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残疾人联合会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县、乡(镇)残疾人联合会
1989年12月12日,确山县残疾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招待所召开,到会代表106人,其中残疾人代表56人。会议选举产生确山县第一届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县残联)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王涛(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席,副主席5名,分别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团县委领导担任。
1991年4月至1992年12月,全县18个乡镇残疾人协会相继建立,协会主席由乡镇长担任。1993年更名为乡镇残疾人联合会,乡镇残联主席由乡(镇)长担任。
1998年7月20日,确山县残疾人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政府礼堂召开。到会代表111人,会期两天。会议选举产生县残联名誉主席、副主席和第二届县残联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名誉主席杜志傲(县委副书记),名誉副主席邢新民(县人民武装部政委)、薛敬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志(县政协副主席)。雷响声(县政府副县长)任第二届残联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分别由县直有关单位领导和残疾人代表担任。
二、理事会
1989年12月之前,确山县残疾人工作归属县民政局,由民政局社会救济股负责。第一届县残联选举产生后,同时设残联理事会,县民政局副局长郑昌检担任理事会理事长,仍由县民政局领导。1996年4月,残联理事会升格为正科级单位,从民政局中列出专司其职。2000年,理事会有工作人员9人,内设办公室、康复股和基金管理股。乡镇残疾人联合会设专职理事长一人,由乡镇政府考核任命。
三、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998年5月10日,成立确山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和秘书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事务由县残联理事会负责,并建立基金管理制度和基金使用办法。残疾人福利基金全部用于残疾人事业,其各项支出和决算由基金会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残疾人福利基金从社会各界募集,到2000年年底,共募集福利基金12万元。
第二节 残联工作
一、康复工作
县残联成立后,本着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回归社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的宗旨,积极开展工作。
1990~1991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摸底、普查,查清全县残疾人的数量、种类及分布状况,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1991~1995年,按照国家“八五”计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儿麻矫治、聋儿语训等3个康复项目。5年内,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00例,儿麻矫治手术150例,聋儿语训30人。1992年开办了聋儿语训班,招收6名聋儿进行语言训练,取得较好效果。因条件所限,1993年停办。后改为先培训家长,再培训聋儿,残联康复人员跟踪辅导的办法。
1996~2000年,逐年增加对脑瘫、偏瘫、截肢患者的系统化康复训练、弱智儿的康复训练和装配矫形器、安装假肢,同时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5年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1295例,矫治手术242例,装配矫形器101人,肢体系统化康复训练122人,培训聋儿家长188人,弱智儿康复训练137人。
1997年,由国际狮子协会赞助的“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在全国开展。省白内障复明手术专家医疗队分别于1997年10月、1998年9月来县为209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为175名患者植入了人工晶体,使患者重见光明,县政府拨出4万元为白内障患者给予医药、生活补贴。
二、“全国助残日”活动
199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当年5月19日为第一个“全国助残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残联领导及残联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此后,每年“全国助残日”,均根据中国残联制定的活动主题开展活动。
1995年5月21日为全国第五个“全国助残日”。全县开展“一助一”、“送温暖”活动,倡导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健全公民及家庭,扶助一个残疾人社区、一个残疾人家庭或一个残疾人,开展干帮群、富帮贫、邻里相帮、单位与社区挂钩的“一助一”、“结对子”、“送温暖”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并结合“热爱祖国,自强不息”残疾人巡回报告,宣传先进残疾人事迹,增强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
1997年5月18日为第七个“全国助残日”。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召开工作协调会,检查《残疾人保障法》的执行情况。县残联组织人员走访残疾人集中的社区和残疾人家庭,召开残疾人自强典型座谈会等。
1999年5月16日,第九个“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无障碍与视觉第一”。县残联与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无障碍”和“视觉第一”的普及知识,举办“情系六千万”图片展览。开展“献我一个爱心,送你一片光明”募捐活动,帮助白内障患者恢复视力。
2000年5月21日的第十个“全国助残日”,大力宣传“志愿者助残”意义,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心尽力帮助残疾人,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县残联为此建立了志愿者联络站。
三、安置残疾人就业
1980年,县民政局为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办了确山县福利工厂,集中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8人,城镇特困残疾人子女3人。1982年,福利工厂更名为民政福利生产公司,集中安排肢体残疾人3人。1987年由民政局开办的残疾人劳动就业场所安置城镇残疾人和城镇特困残疾人子女共计18人。
1996年6月7日,确山县人民政府下发《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确山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开始在县直事业、企业单位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同时,对全县残疾人情况和残疾人就业状况进行调查。1997年,县残联与县统计局、县人事劳动局联合举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培训班,并分别在县人事劳动局、公疗医院、盐业管理局、农业机械修造厂、农具厂、选矿厂、任店福利造纸厂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试点。1999年8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主任的县残疾人就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县人事劳动局、县残联共同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由事业、企业单位报用工计划,人事劳动局办理劳动招工手续。2000年,企业单位办理50名、事业单位办理2名残疾人就业。在农村主要是利用国家扶贫对残疾人倾斜的政策,给予残疾人家庭小额贷款,发展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
1996~2000年,县残联向上级争取康复扶贫贷款180万元,先后创办了县残联花木苗圃公司、县休闲拖鞋厂、县福利服装厂、县福利皮件厂、县残疾人摩托三轮车队、瓦岗花岗岩轧辊厂、任店福利胶合厂、杨店残疾人粮油加工厂等11个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123名残疾人就业。
2000年确山县有各类残疾人31050人,其中视力残疾6128人,听力残疾6030人,肢体残疾4840人,智力残疾4419人,精神病人1791人。当年,有50名残疾人安排在企业单位就业,2名安排在事业单位就业。同时多方筹集资金200余万元,创办经济实体11个,吸纳123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全县有4550户、6560名特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