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历史上没有大型工业项目和大的工业厂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工业均是从原来的小手工业、小作坊发展起来的。五六十年代,派生出“五小”(小钢铁、小煤炭、小化肥、小机械、小水泥)企业。底子薄、技术落后是县内工业的显著特点。至1986年,全县有国有工业17家,县属和乡镇办集体企业44家,均是不上规模的小型企业。私营个体企业803家,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时兴时灭。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229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15707万元的20.5%。
80年代中期,中共确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强工富县”的经济发展方针,加强对工业的领导。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分包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1986年后,根据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需要,把人、财、物和产、供、销的管理权和决策权放还给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强化服务功能。实施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实行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和风险抵押制。把企业经济效益同职工的切身利益有效地结合起来。经营管理机制上注入了新的活力,工业企业效益有所提高。1990年,国有工业企业19家,县属和乡镇办集体企业78家,私营个体企业1517家。年创产值24336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59405万元的41%。
1992年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资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分离,破除企业“三铁”(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制度、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制度和能高能低的分配制度。全县的乡镇企业迅猛崛起,砖瓦制造、矿山开采、小型机具修造、农副产品加工业遍布城乡。到1995年,全县国有企业21家,县属和乡镇办集体企业285家,城乡个体企业2862家,年创工业总产值152632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4705万元,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9.04%。
1995年后,因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县属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日趋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再加上企业管理粗放、技术落后、产品跟不上发展,造成连年亏损,出现了企业停产或破产现象。1996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对国有和县属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到1998年,共完成29家企业改制工作。2000年,全县国有企业17家,县属集体企业6家,农村集体企业285家,私营个体企业3506家,年创工业总产值332695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92799万元,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41.05%。
第一章 所有制结构
第一节 国有企业
1986年,确山县有机械厂、建筑材料厂、化肥厂、秀山建材厂、新安店石厂、化工厂、砖瓦厂、石英砂厂、印刷厂、酒厂、鞋厂、农修厂、面粉厂、饲料厂、食品加工厂、电业公司和自来水管理站1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从业人员有2562人,固定资产1512.6万元,年创总产值1932.5万元,销售产值2466.3万元,实现利润110.2万元,完成税金106.6万元。
1987年,原生产梯恩梯炸药的化工厂,转产从事大理石板材加工业务,改名为确山县大理石厂。县粮食部门为扩大市场供应,在盘龙镇龙山南路南端新建一个粮油加工厂,为县第二粮油加工厂,原面粉厂改为第一粮油加工厂。1988年,生产水泥预制品、钙粉、石灰的建筑材料厂,经县重新投资,对原来生产水泥的各种设备进行改造,恢复水泥生产,改建为县水泥厂。1989年,县鞋厂因设备陈旧、生产技术落后、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而销路不畅,积压存库,资金短缺,无力继续运转,宣告破产。1990年,建于任店镇境内的薄天选矿厂建成投产,归属工业局管理。
1990年,全民所有制企业为19家,从业人员3154人,固定资产2709.1万元,年创总产值2749.8万元,销售产值2296.3万元,完成税金50.6万元。当年有9家企业严重亏损,全县全民工业企业亏损达130.1万元。
1992年,全县进行工商企业体制改革,实行资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分离,允许个体或联合体利用国家所有的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从此,全民所有制企业改称为国有企业。
1994年5月,由林业局组织筹建的造纸厂划归工业局领导。1994年,化肥厂因设备老化,能耗高,产品成本价高于市场销售价,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经上级批准,宣布破产。
1995年,全县有国有企业21家,固定资产12065万元,年创总产值10983万元,销售产值10403万元,实现利润134万元,完成税金484万元。
2000年,全县有机械厂、水泥厂、秀山建材厂、新安店石厂、大理石厂、砖瓦厂、石英砂厂、印刷厂、酒厂、农修厂、选矿厂、造纸厂、食品加工厂、清真肉联厂、第二粮油加工厂、电业公司和自来水供应公司17家国有企业,从业人员2751人,固定资产12507万元,年创产值29438万元,销售产值28695万元,实现利润674万元,完成税金933万元。
第二节 县属集体企业
1986年,县属集体工业企业有农具厂、家具厂、棉织厂、皮件厂、服装厂、石粉厂、制镜厂、塑料厂、制盒厂、工艺美术制品厂和建筑材料厂11家,从业人员1102人,固定资产174.8万元,年创产值605.1万元,销售收入602.9万元,实现利润18.1万元,完成税金3万元。1987年,建筑材料厂解体,组建供销公司。1988年5月、1990年10月,连年亏损的塑料厂和制盒厂先后被皮件厂兼并。1990年年底,县属集体企业9家,从业人员1159人,固定资产201.1万元,年创产值1211.1万元,销售收入1260万元,实现利润20.5万元,完成税金33.1万元。
1991年5月,石粉厂因亏损严重破产。1994年,县供销社所属的豫南复合肥厂建成投入生产。制镜厂因产品销售不畅,业务量严重不足,于1995年8月自行解体。1995年年底,县属集体企业9家,从业人员1200人,固定资产860万元,年创产值3430万元,实现利润15万元,完成税金28万元。
1997年6月、1998年10月,供销公司、工艺美术制品厂亦因业务量严重不足,资金周转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产先后自行解体。
2000年,全县县属集体工业企业有农具厂、家具厂、棉织厂、皮件厂、服装厂、复合肥厂6家。从业人员750人,固定资产714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完成税金12.4万元。
第三节 私营企业
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他们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农闲时间,几家合伙或单家独户,兴办各种小型企业。资金来源为几家集资或一家自筹。确山县因山区面积大,矿山开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企业较多,其余为小型机具制造、机械维修、砖瓦生产、家具制作、粮油加工等行业。1986年,私营企业803家,自有资金65万元,从业人员2314人,创产值2132万元,缴纳税金29万元。1989年,私营企业1517家,自有资金667万元,从业人员5157人,创产值4581万元,缴纳税金64万元。
90年代,县委、县政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倡导创办乡镇企业,鼓励发展私营经济,制定出一系列优惠政策,私营企业快速发展。1996年,全县私营企业685家,年创产值73551万元,缴纳税金1029万元。2000年,私营企业1218家,总资产达13071万元,创产值98756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4978万元,缴纳税金13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