4815元,社会服务业415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4元。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居民收入逐渐呈多元化发展。国有、集体经济单位的职工除工资、奖金外,还有从事第二职业的非工资性收入。一些居民从事个体经营或务工,可获得经营性收入和务工收入。部分居民靠集资入股、股票交易、出租房屋、车辆等资产,获得股息、红利、租金等财产性收入。
文化技术水平低的下岗职工和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生活贫困。1998年始,县政府对城镇贫困人口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拨款救助。1998年确定每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0元,191户342人享受低保补助。1999年确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0元,保障对象209人。县委成立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县直机关单位定期为下岗贫困职工捐款捐物,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和再就业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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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居民收入
1982年,确山县农村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农业投入不断增加,粮食产量逐年提高,农民温饱问题得到解决。1986年后,农业种植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农村经济由单一的传统农业向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和畜牧业、林业、副业、渔业、加工、运输、服务等第二、第三产业方向全面发展,种植业收入比重下降,生产性劳务收入逐年增加,农民收入呈多元化逐年增长。少部分农村居民经商办企业,率先步入小康生活;一部分农村居民承包荒山、荒滩、荒坡、水面,瞄准市场发展林果、花木、食用菌和畜禽、水产养殖,生产呈立体化、规模化、特色化,大大超出传统农业收入,低收入农户逐渐减少,高收入农户不断增多。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人员逐渐减少,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到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务工,既服务了当地建设,又增加了工资性收入。
1996年确山县第一次农业普查,农村居民从业人员从事行业情况是:种植业343816人,畜牧业1529人,林业69人,渔业55人,农业服务业438人,工业6195人,建筑业2615人,交通运输业2545人,批零贸易餐饮业7296人,其他服务业7662人。198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40元。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886元。2000年,县统计局农调队调查农村住户家庭常住人口737人,年总收入2162761元,人均2935元,其中工资性收入245593元,人均333元,家庭经营性收入1870775元,人均2538元。
图551
受自然条件、健康状况、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一部分农村居民入不敷出,生活贫困。1997年全县农村居民有1325人年人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450元,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6080户贫困户接受县帮扶工程帮扶。2000年,全县年人均纯收入在450元以下、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农村贫困人口有837户1273人,西部山区占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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