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至2000年,确山县各金融机构不断拓展新业务,在传统的、简单的存款、贷款、汇款等业务的基础上开展了外币存款、发行银行卡、银行存款通存通兑、发行公债、国库券、代收电话费、税款等业务,办公实现自动化。根据市场经济运行情况,银行通过调整利率等措施进行宏观调控,确保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15年来,居民存款从7238万元增加到108175万元,贷款由10657万元增加到80746万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增加,群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对保险经历了一个由不认识到比较认识、到比较信任的过程,参加保险不但为人们生产生活中遇到意外情况提供经济补偿和保障,而且成为人们理财、投资的一种选择,保险业务迅速发展。1996年,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分业经营。2000年,全县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062.6万元、427.37万元;赔付款分别为124.9万元、147.64万元,为企业生产安全、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效保障。
第一章 金融
第一节 货币
一、货币发行
1987年4月27日,开始陆续发行1980年版人民币,即第四套人民币。第四套人民币在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币的基础上,增加发行了50元和100元两个券别。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6种,辅币有1角、2角和5角3种,主辅币共9种。第四套人民币与第三套人民币在市场上混合等值流通,1分、2分、5分纸、硬币继续流通。第四套人民币采取“一次公布、分次发行”的办法,1987年4月27日首先发行50元券和5角券,1988年5月10日起发行100元券、2元券、1元券。
1999年10月1日,开始陆续发行1999年版人民币,即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在第四套人民币的基础上,增加发行了20元券。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7种,辅币有1角、2角和5角3种,主辅币共10种。第五套人民币与第四套人民币在市场上混合等值流通。第五套人民币继续采取“一次公布、分次发行”的办法,1999年10月1日首先发行100元券,2000年10月1日起发行20元券和1元硬币,其他主辅币陆续发行。
自2000年7月1日起,第三套人民币在市场上停止流通,1分、2分、5分纸、硬币亦停止流通。
1985年,为纪念西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发行的铜镍合金纪念币首次在确山发行,面值1元。至2000年,全县发行纪念币39种、21750枚。
二、货币管理
1986年7月5日,确山县同城票据交换所成立,交换场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确山县支行(以下简称确山县人民银行)会计股。至年底共交换票据1.5万余笔,交换金额10744万元,清算资金4614万元。是年11月25日,加入驻马店区域票据清算中心,将异地结算变成同城结算,运转一个多月,共交换964笔,交换金额1292万元,清算资金217万元。以上两项业务的开展,使票据传递时间缩短3至5天,资金周转加速60%,减少了货币的实际投放量,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得到缓解。
1988年,全国出现通货膨胀,物价大幅上涨。反映在货币方面主要是消费基金增长过快,储蓄存款滑坡,居民持币量增加,货币投放量大。确山县金融形势面临着建国以来从未出现过的严峻局面:群众挤兑银行存款,银行资金紧缺,货币回笼停滞,现金支付出现困难,银行的现金、信贷、结算三大中心作用严重削弱。8月、9月、10月3个月,确山县银行存款分别较年初减少973万元、1462万元、1942万元,现金收支相抵净投放分别达333万元、490万元、411万元。秋季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缺口达2822万元,县粮食局自郑州粮食局借款60万元入中国工商银行确山县支行账户,但因资金不足无法提取现金。
1988年9月,因群众挤兑,银行资金紧缺,确山县同城票据交换所被迫关闭。是年11月,票据交换业务恢复。是年9月,开展信贷、现金大检查。止12月底,共检查现金管理单位359个,查实超留库存现金单位65个,金额40.63万元;坐支现金547笔,金额593.22万元;套取现金39笔,金额5.5万元;无计划或超计划发放工资性现金2笔,金额0.39万元;非规定凭证抵库单据489张,金额30.47万元;未经批准购买专项控制商品2笔,金额0.32万元;公款私存4笔,金额30.15万元。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对违规单位罚款2.55万元,收回现金118万元,核定库存限额金额15.62万元,收回逾期、到期贷款1182万元,有效缓解了确山县资金紧缺状况。
1997年12月,确山县票据清算全国电子联行业务系统正式开通,与手工联行同时运行,资金周转速度大大加快。
2000年9月底,确山县人民银行业务库、发行库撤销,剩余库款调运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地区中心支行发行库。
第二节 存款
1985年至2000年,储蓄存款种类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单位存款、保险公司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金融债券、住房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退休养老基金和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存款等几大类。存款期限分为活期、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八年等不同类型。1988年,社会上出现通货膨胀,储户挤兑造成银行资金短缺。根据上级指示,于9月开办人民币定期(3年以上定期)保值储蓄存款业务(1996年4月1日停办)。1999年9月1日,开办教育储蓄存款业务。此项业务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低起存金额50元,每月一次定额储存。存期分为三年、六年,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2万元。教育储蓄免征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1986年至2000年,居民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调整9次,由1990年8月以前执行的年利率2.88%调整到1999年6月的0.99%;以定期一年存款为例,定期储蓄存款调整14次,由1985年8月1日执行的年利率7.2%调整到1999年6月的2.25%。单位存款,活期利率调整10次,由1985年8月执行的年利率1.8%调整到1999年6月的0.99%;以定期一年存款为例,利率调整14次,由1985年8月执行的年利率4.32%调整到1999年6月的2.25%。
1986年确山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7238万元,其中企业存款1610万元,储蓄存款2900万元,农村存款1139万元。
1988年10月,为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解决银行资金困难,召开爱国储蓄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参加爱国储蓄活动。是月,确山县开展有奖储蓄业务,吸收储蓄20万元;开办实物摸奖储蓄业务,奖品为电冰箱、电视机等,吸收储蓄25万元。止12月底,各项存款余额10815万元,较年初增加481万元,增长4.45%。
2000年年底,确山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8175万元,是1986年的14.95倍。其中企业存款7291万元,储蓄存款93606万元,农村存款1024万元,分别是1986年的4.53倍、32.28倍和0.9倍。
1991年后,各商业银行先后开办银行卡业务。中国农业银行确山县支行(以下简称确山县农业银行)1991年2月开办金穗卡业务;2000年年底,发行量从当初的1个品种、100多张发展到8个品种、15万张,卡存量突破670万元。1993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确山县支行(以下简称确山县建设银行)开办龙卡业务,品种有维萨卡、万事达卡;2000年发行龙卡储蓄卡、龙卡生肖卡,止2000年年末共发行各类银行卡3000多张,余额达800余万元。1995年,中国工商银行确山县支行(以下简称确山县工商银行)开办牡丹卡业务,包括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牡丹专用卡3种业务,当年发卡500余张;2000年,发行牡丹卡2000多张,卡存量128万元。
第三节 贷款
1986年至1988年,贯彻执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灵活调度资金,对专项贷款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1986年发放临时贷款500万元,解决专业银行因资金调度未达、先支后收和季节性的农副产品收购所需要的资金。经人民银行协调,由确山县农业银行向确山县建设银行拆借资金200万元,打破了过去银行资金纵向分配的界限,开展积极的银行资金横向融通。1987年,利用资金的时间差、地区差、行际差、项目差,融通资金额达到1700万元,其中县辖内600万元,区内1100万元,缓解了资金供求矛盾,基本满足了全县工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收购和商品流转等资金需要。
1989年至1993年,贯彻执行贷款限额管理的紧缩型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清理企业“三角债”,清理整顿各类金融性服务公司,制止违章拆借,制止各种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打击利率违规行为。加强对短期贷款的期限管理,坚持逾期罚息制度,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提高使用效益。1989年,通过银行、财政、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积极努力,共挖潜盘活资金3620万元,收回死滞逾期贷款1200万元,处理积压商品物资230万元,信贷结构及企业不合理库存均得到较为合理的调整。1991年,各专业银行、企业积极清理“三角债”,仅用2天时间完成2025万元的清欠任务,其中,清理同城拖欠8笔1531万元,异地拖欠23笔494万元。1992年,全县先后组织清理“三角债”43次,清理拖欠款3638万元。1993年,由于资金形势严峻,人民银行利用时间差、行际差,灵活调剂信贷资金,支持夏季农副产品收购4088万元,工业生产666万元,相互融资1062万元,收回贷款950万元。
1993年年底至1997年,贯彻执行贷款限额下的比例管理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对贷款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对辖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采取“按季监控、分月考核”的办法严格监控,各国有商业银行报送其上级行下达的贷款规模额度通知单,设立贷款规模执行情况统计台账进行监督管理。1994年,全县金融机构均未出现超规模、超比例发放贷款现象。1995年9月、11月,人民银行分别对确山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其所属机构止1995年6月末的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进行专项稽核,共查出账外贷款1666.8万元,在拆借资金科目以外拆出资金700万元,账外拆出资金10万元,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入和拆出资金354万元,隐藏贷款524.2万元,分别进行了处理和处罚。
1998年至2000年,贯彻执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建立货币信贷工作责任制。人民银行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在政府、企业和银行之间努力起到“桥梁”作用,利用每季度一次的经济金融分析会等,有目的的为辖区内金融机构推荐重点信贷支持企业名单,发挥货币政策的“窗口”指导和引导作用。2000年,全县各项贷款余额80746万元,重点支持优质高效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发放烟叶贷款645万元,扶持烟叶生产向优质高产发展,形成了以李新店乡、瓦岗乡、竹沟镇和石滚河乡等4个河南省优质烤烟基地为辐射点的烟叶种植带,全县烟叶种植面积较1999年增长41.2%。响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食用菌生产的富民工程号召,农业银行投入信贷资金100万元,农联社投入信贷资金近500万元,支持竹沟镇、瓦岗乡、李新店乡等11个乡镇发展食用菌种植业,年经济效益达200万元左右。为留庄镇黑提子、白莲藕项目工程发放贷款45万元;为顺山店乡发放养羊业贷款70万元;为竹沟镇发放中药材种植贷款43万元;为瓦岗乡培育波尔山羊发放贷款298万元;为石滚河乡培育优良种牛、种猪发放贷款370万元,有力支持了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
1986年以来,确山县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累计发放59463万元,收回59463万元;对金融机构信用贷款累计发放34128万元,收回34128万元;专项贷款累计发放683万元,收回56万元,划转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确山县支行627万元;救助性贷款累计发放200万元,收回200万元;发展性贷款累计发放7500万元,收回2500万元。
第四节 债券
一、公债
国家建设债券 1987年发行,年利率10.5%,期限3年,全县认购40万元。
保值公债 1989年发行,年利率为发行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13.14%)加到期时的保值贴补率,再加一个百分点,期限3年。由于到期时保值贴补率为零,兑付时的实际年利率为14.14%,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不计复利。全县认购134万元。
特种国债 1989年发行,本金偿还期5年,不计复利,利率为15%。全县认购29.7万元。
财政债券 1990年发行,期限5年,年利率10%,由确山县城市信用合作社、盘龙典当金融服务社、新生城市信用合作社、个协城市信用合作社4家认购,共22.6万元。1993年认购5.07万元,年利率14%,期限5年。
二、国库券
为调整与稳定国民经济,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支持国家经济建设,1986年至2000年,国家继续适量发行国库券。
1986年确山县单位和个人认购83万元,年利率10%,期限5年。
1993年认购300万元,三年期年利率10%,5月14日调至12.52%,7月11日调至13.96%;五年期年利率11%,5月14日调至14.06%,7月11日调至15.86%。
1995年认购1010万元,年利率14.5%,期限3年。
1998年认购640万元,三年期年利率7.11%,五年期年利率7.86%。因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7月1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贷款利率,财政部决定对7月3日(含当日)以后销售的国库券的发行利率做出相应调整,三年期年利率由7.11%调整为5.85%,五年期年利率由7.86%调整为6.42%。
2000年认购385万元,二年期年利率2.55%,三年期年利率2.89%,五年期年利率3.14%。
第五节 安全保卫
1986年至1990年,因人民银行安全设施条件不完善,人民币发行库暂设在确山县工商银行院内。1991年,搬迁至拥军路东段人民银行新办公楼专用库房。1995年投资20余万元专门修建保卫科、监控室工作小楼,与人民币发行库分开。投资60余万元安装双监报警和电视监控设备及运钞车、护卫车,配齐了消防设施和电子设备。坚持守库制度,昼夜24小时双人武装值班巡逻;坚持押运制度,做到3人以上武装押运,并配备护卫车;坚持枪弹分离、双人分管,严格使用登记手续;坚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政审制度,确保各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可靠性。把防诈骗、防抢劫、防盗窃和防涉枪案件工作纳入职工教育规划,采取岗前培训、案例分析、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定期组织演练和实弹射击比赛等形式,系统地开展预防教育和法制教育。1996年确山县人民银行保卫科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1996年被地区公安处评为内保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被地区政法委授予“治安模范单位”称号。
搞好安全联防,维护辖区金融网点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协调公安部门共同对辖区内金融网点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全面检查和节假日前的重点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1986年至2000年,人民银行单独或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金融网点实施现场检查100余次,查找出大小隐患点累计千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500余份,有效维护了辖区金融网点的安全,从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六节 金融机构
一、中国人民银行确山县支行
1986年4月1日,确山县人民银行与确山县工商银行正式分设,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内设人秘股、金融管理股、货币发行股、计划股、会计股,有职工12人。
199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管理体制改革,跨省(区、市)成立分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辖河南、山东两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分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地区中心支行,确山县人民银行仍归驻马店地区中心支行领导。
2000年年初,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制度,12名股级、副股级干部通过考试、公开答辩、群众评议、班子研究等程序竞聘到中层干部职位。是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辖区实行系统内亲属回避制度,确山县人民银行分流到外县人员2名,接受地区中心支行及外县支行分流人员13名,共有职工44名。
1988年1月始,金银收购业务全部由确山县人民银行办理,确山县工商银行不再代理此项业务。1994年4月,确山县人民银行工会金店成立,从事金银饰品销售业务;1998年11月,变更为确山县金源金店,与人民银行脱钩。因确山县不产黄金,至2000年年底,未开展金银收购业务。
二、中国工商银行确山县支行
1986年4月1日,确山县工商银行与确山县人民银行正式分设,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地区分行管理。机关内设会计股、出纳股、储蓄股、信贷股、计划股、人事股、保卫股、办公室;下设第一储蓄所、第二储蓄所、第三储蓄所、第四储蓄所、中心储蓄所和北郊分理处。全行有职工76人。
1986年至1995年,相继开设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一储蓄所,1998年5月设开发区分理处。由于机构改革,1998年撤并第四、第五、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一储蓄所,2000年撤并开发区分理处、第三储蓄所、第六储蓄所。
1999年6月,开办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2000年,确山县工商银行内设营业部、业务部、保卫部和办公室,办理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有职工52人。
三、中国建设银行确山县支行
198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确山县支行从业人员16人,内设办公室、保卫股、会计股。1987年4月开办储蓄业务以来,相继开办了储蓄专柜、一所、二所、三所、四所、五所、六所、-0七储蓄所、棉麻代办所、龙山代办所、拥军路储蓄所、确山水泥厂分理处、古城分理处、南关分理处、靖宇分理处、房地产信贷部等营业网点。随着业务的发展,先后设立了信贷股、建筑经济股、储蓄股、统计股、预算股、行政科、筹资科、个人客户部、综合业务部、中介业务部、保卫部、综合保障部。全行员工最多时125人。1993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确山县支行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1996年4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确山县支行。1997年根据上级减人增效精神,精简人员,撤并机构,当年清退人员34人。1999年5月,开通资金网络,资金汇兑24小时到账。2000年9月储蓄业务实现全国联网,通存通兑;开办了代收移动话费、税款等代收代付业务。2000年年底,确山县建设银行营业机构有营业部、四所、南关分理处、靖宇分理处,内设机构有综合业务部、营业部、保卫部、个人客户部、办公室。2000年,全行有职工51人。
1986年至2000年,确山县建设银行由单一履行财政职能向银行功能逐步完善的专业银行转变,由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由粗放经营管理向集约化经营管理转变。确山县建设银行集中资金优先支持建材、交通、通讯、电力、建筑等基础产业和县骨干企业,其中支持的驻马店地区龙山水泥厂成为全省百强企业;以2.3亿元贷款支持的国家大型投资项目河南省确山水泥厂于1993年按时顺利点火运行。为降低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上级要求,至2000年剥离不良资产2.7亿元,贷款余额为1495万元。2000年年底,全行各项存款13260万元,其中:企业存款4216万元,储蓄存款8391万元,同业存款653万元,累计办理拨款1.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6亿元,不良资产率为69%。
四、中国农业银行确山县支行
1986年以来,按照中央关于“把银行变成真正的银行”的改革方针,根据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确山县农业银行进行一系列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经营模式逐步向市场经济经营模式转型、向商业化经营转轨。
1986年,确山县农业银行机关设人事、监察、保卫、企业信贷、农业信贷、计划、信合、会计、出纳、审计稽核、办公室、工会12个股室。下辖任店、李新店、双河、杨店、顺山店、新安店、留庄、普会寺、刘店、古城、朱古洞、城郊、胡庙、蚁蜂、竹沟、瓦岗、营业部共17个基层营业机构,全部经营储蓄业务,有正式职工164人。
1994年以后,随着常规业务与专项业务的分账经营、确山县农业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确山县支行的分设,粮棉油定购贷款以及扶贫专项贷款、黄开贷款、老少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贷款,分别从贸易贷款和农业贷款中分离出去。1995年11月,确山县农业银行在经营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汇款等业务的基础上,取得外币经营许可证,正式代理外币存款业务。
2000年,确山县农业银行机关设信贷部、客户部、出纳保卫部、计财部、人事教育部、监察室、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科技中心(另设审计稽核派驻办、现金调运中心,不属机关编制)。下辖营业部、解放路分理处、盘龙、三里河、竹沟、瓦岗、胡庙、蚁蜂、古城、刘店、普会寺、留庄、新安店、顺山店、五三、杨店、双河、李新店、任店等营业所以及南关、西郊、第六、贸易街、第九、第十、竹沟、留庄、刘店、任店等10个储蓄所,共计29个营业机构,全部经营储蓄业务。确山县农业银行有正式工131人,离退休干部职工42人,代办员77人,临时工12人。
确山县农业银行1995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0年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同时被省分行评为十大增盈县支行、省级双文明单位。
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确山县支行
1996年12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确山县支行(以下简称确山县农业发展银行)由中国农业银行确山县支行分设成立,下设办公室、计划信贷部、会计出纳部。确山县农业发展银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加强收购资金管理,实现收购资金封闭运行。
1996年全行贷款余额13465万元,发放收购贷款5320万元,收购粮食6750万公斤,利润-323万元。1997年全行贷款余额34976万元,发放贷款21511万元,收购粮食15394万公斤,利润-622万元;1998年全行贷款余额31087万元,发放贷款8279万元,收购粮食6571万公斤,利润-800万元。1999年贷款余额35604万元,发放贷款10855万元,收购粮食32367万公斤,利润335万元。2000年确山县农业发展银行以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为重点,严格管理监督,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粮食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当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全年共发放收购贷款5150万元,收购粮食6236万公斤,全行新收粮食价值与新发放贷款比率、销售贷款回笼率、回笼销售贷款归行率、收贷率均达100%。粮油贷款利息收回率达96.9%,不合理贷款下降率达到17.10%,信贷资金运用率达到100.60%。各项经营指标位居全区前列。
2000年,确山县农业发展银行有员工23人,大部分具有初、中级职称。全行信贷资产规模已达3亿多元,位居全县金融机构之首。
六、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986年,确山县农业银行下设信合股,具体管理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人事、报表等。
1987年8月,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成立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制订《确山县农村信用社章程》,选举产生县联社主任、副主任、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监事长。县信合股更名为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确山县农联社),是经人民银行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隶属中国农业银行确山县支行。
确山县农联社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要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增扩股金,发放支持农业、农村、农民的贷款,办理结算,人民币票据承兑、贴现,管辖范围内的往来结算和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为方便农村社员存取款,确山县农联社报请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信用分社、储蓄所、信用代办站;信用代办站设在人口比较多的村,也称村级代办站。
1986年至1996年,县农联社下辖盘龙镇、三里河、刘店、留庄、普会寺、任店、新安店、李新店、顺山店、双河、杨店、瓦岗、石滚河、竹沟、古城、朱古洞、胡庙、蚁蜂18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县农联社营业部。全县有信用分社21个,储蓄所4个,共有从业人员285名,其中正式工作人员202名,非正式工作人员83名。
1996年,确山县农联社同确山县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归属驻马店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领导、管理。是年,各项存款余额20593万元,贷款余额12857万元,股金28万元,拥有固定资产1753万元。
1999年,确山县城市信用合作社、新生城市信用合作社划归县农联社管理。两社分别更名为确山县龙山农村信用合作社和确山县新生农村信用合作社。
1999年12月10日,确山县农联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联社、县联社理事会、县联社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
2000年年底,确山县农联社辖21个独立核算的信用社(部)、20个信用分社、12个储蓄所、103个信用代办站,共有职工311人。确山县农联社各项存款余额3064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0280万元,股金859万元,拥有固定资产3596万元。
七、确山县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0年3月,确山县人民银行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城市街区也可以举办信用社”的精神,设立确山县城市信用合作社,为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要开展居民储蓄存款、对公存款、增扩股金、发放支持城镇集体工商业经济发展的小额贷款、办理结算、人民币票据承兑贴现和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1986年城市信用社辖新生街分社、解放路储蓄所和新生储蓄所。各项存款余额12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19万元。
1990年,确山县城市信用合作社与确山县工商银行脱钩,归属驻马店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筹备组)管理。1990年经人民银行批准在盘龙镇设立京深储蓄所。1992年2月,接收确山县个协城市信用合作社,接管后该社成为城市信用社的一个储蓄所,更名为北关储蓄所。1993年3月为方便各储户存款,设立第一储蓄所。确山县城市信用社机关设办公室、信贷股、储蓄股、保卫股、事后监督股5个股(室)。
1999年9月,城市信用合作社归确山县农联社管理,更名为河南省确山县龙山农村信用合作社。将原来的第一储蓄所更名为贸易街储蓄所、新生储蓄所更名为龙山储蓄所。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贷款的发放上由原来的小额发放逐步发展为大额发放,多到上百万元。如发放给县供销社系统、粮食系统、工业系统、商业系统的贷款都在10万元、数百万元以上,其中发放给县供销社系统的贷款余额高达1400余万元。
2000年年底,信用社下辖6个营业网点,分别是:新生街分社和贸易街、解放路、龙山、北关、京深5个储蓄所,从业人员63人。
八、其他金融机构
邮政储蓄 1986年12月,确山县邮电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储蓄所设在邮电局营业楼。邮政储蓄存款余额除留足日常支付准备外,其余全部上存确山县人民银行,不开展贷款发放业务。1987年4月,确山县邮政局开办定期定额有奖无息储蓄,共销售奖券1万张,吸收储蓄金额10万元。
1988年任店、李新店、新安店、顺山店、双河、杨店、留庄、普会寺、刘店、竹沟、瓦岗、胡庙、蚁蜂、古城、小海、李新店机场邮政所陆续开办储蓄业务。是年9月10日开办保值储蓄业务,对三年以上定期储蓄,除按规定付息外,再按当月国家公布的保值补贴率给予保值贴息。
1991年1月起,邮政储蓄业务由邮电部门自办,邮政局吸收的储蓄存款仍旧转存人民银行,在人民银行分别开设活期和长期存款账户,人民银行给付的转存款利息与支付储户利息之间的差额即“利差”,为邮政储蓄的业务收入。邮政储蓄种类和计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执行。
1991年,因业务发展不平衡,6个乡所停办了储蓄业务,保留任店、新安店、顺山店、双河、杨店、留庄、刘店、古城、胡庙、蚁蜂10个乡镇邮政储蓄所及解放路储蓄所。1996年县人民银行为解决内部待业青年就业,在拥军路开办邮政储蓄所一处,人员归县人民银行管理,业务管理归邮政局。1998年12月,人员、业务全部收归邮政局管理。
1999年邮政储蓄余额当年突破1亿元大关,较上年增长47%。2000年4月报经驻马店地区人民银行批准,储蓄余额不足百万元的胡庙储蓄所合并到竹沟邮政所,古城储蓄所合并到普会寺邮政所。2000年邮政储蓄余额达到1.35亿元,市场占有率为12.49%。
确山县盘龙典当金融服务社 1988年6月成立,是由徐国祥等15户居民协商,自筹资金10万元成立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的股份制民间金融组织,业务上接受确山县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稽核,经营典当、拍卖、寄卖和存款、贷款业务,有职工5人。由于负责人缺乏金融业务知识和管理技能,该社典当业务始终未开展起来,一直从事存款、贷款业务。该社于1997年12月并入确山县新生城市信用合作社。
确山县新生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8年7月成立,属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股份制民间集体金融组织,业务上接受确山县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稽核,入股资金10.3万元。1990年6月,归口驻马店地区城市信用合作社(筹备组)管理,与原民间金融组织正式脱钩。1999年9月,归属确山县农联社管理,更名为确山县新生农村信用合作社。
确山县个协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8年7月成立,是确山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筹集股金组建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股份制民间集体金融组织,业务上接受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监督、稽核。入股资金10万元,每股50元,共2000股。1992年2月,该社并入确山县城市信用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