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拥军优属
第一节 伤残军人抚恤
1986年,确山县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对残废军人定期定量发放抚恤(保健)金,并根据市场物价变化,发放24~60元不等的物价补贴。是年,全县革命伤残军人354人,共发放抚恤(保健)金19.63万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国家先后于1994年、1996年、2000年提高伤残军人的抚恤(保健)金标准。2000年在乡的15个伤残等级平均每个等级增加400元;在职的15个伤残等级,平均每个等级增加100元。当年全县伤残军人330人,共发放伤残抚恤(保健)金28万元。
第二节 烈军属优待
1987年,确山县有义务兵家属1107户,烈属197户,在乡复员退伍军人56人,带病退伍军人24人,老红军2人。全县共发放优待款23.7万元,优待烈军属1749人。同时对85名老山前线作战的战士家庭和26名立功人员进行了区别优待和奖励,增发了优待金,全县共提取奖励基金5120元,用于奖励4480元。
1989年,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条例》,对烈军属实行户户优待和区别优待加奖励的办法。除个别乡外,优待标准都略高于往年,最高的达到220元。全县群众提留优待款22.6万元。与此同时,在县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增发定补款30.8万元,解决了老复员军人的生活、治病困难,定补面由原来的47.8%扩大到81.8%,人均增补12元。1993年,全县筹集优待款36万元,优待义务兵家属1200户、烈属163户、复员军人2000人。通过各乡镇的优待储金会,为180户优待对象提供发展生产资金24万元。各乡镇“军人家庭服务中心”组织了“送温暖”小组,为烈军属义务帮工1500个,帮助收打耕种850亩,解决了烈军属生产、生活困难。
1996年,全县共筹集定补款80.48万元,筹集优待金76.29万元,优待军属1113户、烈属150户、在乡老复员军人1760人、病退军人363人。提高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人均优待、定补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和50%,并对立功受奖的义务兵家属进行了奖励。同时,在优待对象中开展了“学一技,创千元,奔小康,做贡献”、“退伍军人为经济建设建功立业”活动。全县18个优待储金会累计为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扶持生产发展资金60多万元,使全县3000多户优抚对象脱贫,3700多名退伍兵成为奔小康带头人。
1998年,确山县义务兵家属年户均优待标准为920元,全县筹集优待款190.91万元,优待军属1548户,烈属121户,预提优待奖励金3万元;筹集定补款119.98万元,对1750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全部实行了定补,月定补标准38元。1999年,筹集优待金188.35万元,优待军属1385户。筹集定补款139.7万元,对1640名在乡老复员军人、110名病退军人实行了定补。在全县开展“爱心
献功臣”活动,采取县财政拿一部分、社会捐一部分的办法,筹集80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兴建面积50平方米以上砖瓦结构平顶房52套,国庆节前夕52名老复员军人全部搬入新居。同时,确山县人民政府邀请省荣康医院内外科医生赴确山县7个乡镇为206名在乡老复员军人进行义诊,并组织52名老复员军人赴省荣康医院免费疗养。
2000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驻马店地区行署的有关文件,使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分别达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70%和50%。
第三节 复员退伍安置
1987年,确山县贯彻落实《兵役法》规定和省、地安置工作会议精神,接收退伍军人520名,其中志愿兵5名,城镇退伍兵227名,农村退伍兵288名。对227名城镇退伍军人均按政策分别做了妥善安置。同时,着重走访了退伍军人中的孤、单、功、老、伤、病、残7种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用款7970元,修建房屋67间,使他们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安心农业生产。
1990年,接收退伍军人374名。其中,退伍义务兵365名(农村入伍的121名,城镇入伍的244名)、志愿兵9人,其中伤残军人6名,在城镇安排工作的258名;为26名功、伤、病农村义务兵解决修建房、治病、生活等困难;军地两用人才52名,开发使用49名。1992年,接收退伍军人231名,其中,退伍义务兵208名(城镇148名,农村60名),志愿兵23名,在城镇安置工作171名(包括23名志愿兵);农村义务兵中,军地两用人才30名,开发使用率达100%。
1996年,开始对退伍军人进行安置教育管理和培训,根据各自特长对口安置,加强指令性措施,实行安置政策、安置去向、安置结果三公开,接收的173名城镇退伍兵全部被安置。
2000年,退伍安置实行按系统包干安置的原则。为防止接收单位拒收,县人民政府规定,由县退伍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小组,定期检查督促用人单位接收退伍军人,使其尽快上岗。对推诿、刁难、收取风险抵押金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拒不接收的单位,按单位拒收人数,每人收5万元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费。拓宽安置渠道,缓解和减轻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压力,积极鼓励退役士兵到私营单位就业。按照《兵役法》规定,分别对256名城镇退伍兵、一名家居农村荣立二等功者和一名三等残废军人给予妥善安置。
第四节 “双拥”工作
1987年的“八一”建军节和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召开拥军座谈会,征求意见,为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县乡党政领导分别对全县85名参战军人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走访中发现的3户住房危险的拨款给予修建,对56户困难的给予适当救济,用款4800元。
1988年3月,县成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民政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有民政局、宣传部、武装部、粮食局、供销社、教育局等,并制定了军人家庭服务中心活动制度。全县18个乡镇相继建立军人家庭服务中心,244个村(居)委会成立由民兵、学生组成的“送温暖”小组,全县上下形成了拥军优属网络。1989年1月6日,民政局组织有关乡镇的党政领导分头对15户烈士家属、15户老山前线作战军人家属以及35名军队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1993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共确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想驻军所想、急驻军所需,组织驻地群众为官兵义务提供缝补、洗衣、理发等服务3400人次,向驻军优惠供应时鲜蔬菜瓜果和肉蛋等农副产品。7月,省军区、省委宣传部、民政厅命名确山军民共建的服务中心为“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先进单位”。
1996年,制发《确山县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制定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制度,召开双拥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及驻确各部队都成立了双拥领导小组,地方以军人家庭服务中心和“送温暖”小组为载体,部队以拥政爱民服务小组为依托,双向奉献,互办实事,使双拥工作步入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是年,济南军区先后在确山县举行3次军事演习,县领导代表全县人民及时走访慰问驻训部队,公安部门搞好靶区安全防范,确保军车畅通无阻;粮食部门增设军供点,全力做好军粮供应;商业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充足供给生活用品,全县上下像战争年代拥军支前一样,搭设彩门,组织鼓乐队欢迎子弟兵赴确山训练,同时支援猪肉1300公斤,蔬菜1.8万公斤,安排空房1024间。在演习训练中,石滚河乡有127亩庄稼被毁,没有一个群众阻碍部队训练,表现出高度的拥军热情。为此,济南军区向县政府赠送“军民团结,共筑长城”铜牌,司令员张太恒、政委杜铁环分别题词给予高度评价。
1997年,接收无军籍军队职工8人,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安置27名随军家属就业,34名随军子女进入县重点中学学习。县投资12万元修筑了由107国道通往李新店飞机场6公里的沙石路面。“八一”前夕,县直11个单位与驻确某部签订军民共建协议,制定了军民共建规划。驻军某部外出拉练,共建单位干部、职工夹道迎送。在庆祝建军70周年活动中,县委、县政府向驻确部队赠送电冰箱12台,向8个荣立三等功的驻军连队各赠锦旗1面,向荣立三等功以上的170名驻确部队官兵每人赠送1件印有“军营骄子,立功报国”字样的背心。9月上旬,县委、县政府派员携带慰问信、《民族英雄-杨靖宇传记》、《中州先烈诗文选》各170套、中秋月饼75公斤和反映确山经济建设及拥军优属工作情况的电视专题片《乡音》,赴吉林省通化市靖宇县慰问了151名确山籍战士。
1998年,确山县34个军民共建点成为精神文明示范点,制定了“拥军优属公约”和“拥政爱民公约”。“八一”前夕,县直军民共建单位和有关乡镇向驻确各部队赠送空调8部,音像设备18套,瓜果3.6万公斤。7月,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确山县为“双拥模范县”。在迎接抗洪部队凯旋活动中,于107国道县城段及解放路搭设了欢迎彩门,向凯旋官兵赠送矿泉水、苹果各500箱,组织影视放映队巡回到驻确抗洪参战部队慰问演出,赠送价值12万元的猪肉、背心、水果等慰问品。
1999年3月20日,中共确山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活动。2000年,县拨专款12万元,为驻军购买背心5000件,为团级以上军官每人赠送一件T恤衫。赠送彩电18台、空调7台、猪肉2400公斤、鸡蛋3000公斤、啤酒1400件,为驻军油库免费安装IC卡公用电话两部、普通电话8部和闭路电视线路,赠送价值5000元的IC卡,并开通县城至山区驻军某部的公交车。确山县驻军有着良好的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军政军民关系密切。驻确山县各部队无论是在支援地方经济建设,还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都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驻军各部队领导每年“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都要组织人员到县委、县政府和驻地的乡镇党委、政府慰问,了解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状况,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对部队建设的建议和意见。驻军官兵积极主动地走出营区与地方建立军民共建单位。每年夏收季节,驻军都要组织官兵帮助驻地的军烈属、困难户抢收抢种,支援农业生产。
武警确山中队“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15年来,参加确山公路修建、引水工程、植树造林、卫生治理等30多项工程建设,为老区军烈属、困难户办好事90多件,多次为希望工程捐款捐物。先后与县图书馆、县一高、县一初、县二初等结为警民共建单位,密切了警民鱼水关系,受到当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事迹被驻马店《天中晚报》多次报道。
1990年,驻瓦岗乡的某部战士张宝山了解到驻地的稻种严重退化,水稻产量不高,就利用探家的机会带回23公斤优质杂交稻种,帮助驻地老赵沟村会计赵明富试种成功,使当地水稻产量由原来的230公斤左右增产到350.6公斤。之后,群众以其名字命名的“宝山二号”稻种在当地推广,为驻地农村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1993年,蚁蜂、瓦岗等乡还开展了军民共建小康村等活动。驻军各单位先后出动官兵2万多人次,车辆400台次,支援地方经济建设。1999年,驻军某部主动请战,担负“薄(山)确(山)”引水工程7.2公里的渠槽土方施工任务,部队首长杨宏杰、张建华亲自上阵,带领官兵挥锹奋战,高标准完成施工任务,为群众引来了“幸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