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矿产
辖区内矿产资源丰富。至2000年年底,已发现有煤、水泥灰岩、水泥黏土、化工灰岩、熔剂灰岩、白云岩、萤石、磷、含钾岩石、铁、铝、锰、铅锌、氟石、澎润土、花岗岩等矿产30余种,129处。水泥灰岩、白云岩、水泥黏土、化工灰岩、熔剂灰岩、煤、萤石等矿产均做过正规勘察,探明有可观的储量,是辖区内的优势矿产。
第一节 金属矿
一、铁矿
矿藏9处,其中小型矿床1处,矿点8处,分布于竹沟镇、石滚河乡、瓦岗乡和任店镇等地。除团山铁矿外,其他尚未开发。团山铁矿位于瓦岗乡团山一带,东经113°46'30”~113°52'53”,北纬32°41'00"~32° 45'00"。
二、锰铁矿
产地1处,即南庄锰铁矿,位于确山县李新店乡南庄,东经113°58'11",北纬32°35'28”。90年代已开发。
三、钛矿
马尾山钛矿化点 位于任店镇马尾山,东径113°59'00”,北纬32°38'36”。
阎庄钛矿化点 位于李新店乡阎庄,东经113°58'22”,北纬32°37'21”。
四、铜矿
老虎头寨铜矿点 位于竹沟镇新庄村老虎头寨,东经113°38'25”,北纬32°46'26”。
杏树岭铜矿化点 位于竹沟镇西王楼杏树岭一带,东经113°38'25”,北纬32°47'33”。
五、铅锌矿
玉皇顶铅锌矿 位于竹沟西偏北,矿点处于河西倾伏向斜转折端北翼,矿体断续长约60米,厚约40米。铅锌含量平均为13.1%。
盆庄铅锌矿 位于竹沟西王楼盆庄,矿区在盆庄倾伏向斜转折端。矿体长40米,平均厚0.8米,矿石含铅量平均为28.7%,含锌量平均为9%。
第二节 非金属矿
一、水泥灰岩
辖区内水泥灰岩资源十分丰富,至2000年年底,共探明水泥灰岩产地10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8处,矿点1处。探明储量为15373.66万吨,新增矿体估算储量为3688万吨。主要分布于三里河乡、普会寺乡、任店镇、刘店镇、朱古洞乡和瓦岗乡境内,均已开采利用。
二、熔剂灰岩
大型矿床1处,即独山熔剂灰岩,位于县城东南12公里,刘店镇独山、牛湾一带,总储量18542万吨,属大型工业矿床。
三、化工灰岩
大型矿床1处,即南山化工灰岩,位于盘龙镇南山,探明储量17534万吨。
四、煤矿
吴桂桥煤矿位于确山县城东北9公里吴桂桥、安里一带,总储量13939.9万吨。
五、萤石
产地10处,其中大型矿床1处,矿点9处,主要分布于竹沟镇、石滚河乡和任店镇等地。周庄萤石矿点储量最大,储量78万吨,占全县储量293万吨的27%。
六、水泥黏土
产地4处,其中有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2处,分布于独山、金牛山、洪虎山、秀山等地。
七、花岗岩
现有产地8处,其中大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7处,集中分布于竹沟镇、瓦岗乡以北,蚁蜂镇、胡庙乡以南的山区,花色品种较单一,均为“芝麻灰”。大金顶花岗岩矿,位于县城西偏北26公里,瓦岗北约6公里,大金顶南侧倪庄北山,估算储量6000万立方米。
八、大理岩
仅有小型矿床1处,即老龙山大理石矿,位于任店镇西北,张冲村老龙山。
九、建筑石材
辖区内建筑石材资源十分丰富,主要分布于三里河、朱古洞、胡庙、普会寺、刘店等乡(镇)境内,大部分已被开采加工成建筑石子,烧制石灰和当做基建石,已初步形成规模开发和规模经营。
十、白云岩
产地6处,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床1处,矿点4处。主要分布于任店、瓦岗、朱古洞等地。兰楼白云岩矿,位于任店镇兰楼,探明储量为6768万吨。
十一、含钾岩石
产地4处,分布于大金山、大连庄、东拐头山、周庄等地。大金山含钾岩石,位于顺山店乡北大金山,估算储量6000万吨。
十二、氟石
产地4处,分布于雷大庄、木寨、明家沟、大连庄等地。
第三节 矿产管理
一、管理机构
县土地矿产局成立于1987年7月,设有矿产管理股,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征收矿产资源管理费和资源补偿费等项工作。1996年4月,全县机构改革,成立矿产管理局。局内设办公室、矿产管理股和矿产资源补偿征收股。同年5月,成立矿产资源监察大队,负责全县矿产管理监察工作。局机关15人,其中干部14人,工人1人,监察大队50人,其中干部3人,工人47人。2000年相沿未变。
二、管理监察
县矿产监察大队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办理采矿许可证,查处无证采矿、越界开采、乱挖滥采等违法采矿行为,开展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把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同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和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矿业权属纠纷,惩处违法采矿行为,使全县矿业秩序取得了根本好转,促进了全县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996年后,县矿产监察大队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调处矿业权属纠纷。认真化解不利因素,净化内外环境,强力推行有偿开采制度,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力度。每年处罚违法采矿行为均在60起以上,确保了矿区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秩序、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