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武 装
第一节 地方人民武装
一、平舆县人民武装部
1986年6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武装部由军队序列改归地方建制,更名为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武装部,副处级单位,其性质和任务不变,工作人员改为地方干部,统一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武装工作专业符号。部机关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配部长、政委、副部长各1人,科长3人,副科级干部3人,科员7人,共16名干部,11名职工,隶属驻马店军分区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1989年,增设民兵训练基地办公室(副科级规格)和民兵装备仓库(副科级规格)。1996年4月1日,县武装部由地方建制收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武装部,正团级单位,其性质、职能、任务不变,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
平舆县人民武装部为县委军事部、县政府兵役机关,是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和征兵办公室的办事机关。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县的武装工作。平时承办民兵军事训练、民兵组织整顿、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和民兵政治教育、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组织民兵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工作。战时负责兵员动员、兵员补充、保交护路、支前参战、保卫后方等工作。
二、乡镇武装部
1988年设18个乡镇武装部。各乡镇武装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1~2人。县直党委设县直武装部,设部长1人,负责县直各单位的民兵及征兵工作。2000年,机构、编制未变。
第二节 武警中队
1951年4月,成立平舆县公安队,隶属县公安局。1966年7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平舆县中队,隶属平舆县人民武装部。1975年12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建置,称平舆县武装警察中队,受驻马店地区武警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83年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舆县中队,隶属武警驻马店支队。到2000年隶属关系未变,主要负责监所看守、押解逮捕犯人等。
武警平舆县中队于1993、1994、1995年连续3年被省武警总队表彰为基层先进中队,1996~2000年连续5年被省武警总队表彰为基层标兵中队,1998年和2000年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第三节 兵役
一、兵役登记
1985年,平舆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兵役法》规定,制定统一“兵役登记花名册”和“预征对象登记表”,从当年开始,在全县开展规范化兵役登记工作。此后每年9月30日以前,对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公民,本人自愿者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兵和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原籍居住地后的30天内,到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转为服预备役和服军官预备役。
二、义务兵征集
平舆县征集新兵工作每年10月份开始(除个别年份的特招外)。首先成立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根据当年兵役登记情况,对初步审查合格者定为应征公民,在应征公民中择优确定当年预备征集人员名单。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由县征兵办公室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条件好、文化程度较高的应征青年服现役。对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平舆县是兵员大县,武警和炮兵是主要的征集对象,并被确定为装甲兵和潜水兵的储备区。
第四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
20世纪80年代,按照中央关于缩小民兵组建范围、压缩民兵年龄、严格政治和身体条件的精神,平舆县取消民兵师和民兵团建设,改民兵营为民兵连,村民组建民兵排(班)。县直单位、工厂、企业根据人数多少,分别建立营、连、排。80年代末,全县民兵总数由原来的20多万人减少到7万多人。90年代,民兵走精兵之路,人员和编制减少,但相对稳定,每乡镇一个营,每行政村一个连。
1998年3月26日,成立平舆县民兵应急分队,分为两个连:一连由县直有关单位民兵预备役组成;二连由东皇庙乡、古槐镇民兵预备役组成,共4个排,古槐镇、东皇庙乡各两个排。应急分队主要任务是对县城主要目标的守护、重大节日的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疏散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动乱、平息暴乱、打击犯罪等。之后,成立对口专业分队,均由县直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即运输分队、医疗救护分队、卫生防疫分队、水电气抢修分队、雷达勤务保障分队、无线电通信支援分队。
二、政治教育
平舆县民兵政治教育始终围绕着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国际斗争形势,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结合民兵的思想实际进行,同时注重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针对民兵特点,加强对民兵进行人民战争思想教育、国防战备教育、民兵性质任务教育、依法服兵役教育、光荣传统教育。
80年代,平舆县人武部根据总政群工部编印的《民兵政治课本》,结合民兵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一是把“兵”的教育与全民性的教育相结合,二是把使用课本与其他教育材料相结合,三是把上大课与上小课相结合,有效地促进了民兵政治教育的落实,其经验被河南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在《民兵工作简报》上转发。
90年代,民兵教育的重点是国防教育和战备教育,制定了《平舆县全民国防教育实施办法》,采取的教育方法有课堂教育、刊授教育、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课堂教育利用民兵俱乐部、青年民兵之家,一季度上一堂政治课。刊授教育是县人武部将民兵刊物发至基层民兵连、排,组织民兵阅读学习。电化教育是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辟“民兵建设”专栏,报道民兵建设和学习情况进行宣传教育。通过重大节日晚会在全县大力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利用“国耻日”“全民国防教育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学生游行,制作国防宣传标语、宣传版面,创造浓厚的国防教育氛围。
三、民兵训练
80年代,平舆县民兵训练主要是队列、轻武器射击、刺杀、投弹、打坦克、单兵战术、五三式轻机枪射击、打空降、爆破、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空)以及六O炮、八二迫击炮、八二/七五无后座力炮、四O火箭筒、五三式重机枪、高射机枪等武器的操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规定的训练要求,做到训练时间、训练内容和受训人员三落实。90年代,平舆县民兵训练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的内容,以提高战斗力、提高训练质量为目标,实施正规化、规范化训练,训练的重点是民兵干部和专业技术分队。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指挥和教学方法训练,步兵新任干部训练240个小时,专业技术干部训练30天。
民兵应急分队每年训练时间为15天。训练内容是:救火、对重要目标的控制与守护、对歹徒的围剿与搜捕、对高层目标的控制与搜索、警棍术训练、盾牌的使用、交通要道的控制与调整、战场自救与互救。一般每季度集中活动一次,时间半天。
从1994年起,县人武部先后在一高、二高和全县部分初级中学开展军训活动。军训采取在校集训的办法,实施政治教育和军事科目训练(条令、队列、军体拳、野营拉练等),到2000年,共组织军训10多期,参加军训的学生1万多人。
为配合打坦克训练,县人武部购置了坦克模型,改装四轮拖拉机为“坦克”,训练时很逼真。为配合应急分队训练,又增添了警棍、盾牌、安全帽等训练器材。由于民兵训练器材充足、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施训方法好,训练成绩显著,多次被军分区评为训练先进单位。
四、民兵活动
平舆县广大民兵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88~2000年,主要参加当地的重点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社会公益事业、植树造林、帮助群众抢收抢种、扶持贫困农户脱贫、抢险救灾、稳定社会治安等工作。每年“三夏”期间,村村成立以民兵连长为队长的义务帮工队,对烈军属、困难户实行收、打、种全程服务。1999年的“三夏”期间,县、乡武装部购买镰刀等收麦工具580余件,送给部分烈军属、困难户,并提前联系60余台收割机,组织民兵为全县2800余户烈军属、困难户抢收小麦1.1万亩。
抢险救灾 平舆县从1988年到2000年发生水、旱、风、虫等灾害10多次,严重的水涝灾害2次。1991年的水涝加上7级大风,灾害严重。平舆县组织民兵抢险队201个,民兵2.5万人次,完成土石方1.2万立方米,加固河堤1100米,排除洪、汝河及其他险情130多处。1998年的水灾,有3500多名民兵参加清淤排水、堵堤筑坝,抢运物资480多吨,抢救人员120多人。在历次抢险救灾活动中,全县民兵首当其冲,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 平舆县成立有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应急连,在县城成立民兵巡逻分队。各乡镇都建立有20人以上的民兵治安小分队,各村有联防组,开展巡逻打更、护村、护路、护树等活动。至2000年多次参与严打活动,配合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71人,制止违法违纪事件385起。
致富带路 全县18个乡镇武装部均成立有“科技信息中心”或“科技咨询站”,帮助民兵开阔脱贫致富的视野,并组织有致富经验、懂技术的民兵建立人才联谊组,重点指导农民科学种田,推广致富技术。2000年,全县有民兵人才联谊组267个。东皇庙乡张庙村民兵人才联谊组采取“一兵带一户、一排带一村”的办法,靠“邻里效应”,使全村群众率先走上了致富路。
第五节 军地家共管共育活动
平舆县是兵员大县,每个军人、每户军属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战士安心服役和部队建设。加上有些军属对战士过分溺爱,经常寄钱寄物或频繁到部队看望,有的不管家里发生大小事,都往部队去信去电,有的家长还过早地给子女订婚,等等,干扰了部队正常的生活秩序。这些情况和问题引起了平舆县委、县政府及县人武部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王明德告诫大家:抓经济不能冷落国防建设,不能忘了守卫边防的平舆籍官兵。人武部党委认为:人武部既要协调好地方征好兵,更要配合部队育好兵,多在帮助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上办实事。1995年3月,县人武部依据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着眼于战士管理上的难题、战士的健康成长和军属权益,起草了《军队、地方、家庭共管共育责任书》。《责任书》分为军队、地方政府、军人家庭责任三部分。军队责任:要对战士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补贴、思想上帮助,努力把士兵培养成为“四有”新人。地方政府责任:输送合格兵员,与部队建立联系制度,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安置好退伍战士。战士家庭责任:家长变爱子之心为教子报国之责,多报喜、少报忧,支持子女安心部队工作,建功立业。是年9月,县、乡成立共管共育活动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1999年3月,平舆县召开共管共育经验总结暨再动员大会,河南省军区政委张建中少将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此后,全县各级政府把共管共育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认识上不断深化,活动的领域不断拓展,成果也不断扩大。乡、村两级对军人、军属做到了“四个清楚”(服务对象、联系办法、变化情况、困难底数)。

平舆县人武部在新兵入伍前,请老红军、老八路讲传统,端正入伍动机;新兵入伍后,组织村干部、家长代表,由人武部的同志带队到部队慰问,勉励他们不怕吃苦,努力工作,顺利度过适应期;慰问归来召开新兵家长座谈会,交流情况,让家长们打消顾虑,写信鼓励孩子安心服役。新兵入伍一年后,工作、学习、训练彼此拉开距离,战士思想易发生波动,对此,平舆县人武部一是让探亲休假的干部战士作报告谈体会,制成节目播放;二是开展送立功喜报活动,将收到的立功、优秀士兵喜报,用镜框装好,敲鼓打锣送到军属家中;三是免除军属父母工程劳务,落实“八一”、春节等节日慰问制度。对战士临近服役期满时有的急于退伍挣钱、有的想提前回家联系工作等不安心在部队的问题,逐个家庭摸清情况,动员家长写信做工作,勉励战士正确对待去留问题,站好最后一班岗。对退伍兵,坚持上岗前培训,妥善安置好农村籍战士生产、生活,落实好城镇战士安置政策。到2000年,平舆县每年城镇籍退伍战士上岗率达100%,有305名农村退伍兵走上村级领导岗位,27名退伍兵被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
在军、地、家共管共育活动中,县委、县政府对战士家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实行全方位服务,成立由公、检、法、武装、民政等部门参加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联合会,为军人、军属调解民事纠纷和涉法案件。保证对军烈属的优待金和救济金按时到位,优待金由1996年的630元增加到2000年的1050元。拿出10万元设立“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基金”,奖励在国防建设中的有功之臣。对军属从政策、资金、物质上给予倾斜,率先在李屯、郭楼、万冢搞帮军属脱贫致富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组织军属开展“学一技、创千元、奔小康、做贡献”活动。印制“军属家庭脱贫明白卡”,把战士家庭的经济现状、从事的致富项目、政府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要实现的收入目标以及负责帮带干部和群众姓名等逐一写清楚,邮到军营,使战士由“关心”到“放心”。到2000年,96%的军属有了脱贫致富项目,94%的军属脱了贫。
平舆县通过努力探索实践,开展的军、地、家共管共育活动,达到了军队、地方政府、战士家长三满意,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十字路乡军属张桂兰在丈夫伤残的情况下,将4个儿子先后送到部队,并经常教育他们安心军营,建功立业,1998年被驻马店地委、行署、军分区评为“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十佳人物”。
军、地、家共管共育活动的开展,为平舆籍战士的成长进步创造了一个良好环境,仅1998年就有226名官兵立功受奖。
平舆县开展共管共育战士活动,受到了上级单位的支持及肯定。国务院《政务内参》、总政《政治工作简报》《解放军报》《中国民兵》、济南军区《政治工作简报》,都用较大篇幅推介了平舆的做法。1999年,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驻马店地委分别做出在全省和全区学习推广“平舆经验”的决定,河南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