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企业管理
第一节 质量管理
1986年,县属各工业企业相继成立了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QC小组),厂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技术股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企业依据国家和省的产品质量标准,对各自的各类产品质量制定出质量标准,各车间各工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1987年,县属工业企业班组长以上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了由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国家科技普及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电视讲座培训,并参加了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全县工业企业参训人员,95%以上获得了合格证书。与此同时,各企业对职工进行技术理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对于不合格人员调整工作岗位。
1991年,全县工业企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县成立以分管工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从县委、县政府抽调人员,会同企业主管部门一起到企业开展活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强化工序管理,把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中的各个工序、相关部门联系起来,形成一个责权分明、互相协调的有机整体,使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因素都处于受控状态。各企业确立以质量为中心的经营思想,坚持把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提高产品质量作为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标志,走出一条质量效益型企业发展道路。依靠科技进步,建立了质量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体系。各企业明确提出以质量求生存,向质量要效益。加强标准化基础建设,加强群众性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形成人人讲质量、时时讲质量的浓厚氛围。
县机械厂生产的qFQ40-20型饲料粉碎机,1991年被河南省农业机械检测站检测为一等产品。县酒厂出产的浓香型白酒,1992年获国际轻工业产品博览会金奖。县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1996年经省水泥质量检测站检测定为“省质量全优产品”和“省重点保护产品”。县印刷厂承印的《初中英语》课本,1991年、1992年连续获得省印刷产品优质奖。
1996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主管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是年,依据国家《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制定了《确山县质量振兴实施意见》。在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各企业修改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开展争名牌创优质产品活动。1999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帮助县内企业申请IS0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000年,确山水泥厂通过了IS0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县酒厂、康碧特饮料厂取得省级生产许可证。
第二节 财务管理
县属工业企业在选拔财务工作人员时,非常强调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在上岗之前,必须进行一定时间的业务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岗位工作。
1986年,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企业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向厂长(经理)负责制转轨。企业物资、资金走向的审核、批报权由厂长(经理)一人掌握。企业财务人员定期核算企业生产成本和各类资产变动情况,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并定期向厂长汇报。
1997年,工业企业开始进行经营管理体制改制。财务工作在企业董事会领导和监事会监督下实施运行。财务人员下车间了解分析各种产品成本构成状况。同时,还要掌握市场的变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使有限资金合理分布运用,以求得最佳经济效益。
2000年,全县工业企业推行政务、厂务公开制度。各企业相继成立会审会签领导小组,企业的各种支出均有会审会签领导小组讨论签报,以避免董事长(总经理)一支笔签报的弊端。财务人员定期将企业的经济运行、经费收支状况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便公布于众,供企业的全体职工知晓和监督。
第三节 安全管理
80年代,为搞好安全生产,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的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企业主管局和生产企业成立相应机构。县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各企业根据生产类型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道工序的操作规程,悬挂于厂区(车间)显著位置,并将此列为职工应知应会内容之一。
确山县地处豫南山区,非金属矿藏资源丰富,矿山开采业多于其他行业,是县内企业构成的一大特色。9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矿山开采业尤为突出,工伤事故时有发生。1992年,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室,会同县劳动部门专司劳动安全的检查、督导工作。矿山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重管理制度。干部目标责任制管理实施后,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此列为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对采矿企业的厂(矿)长、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轮训,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许可证。民用爆破物资必经公安部门审核,使用单位建立严格的保管、领发和使用登记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追究主管单位和企业领导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刑事责任。
1997年4月,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传达了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河南省劳动安全条例》。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内企业,特别是采矿企业重点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三点指示和《矿山安全法》。会后,主管局、企业依据《决定》、《条例》充实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人,形成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2000年,依照《河南省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和《河南省劳动安全条例》,全县范围的所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安全生产督导室、人事劳动局和总工会组织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32起事故隐患。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发生单位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整改。
第四节 管理机构
一、经济委员会
1986年,全县全民(国有)工业企业由县第一工业局管理。1987年7月,第一工业局与经济委员会合并,主管全县全民和县属集体工业企业。经济委员会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生产股、技术股、安全保卫股。全委22人,其中干部20人,工人2人。1992年,本着精减、效能、统一的原则,经济委员会设办公室、生产股、技术股、财务股。1996年5月,全县机构改革,经济委员会被撤销,成立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工业局。
二、工业局
1996年5月成立工业局,主管全县国有工业企业。内设办公室、企业股、生产技术股、财务统计股。全局13人,其中干部12人,工人1人。2000年相沿未变。
三、轻工纺织局
确山县轻工纺织局是县人民政府行使对全县轻工纺织和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管理的职能部门。1986年至1996年为县第二工业局。1996年5月机构改革,改为县轻工纺织局。内设办公室、轻工纺织股、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管理股、财务股。2000年,机构未变。1986年全局24人,其中干部18人,工人6人。2000年全局23人,其中干部19人,工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