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审计
1986年至1995年,确山县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金融企业的财务及各种专项资金进行审计。1995年后,审计监督范围扩大,确山县成立了审理委员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审计力度,至2000年年底,通过审计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5250万元,处理了23名违纪违规责任人,有效加强了财经纪律,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建设。
第一节 审计项目
1986年至1995年,审计项目主要有:国有工商企业财务收支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国有企业厂长(经理)承包经营情况审计、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等。199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施行,审计监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施行后,确山县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至2000年开展的审计项目主要有: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国家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第二节 审计检查
1986年至2000年,确山县审计部门共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和县委、县政府委托交办的审计项目520项,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5250万元。通过审计收缴财政212万元,归还被侵占挪用资金503万元,调整账务830万元,对23名违纪违规责任人分别处以经济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提出综合审计调查报告42篇。县审计局2次被省审计厅表彰,15次被地区审计局评为先进单位,1个审计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审计项目,17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地级优秀审计项目。
1986年至1988年,审计工作围绕国家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经济工作八字方针,重点开展对国有工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和厂长、经理承包经营审计。通过对县水泥厂、粮食集团公司、电业公司、供销社等重点企业和交通、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城建等部门的审计,发现部分企业和单位存在经营管理混乱,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多计或少计成本费,盈亏不实;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使用效益差等现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70万元,收缴财政27万元,调整账务160万元,对2名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针对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或综合审计报告。
1989年至1995年,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开展了全县18个乡镇的财政预决算审计、金融行业审计、重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水利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查出虚增虚列财政收支、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盈亏不实、逃漏税收、设立账外资金挥霍浪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资金2200万元,收缴财政8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10万元,调整账务340万元,减少财政拨款11万元,对6名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还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积极探索,通过对12名企业厂长(经理)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审计,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监督力度。
1995年至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署《审计准则》先后发布施行。县审计部门成立了审理委员会,实行审计质量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审计复核制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一、财政审计
1995年至2000年,按照审计法的要求,在开展乡级财政预决算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对财政、税务等预算管理部门及公、检、法、行政事业单位等预算执行部门的审计和18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重点审查了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性,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统筹提留款征收中的政策执行情况等,查出虚增虚列财政收支、挪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纪违规资金380万元,收缴财政2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2万元,调整账务70万元,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提出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综合报告,为上级领导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金融审计
1995年至2000年,通过对确山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重点检查了国家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信贷资金质量、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情况等,查出违规金额61万元,收缴财政4万元,调整账务22万元,提交综合审计报告7篇,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上级制定宏观调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商企业审计
1995年至2000年,围绕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交通、粮食、电业、水泥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选矿厂、印刷厂、农机公司等16家重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查出国有资产流失,盈亏不实,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等有问题资金910万元,对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进行制止,对群众反映的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收缴财政36万元,调整账务161万元,对6名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2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998年在审计署统一部署的清查粮食企业亏损挂账的审计检查中,通过实际测量、内查外调,对遂平县农业发展银行和基层粮所从事政策性粮油业务的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情况进行审计,使该县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由9600 万元审减至9000万元,审减600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
四、农业资金审计
1995年至2000年,重点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育林资金、水利资金、国债转贷资金、国外贷款援款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查出资金报付不到位、虚假配套、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金额170万元,收缴财政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万元,调整账务50万元,提出综合审计报告12篇。
五、行政事业审计
1995年至2000年,重点对公、检、法、卫生、林业、农机、民政、计划生育、教育等有执收执罚权的执法部门的财务收支和失业养老保险基金、教育基金、救灾款物、世界卫生组织援贷款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查出乱收费、乱罚款,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乱支滥用,挪用专项资金、虚假配套等违纪违规资金440万元,收缴财政1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5万元,调整账务80万元,对5名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制订了《确山县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确山县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和《确山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县审计局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9个乡镇和粮食集团公司、水泥厂、选矿厂等7个国有企业及卫生、土地、电业、计划生育等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查出虚列财政收支、盈亏不实,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经营管理不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造成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资金420万元,收缴财政1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0万元,调整账务110万元。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理1名领导干部。同时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业绩及应负的领导责任进行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节 审计机构
1986年,审计局机关内设行政事业股、财政金融股、企业股、商粮供贸股、办公室,编制5人,实有11人。下设审计事务所,编制5人。1998年,因达不到保留资格,审计事务所撤销。2000年,机关内设工交基建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财税金融审计股、商粮供贸审计股、办公室,实有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