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
1986~1998年,确山县先后开展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项目”、“农村卫生三项建设项目”、“卫VI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等。通过项目开展,在辖区形成资源配置较为合理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在城镇,患者步行10分钟可达最近医疗点;在农村,患者步行30分钟可达最近医疗点;拨打急救电话后5~30分钟内可得到有效救护。1999年开始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2000年,确山县医疗机构拥有病床915张,万元以上设备186台(件)。各种疾病发病率大幅下降,人均寿命达70岁。
第一节 医疗机构队伍
一、机构
确山县卫生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1986年,卫生局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人事股,有职工23人。下设人民医院、防疫站、卫校、妇幼保健站、卫生职业中专和18所乡镇卫生院。县设立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红十字会3个卫生机构挂靠卫生局。1992年5月,18所乡镇卫生院移交给所在乡镇政府管理。1996年乡镇卫生院改为卫生局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1998年3月,撤销业务股,增设医政股、疾病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卫生监督股、药政股。1999年12月,药政股移交县医药局管理。2000年,卫生局设办公室、医政股、卫生监督股、疾病控制股、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人事教育股,有工作人员19人。
人民医院 1987年以前,内设一、二门诊部、行政区及住院病房区。门诊部设有急诊科、内科、妇科、保健科、检验科等基础科室。住院部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传染科。1988年,病房大楼投入使用后,住院病房区新增骨科、儿科、综合科、手术室等科室。1992年10月,经地区卫生局批准成立确山县血站,设在病房大楼一层东区。1996年4月,血站撤销,保留血库。1993年,医院租粮食局门面房3间,开设第三门诊部。7月,人民医院被确定为县法医医院,增设法医门诊。1996年,在城北107国道西侧、泌阳路口南征地3133平方米,组建第四门诊部。1997年,增设CT、体外震波碎石和经颅多普勒辅助检查治疗科室。2000年,人民医院设立4个门诊部,门诊科室设有骨伤科、中医科、口腔科、眼科等17个科室。医技科室有检验科、功能检查科、放射科三大科室。
公疗医院 1988年5月,公疗医院与县卫生学校分家,成为独立医疗单位。门诊科室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B超室。住院部设内科、外科两科室。2000年,公疗医院设有院部门诊、第一门诊、第二门诊和一个社区服务站。医技科室有检验科和放射科。
中医院 1986年3月,在原城郊乡卫生院铁东门诊的基础上,组建确山县中医院。开设中医内科、西医内科、西医外科等科室。1989年,增设放射科、化验室、B超室、儿科等科室。1993年,增设第二门诊部和第三门诊部。是年,征地4.9亩,开始筹建门诊楼。1994年11月,增设传染科。1996年4月,门诊楼投入使用,新增急诊科、药库、腋臭专科、脾胃专科、肝病专科、结石专科、手术室。1997年,病房设内科、外科、妇产科3个病区。
乡镇卫生院 全县18个乡镇中,胡庙、任店、留庄、刘店、竹沟5所中心卫生院内设机构比较齐全,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急诊科、放射科、B超室、化验室等科室,可开展上腹部手术。其他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急诊科、放射科、化验室等基础科室,可开展下腹部手术。
村级卫生组织 1986年,全县239个村均办有集体卫生所。后因个体诊所逐年增多,集体卫生所逐步解散。1999年,卫生局在全县强力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组建一体化管理点160个,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组织都能达到“三室”(诊断室、注射室和药房)分开。
个体诊所 1996年,国家允许有一定医疗技术的人员经考核、批准开设个体诊所,当年有个体诊所180家。1999年年初达到500余家。后经区域规划和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取缔无证个体诊所200多个。2000年,全县保留80家。
二、队伍
1986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980人。1988年9月,在职称改革中,县公布第一批卫生高、中级职称人员名单,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48人。随着全县医疗机构规模的扩大,全县医护人员也逐年增多。1992年,有医护人员1100人。1997年,增至1355人。2000年,在职职工达1451人。本科毕业39人,专科毕业182人。全县医护人员中有高级技术职称24人,中级技术职称173人,初级职称244人。
1999年,全县村级卫生组织通过考试考核,全县828名乡村医生中有750人获得合格证,其中女村医200多人。
2000年,全县有工厂、学校卫生所13所,共有医务人员65名,其中中级技术职称10人,初级职称23人。
1996年,全县个体诊所从业人员200名,90%为县卫校毕业生。2000年,个体诊所从业人员120人,全部达到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第二节 医疗技术
一、中医
中医内科 80年代以前,中医诊疗仅限于望、闻、问、切,很少采用现代医学检查手段,病位定性含糊,药物剂型较少,一度出现中医诊病、西医治疗的现象。80年代后,一大批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充实到中医队伍,各单位均配备有专职中医内科医师。90年代,中医诊疗应用现代医学检测手段,定性定位准确,突出中医特色,辨证施治,疗效较为显著。尤其是中药剂型的改革,在治疗温症、发热、喘症、胸胁痛、胸痹、中风、血症、黄疸、结石症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医外科 1986年以来,在综合性医院相继建立肛肠、骨伤、皮肤等科室,治愈率逐年提高。县医院和中医院开设专科门诊,引进较先进的结扎、套扎、切除、挂线、挑治、激光等疗法,配备了先进器械,并选派中医肛肠专业人员到上级大医院进修深造。
中医妇科 中医妇科在病理上有经、带、胎、产四方面的疾病。由于普及新法接生,中医内科主要是治疗产前、产后的疾病。对经病、带下病、乳房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均以中医的独特方法施治,受到患者的信赖。1986年以来,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均设有中医妇(内)科,中医妇科成为每个中医师必须掌握的一门医技。
针灸、理疗科 1986年以来,县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均设有针灸科室,有专业设备及专兼职针灸师。县医院设有针灸理疗科,配备有中医学院毕业的专职针灸理疗医生。配有TDP红外线等理疗设备,开展针灸、理疗、按摩、推拿、拔火罐等项目,能治疗腰椎间盘突出、中风后遗症、各种软组织损伤、关节炎等。中医院的理疗科采用针刺疗法,能治疗颈痛、腰痛、腿痛、痛经及慢性胃炎、头痛眩晕等症。
中药 80年代末,在中药炮制及中成药研究和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中药材主要来自禹州、亳州等市场。县内主要医疗机构及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以国营主渠道购药或接受厂家送药为主,也有到亳州等地市场自行采购者。90年代,在中药剂型的改革和中药制剂的应用研究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县中医院研制的胃炎康胶囊治疗胃炎效果良好,公疗医院配制的清热解毒口服液治疗感冒发热效果显著。在急症抢救方面,应用清开灵注射液治疗急性脑病、高热;生脉注射液、参麦注射液治疗心衰;双黄连退热消炎效果较好。在慢性病的治疗中,治疗冠心病的心血康、改善肺心症状的复方丹参等中成药得到广泛应用。
二、西医
西医内科 80年代后期,由于各种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技术交流,西医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并逐渐分离出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血液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等科室。90年代以来,除进行常见内科疾病的诊治外,还开展多巴胺、硝普钠等联合应用治疗顽固性心衰,脑脊液置换术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内镜下注射化疗药物治疗食道癌等。
西医外科 1986年后,各医疗单位多次派人到上级医院进修,特别是县医院的外科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县医院可开展甲状腺癌、肾癌、直肠癌、乳腺癌、胃癌根治术、门脉高压脾肾分流术、肺叶切除术、前列腺摘除术、肝叶切除术、纵隔肿瘤摘除术、脾切、自脾移植、高选迷走神经切断术、脑脓肿摘除术等。公疗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可开展常见外科手术。中心乡镇卫生院可开展上腹部手术,一般乡镇卫生院可开展下腹部手术。厂校卫生室、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仅能进行清创缝合等小手术。
骨科 1987年以后,县医院骨科除能处理一般的四肢闭合性损伤及开放性骨折、关节脱位复位外,还开展了股骨头置换术、椎间盘摘除术、骨病、矫形、骨肿瘤摘除手术等。1997年,中医院设立骨科门诊,主要进行一般的四肢闭合性损伤及开放性骨折处理,关节脱位复位等。全县设有个体骨科诊所两家,主要进行四肢闭合性骨折的处理及关节脱位复位等。
妇产科 1986年以来,各医疗单位先后设立优生优育门诊、不孕症门诊、围产期保健门诊。妇幼保健站还设立了婚前检查门诊,方便妇女就医与保健。除开展妇产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外,还可开展胎心监护、宫颈癌早期诊断、子宫下段剖宫产、子宫癌根治、卵巢良性肿瘤剥除加成形、子宫次全切、全切术等。
儿科 1986年,县医院、妇幼保健站已建立了儿科专科病房,开展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儿童微量元素检测及咨询、高压氧仓治疗小儿缺氧等。
五官科 1986年,各综合性医院已设立五官科门诊,县医院五官科开展五官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还开展了扁桃体剥离切除术、鼻息肉摘除术、激光打孔泪道吻合术、上颌窦手术、激光治疗咽炎、球结膜遮盖术、人造瞳孔、青光眼小梁切除术、鼻泪管钻切插术、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外伤性白内障针吸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等。
护理 1986年,县医院已设有护理部,对护理工作实行护理部、病区护士长二级管理。其他综合性医院护理工作由医务科代管,1997年县中医院成立护理部。
医技 1986年以来,随着科技的进步、诊疗设备的添置,辅助检查项目不断增加。一般乡镇卫生院均可进行血、尿、粪三大常规检查及透视、拍片、心电图、B超检查等。中心乡卫生院可进行一般生化检查。县医院还开展口服胆囊造影、静脉胆囊造影、静脉肾盂造影、病理切片、针吸细胞学检查、胃镜检查、结核抗体监测、HIV抗体初筛试验、子宫输卵管造影、体层摄影、上消化道气钡双层造影等特殊检查。1997年4月又添置CT、体外震波碎石仪和经颅多普勒等设备。
三、诊疗设备
1986年以来,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都拥有200毫安以上X光机、心电图机、B超、洗胃机等。县级医院拥有经颅多普勒、心电监护仪、血球计数仪、血糖仪、凝血仪、酶标仪、洗板机、尿液分析仪、生化检验设备、母婴监护仪、微波妇科治疗仪等。中医院拥有中药制粉机、全自动煎药机、高血压分型治疗仪等。县医院拥有CT、RY-1201A红外乳腺诊断仪,眼科专用A、B超,胃镜、心电工作站运动平板、脑地形图仪、脑电图仪、车载监护仪、婴儿高压氧仓、体外碎石机、自动呼吸机等大中型高、精、尖诊疗设备。
第三节 疫病防治
一、机构队伍
全县疾病防治工作由县防疫站负责。县防疫站内设办公室、防疫科、监督科、结核病防治科、地方病科、检验科。1983年底,防疫站有职工45人。进入90年代初,人员增加到60多人,2000年,实有人数83人。监督科归属卫生局领导,改名为确山县卫生监督大队。
乡镇卫生院均设有预防保健机构,配备有专职人员。乡镇防保站站长由卫生院长兼任,配专职副站长一名,工作人员3~5名,其中有计划免疫专干、妇幼专干等。村卫生所一般配备有防疫员和妇幼专干。1997~1999年乡镇防保站经济独立;1999年以后,经济归卫生院统一管理。
1986年,防疫站的设备以及检验仪器等都很普通,而且大部分老化失修,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操作配合工作。计划免疫工作实施冷链运转后,省配备确山县冷柜4台、普通冰箱4台、冷藏包42个。80年代末,国家为防疫站配备价值10万元的检查检验设备,其中有300毫安X光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空调等仪器。1993年,省卫生防疫站健康教育研究所在确山县实施《生命知识》健康教育项目,为防疫站免费配备了冷链专用车一辆。1995年,防疫站自筹资金购买了摄像机、影碟机、电视机等宣传教育器材。乡镇卫生院均配备有冰箱、冷藏包、资料柜、体重磅等设备。村卫生所配备有冷藏包。
二、地方病防治
地方病防治主要开展了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地方性氟中毒监测及降氟改水工作。2000年年底,确山县碘缺乏病阶段性防治工作通过省评估验收,布鲁氏菌病监测考核无发现患者,地方性氟中毒防治重点乡镇降氟改水工程顺利实施。
碘缺乏病防治 1982年,确山县地方性甲状腺肿大防治工作达到基本控制的标准。1983年开始,地方性甲状腺肿大防治工作重点转向碘盐和病情监测上。1984年,在三里河乡中店村建立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病情动态监测点,1986年该点改为地区和省级监测点,1990年被定为国家级病情动态监测点(从此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统称碘缺乏病)。为配合碘缺乏病防治,提高群众防治意识,省在确山县普会寺乡建立了第一个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项目试点。
根据省监测方案规定:以三里河乡中店村自然人群1200人以上观察患病率,选择中店村和南泉学校7~14岁儿童500人以上观察甲状腺肿大率,每年复查一次。所监测水、尿、盐“三碘”和甲状腺激素五项指标及测定方法均按国家地病司和省地病办下发的碘缺乏病监测方案执行。
1984~1993年10年防治病情动态监测和1995~1999年的碘盐监测结果表明,居民患病率稳定在5.62%,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保持在5.4%,各年间肿大率虽有波动,但均不超过重病区的基本控制标准。从盐碘和尿碘的监测结果来看,当地居民缺碘状态也基本得到控制。2000年通过地、省评估验收,确山县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
布鲁氏菌病防治 1984年以来,确山县共进行3次人群布鲁氏菌病监测考核。第一次1984年,第二次1992年至1994年,第三次1998年至2000年年底,通过3次布鲁氏菌病监测考核,其发病率为零。
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确山县防疫站在1983年和1990年两次组织人员对11个乡进行氟病调查。根据国家关于地方性氟中毒区划分标准,对照调查结果,确山县没发现重度氟病区,仅有少数的中度和轻度氟病区,没有发现氟骨症。
1991年10月,省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确定确山县竹沟镇5个自然村、新安店镇7个自然村为氟病流行病区。为控制氟病流行,1997~2000年省、地、县共同投资24万元,先后对竹沟、新安店两镇实施改水工程,采取集中建供水塔的办法,为氟病区降氟改水,使两镇氟病得到控制,取得了显著效果。
三、传染病防治
1986~2000年,确山县发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霍乱、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麻疹等13种法定传染病。
肺结核 1984年8月,确山县防疫站正式组建结核病防治专科。1985年4~5月份,在地区结核病防治所的协作下,开始对竹沟乡进行结核病的摸底调查。同年,确山县被国家确定为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县之一,流行病学调查点定在竹沟乡西王楼村。当年对该乡15岁以下的受检对象全部进行了结核菌素试验,对阳性反应者进行了胸透。1984年后,根据结核病防治专管专治规定,县防疫站被指定为惟一的肺结核归口管治单位,统一实行结核病全程化疗方法,正规管治肺结核病人2600多人次。1989年,国家实施农村卫生“三项建设”,省直接配备确山县防疫站一批结核病防治专用设备:300毫安X光机、显微镜等。结核病防治项目县申报工作,因配套资金不到位,截至2000年年底尚未完成。
流行性出血热 流行性出血热是一种由野鼠传播的急性传染病,发病初期很似感冒,易误诊误治,病死率很高。1983年发现第1例出血热病人。1985年出现发病高峰,当年发病220人,发病率高达39.37/10万人。1994年,发病又呈上升趋势,全年发病383人,发病率达67.60/10万人。为预防和控制出血热的流行,从1984年开始,确山县每年开展一次全县性防鼠灭鼠活动。随着出血热疫苗的问世,1997年12月底,防疫站与杭州天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合作,在全县首次试行2万人的出血热疫苗接种。同时与北京流行病研究所及省防疫站联合对确山县的出血热病区地理、地貌、流行强度的关系和发病因素等进行共同研究和探讨。截至2000年,确山县出血热流行趋势很不稳定,防治任务仍很艰巨。
脊髓灰质炎 俗称小儿麻痹症。1986~2000年无出现病例。为实现国家对世界卫生组织做出的到2000年消灭该病的承诺,在做好基础免疫的同时,按照国家消灭脊灰行动计划,从1991年开始,每年实施两轮强化免疫活动。1995年以来,0~4岁儿童糖丸服苗率连续保持在99%以上,消除了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免疫接种空白点。确山县消灭脊灰的12项指标连续6年达到上级要求。2000年下半年,确山县消灭脊灰证实准备工作通过上级审核验收。
性病、艾滋病 1990年后,性病重新肆虐,主要有淋病、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等。防疫站在公安、民政部门的配合下,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社会高危人群和劳改场所及监狱犯人进行监测管理。
1995年,经上级筛查反馈,确山县首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人,5人系长期频繁卖血浆的有偿卖血人员。县防疫站对这部分人员及时建档,跟踪随访。此后在确山县陆续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发病者及死亡病例。感染的原因主要是1993年以前,血液制品厂家受市场生物制品过热的影响,盲目扩大生产规模,擅自到各地设立单采血浆站、点,大量采集收购原料血浆,加工生产血液制品。由于对采供血途径传播疾病的认识滞后和法制不健全,驻马店地区及周边地区出现了大量的非法采供血活动,在有偿血员中造成艾滋病病毒的传播。1995年3月,按照上级的要求,确山县取缔境内所有单采血浆站、点,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实行公民无偿献血,有效阻断了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的传播。
霍乱 1986~1997年,确山县境内无霍乱发生。1998年8月,刘店镇两半张庄出现1例病人。同年8月30日,朱古洞乡五道庙村腰洼村民组一村民待客,就餐后多人出现上吐下泻、抽筋、发烧、米汤样粪便等症状,其中有5人发病典型,经过检验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霍乱。疫情发生后,确山县“三长”(主管县长、卫生局长、防疫站长)到位,防疫站抽调专业人员进驻疫区,对疫源地采用戊二醛、生石灰连续消毒处理一周。并对疫情较重的腰洼村民组实施了一周封锁。
病毒性肝炎 1986年前,确山县甲型肝炎发病较多。进入90年代,乙型肝炎发病率增高。经历年对各种从业人员体检统计,人群乙肝发病率在5%~10%以上。1994年,防疫站开展甲肝疫苗接种。随后,乙肝防治被纳入计划免疫之内,防疫站着重加强农村乙肝防治工作。1989~2000年,防疫站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卫VII项目),对农村贫困地区青少年儿童实施低价乙肝疫苗预防接种。
四、计划免疫
预防接种 1986年前,防疫站使用百白破疫苗、脊灰炎糖丸疫苗、卡介苗、麻疹减毒活疫苗、乙肝疫苗、流脑多糖体菌苗、白喉类毒素、精吸破类、四联菌苗9种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1986年,国家出台《计划免疫条例》,提出普及儿童免疫目标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儿童免疫程序进行“四种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脊灰糖丸疫苗)有计划地接种,预防儿童易患的六种传染病。1987年1月1日,防疫站在全县推行儿童计划免疫保险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儿保)。保偿的疾病有肺结核、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保偿金的缴纳为0~2岁3元,3~7岁1.5元,一年一次性交清,保偿期内发病,均给予一次性补偿。麻疹、百日咳病补偿30元;破伤风、肺结核病补偿50元;小儿麻痹症、白喉病补偿200元;因患“六病”经抢救无效而造成死亡者,给予一次性补偿500元。儿保实行后存在问题较多,1993年停止。1996年,第三次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儿童“四苗”接种,接种率达85%。
冷链运转 1985年7月3日,开始在全县进行冷链运转,运转的疫苗有:麻疹、脊灰糖丸、百白破三种疫苗,1995年后又增加了卡介苗、乙肝疫苗。2000年年底,共运转麻疹、脊灰糖丸、百白破、
卡介苗、乙肝疫苗五苗防七病。每年运转6次,实行单月运转。
五、传染病管理
1989年2月21日《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国家法定传染病由25种扩大到35种。确山县增加了肺结核、乙型肝炎、淋病、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对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时间作了严格规定。
从1991年开始,国家、省根据确山县各种传染病的流行态势,先后确定三里河乡、刘店乡为疾病监测点。至2000年,已开展对出血热、麻疹、脊灰等10多种传染病的监测上报工作。疾病监测点设立以来,省防疫站每年都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监测点建设,开展漏报调查及各种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2000年年底,省卫生厅在三里河乡南泉村设立艾滋病防治监测点。
六、卫生检验
1983年至2000年,防疫站检验室由细菌室和理化室组成。受经济条件限制,加之常年失修老化,检验设备、仪器虽更新多次,但较先进、实用的并不多,已不适应卫生检验的需要。2000年,能开展的卫生检验项目有细菌指数、细菌培养、一般理化指标、水质检验、食品类检验、碘盐及尿碘测定、乙肝和两对半化验等。
七、健康教育
1983年,防疫站设立宣传教育科,防疫宣传工作主要是根据季节性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在站外的宣传栏或县广播站做一些卫生防疫常识宣传。1990年,省卫生防疫站健康教育研究所与县防疫站合作,在确山县实施健康教育《生命知识》宣传项目,内容是控制吸烟和母婴保健宣传教育。经过宣传教育,城乡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有很大提高。
第四节 公费医疗
确山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副县长任主任,下设公费医疗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财政局。其主要职责是起草公费医疗政策、制度,负责医疗基金的筹集、运营和管理,监督、检查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收费标准和医疗技术服务,并协调仲裁公费医疗中的争议问题。
1986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医疗费用由财政负担。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待遇一律平等,看病只需交挂号费,其余费用全免。因此,在公费医疗过程中出现了“常拿药,拿好药”的消费现象,增加了财政负担。1989年,国家对公费医疗制度进行调整,享受公费医疗人员根据工作年限及住院费用情况分别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此后,随着财政负担的增加,公费医疗已经不堪重负,逐渐走向名存实亡。1997年3月,县政府批转实施《确山县公费医疗管理的改革意见》,实行定点医疗,定额包干,总量控制。县直定点医疗机构是公疗医院,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是各乡镇卫生院,费用由定点医院按月到公疗办审结。2000年8月,医疗制度改革,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县直定点医疗机构增至4家,分别是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公疗医院、妇幼保健站,并选定定点药店。各乡镇以当地卫生院为定点医院。
第五节 妇幼保健
全县妇幼保健工作主要由县妇幼保健站负责。1986年有职工28人。1990年,保健站内设妇科门诊、西药房、检验室、收费室,没有万元以上设备。技术上仅限于宣传妇女儿童保健知识,推广新法接生,开展多发妇女病普查和常见病诊治。
妇科门诊 1987年,保健站设立妇产科病房。有病房4间,病床11张,可收住待产妇进行新法接生及中引、晚引患者。并建立不孕症专科。1991年,开设两间待产室。1994年,增设一些常规手术,如剖腹产术、输卵管结扎术、宫外孕、子宫肌瘤等手术。1995年,6位医生获国家卫生部“计划生育万例手术无事故奖”。1999年4月,又在全县率先开展周式剖腹产术。2000年,全县妇女病普查115114人,在有病人数中,阴道炎占发病人数的37.5%,宫颈炎占19.6%,滴虫性阴道炎占12.4%,90.15%的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儿童保健 县妇幼保健站儿科门诊开设于1987年,开展一些常见病的诊治。1994年,儿科保健人员增加,业务量扩大,对儿科的常见病、多发病、腹泻等都有独特的治疗方法,自配哮喘合剂、止泻散I、止泻散II效果显著。1995年,开设儿科病房4间,病床11张。对新生危重患儿的抢救率达到80%,收住患儿痊愈率达到85%。2000年,新增设“小儿营养分析”及“小儿智力筛查”等项目。2000年,7岁以下儿童体验39805人,查出有病人数中,龋齿占22%,佝偻病后遗症占11.4%,鸡胸占13.5%、轻度营养不良的占24.5%,及时给予指导和治疗的占95%。
2000年,妇幼保健站开展了整体护理,接送孕产妇、导乐陪产、无痛分娩、院外小婴儿洗澡等项目,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儿童优生、母亲安全”的服务。
爱婴医院创建 1995年,为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球发起的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地区卫生局将确山县定为第一批创建爱婴医院单位。确山县成立创建爱婴医院支持母乳喂养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有卫生局、妇联会、财政局等。
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组织,制定母乳喂养规章制度,在各医院门诊、大厅、产科病区、特护高危监护室、儿科病区、新生儿病区、儿科门诊等处张贴宣传标语口号。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和中心乡镇卫生院1996年9月通过国家验收,被命名为“爱婴医院”。
妇幼卫生项目 加强中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是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1991年,县政府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以县卫生局为核心的技术指导小组。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影响。调整妇幼卫生保健队伍,配齐妇幼保健人员,每乡村有专职妇幼人员及保健员,对一些边远山区增加人员配备,建立了以村为基础、乡为纽带、以县为保健技术指导中心的三级妇幼保健网。县、乡、村实行“七本二卡”(七本:0~7岁儿童登记本、育龄妇女登记本、孕产妇登记本、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孕产妇死亡登记本、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本、体弱儿登记本;二卡:婴幼儿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卡)登记、注册,不断巩固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由1989年的23.1%提高到1994年的83.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1989年的7.86%提高到1994年的78.1%;婴儿死亡率由1989年的50.1‰下降到1994年的23.7‰;孕产妇死亡率由1989年的14.91/万人下降到1994年的4.1/万人。
1999年项目结束,取得显著成绩: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婴儿死亡率下降了52.7%;孕产妇死亡率下降了72.5%;95%以上的孕产妇接受了产前检查和围产期保健,95%的产妇住院分娩;100%的产妇由受到培训的医务人员接生,杜绝了旧法接生;98%以上母亲实行了纯母乳喂养;80%腹泻患儿采用口服补液法治疗。
第六节 医疗急救
截至2000年12月,确山县未建立120医疗急救调度中心,120急救电话设在县医院。县医院、公疗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设有急诊科,各乡镇卫生院均设有急诊室。急诊科(室)实行 24小时值班,县直医疗单位及刘店、留庄卫生院配备有急救车,24小时免费接诊。县级医疗单位急诊科一般配备有洗胃机、吸引器、开口器、舌钳、喉镜、心电监护仪、除颤仪、鹅颈灯、开腹包、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氧气瓶等急救设备及常用急救药品,乡级卫生院急诊室一般配备有洗胃机、吸引器、开口器、舌钳、心电图、手术包、氧气瓶等设备及常用急救药品。
第七节 医政管理
一、公立医疗机构管理
1994年以前,县卫生行政部门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所属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同时辅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5年,卫生局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审。县人民医院被省评定为“农村二级甲等医院”,公疗医院、中医院被评定为“二级医院”,胡庙乡、任店镇、刘店镇、盘龙镇、留庄镇、竹沟镇、蚁蜂镇等卫生院被地区评为“一甲卫生院”,双河乡卫生院被评定为“等外卫生院”,其余卫生院被评定为“一乙卫生院”。
二、集体、个体机构管理
1995年,对集体卫生所进行注册、验收、发证、挂牌,此后每年卫生行政部门都要进行年审,卫生局医政股定期、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解体的村办卫生所,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无证开业的农村医疗人员实施处罚,对明合暗分的集体卫生所,责令限期改正。
卫生局依照《河南省个体行医管理办法》对全县个体诊所实施管理。1996年,卫生局人员分片包干管理。1997~1998年,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办公室,具体管理集体、个体机构。2000年8月,卫生局成立确山县卫生监督大队,医政管理步入正轨。
第八节 爱国卫生运动
确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址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长担任。1986~1993年,办公室由秘书一人负责具体工作。1996年,行政机构改革时,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定为卫生局内部股室。1993~1999年9月,办公室由一名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1989年以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搞好每年4月份的“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活动期间举行大规模卫生清扫、垃圾处理、水道清理和蚊、蝇、鼠灭杀等活动。同时配合农村改厕、改水和县城创“三优”及文明城镇创建等活动开展工作。
第九节 卫生管理监察
五大卫生管理 1986~2000年7月,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五大卫生工作,一直由县卫生防疫站同工商、商业、工业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1986年前,五大卫生工作与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学校卫生工作开展了学生易患传染疾病普查普治、季节性的预防接种、寄生虫病预防服药;劳动卫生具体开展了企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有害毒物调查测定、工人健康检查、工业卫生建档等。1990~2000年,由于受国家体制转轨和有关部门协调不力的影响,五大卫生中除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外,其他卫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没有实质性进展。
卫生许可证管理 1995年以前,食品卫生许可证由县防疫站负责发放。1995年12月1日《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后,改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发放。1983~1996年,食品卫生许可证实行一年一审一换发。1997年12月1日,《河南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年审验一次,每四年统一换发新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仍是二年换发一次。根据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后,县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分为大、中、小三种型号,并配有相应副本。大证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中证适用于不具有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地址固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体食堂),小证适用于食品摊贩(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的售货亭、售货车和临时经销点)。
食品索证管理 食品索证管理是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保证食品卫生质量,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对有关食品类产品实施索证管理。1987年,开始食品索证管理工作,当时索证管理的种类有:酒类、罐头、糕点、调味品类等。1997年后,随着《河南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出台,县防疫站扩大了食品索证范围,增加了粮食制品类、蛋制品类、食用动植物油类、食用糖类、婴幼儿食品及水产品类等索证种类。
从业人员体检与培训 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1994年以前,从业人员培训未形成制度。1995年后,每年分期分批培训,先城镇后乡村,采取集中授课讲解,利用电教手段播放有关方面录像片及针对不同从业单位发放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培训的内容有《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食品“五、四”制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
卫生监督员管理 80年代,防疫站卫生监督员不足10人。1990年以后,卫生监督队伍逐渐扩大,2000年年底已发展到25人。针对卫生监督员所肩负的责任,防疫站不断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和教育,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内部成立稽查科,对卫生监督员实施对内对外双向监察机制。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防疫站从1995年起,每年开展两次卫生监督员卫生法规、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同时改革卫生监督员任用管理制度。1999年,制定了卫生监督员聘用管理新办法,把业务考试、年度考核、岗位竞争三方面作为任用依据,对不称职者实行辞退制度。
公共卫生执法 1989年以前,公共卫生执法工作基本没有开展。1990~1994年,随着从事公共卫生单位的逐渐增多,每年的监督执法案件有所上升。1995年12月,随着《食品卫生法》正式实施,国家其他卫生法规相继出台完善,行政执法力度逐步加大。至2000年,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每年由几起增加到几十起。但是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干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案件结案率极低,阻碍了监督执法工作的进一步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