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第一节 全民教育
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县委、县政府结合县情,制定《平舆县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方案》,印发《县城居民文明读本》《中国公民精神文明手册》。1996年开办“文明居民学校”,第一期培训党员副科级干部96名,之后,分期分批对县城居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及法律法规教育,到2000年共举办19期,培训7万多人次,居民受教育率达80%以上。
进行爱国主义教育。1992年5月,全县开始全面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青少年中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相互沟通网络。县委、县政府在烈士陵园建立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把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之中。1994年全县进一步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各系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公安系统开展“燃文明之火,铸青年警魂”活动。税务系统开展“爱国家、爱岗位、爱税务、树形象”大讨论。其他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争创效益、岗位练功”等活动。在此活动中,有3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称号,32个单位受地、县表彰。开展升国旗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门前升挂国旗,领导办公室内摆放台式国旗。开展“四百”活动,即看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读百本爱国主义书籍,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参观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看优秀电影、唱爱国歌曲活动。组织全县中小学生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大决战》《上甘岭》《地道战》《董存瑞》等100余场,观众10余万人次。组织青少年到竹沟和杨靖宇将军故乡参观学习,在杨靖宇塑像前举行入队、入团宣誓。利用纪念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举行纪念“五四”运动、“一二·九”运动讲演和征文比赛。各学校举行“国旗、国徽、国歌”三颂会,“祖国在我心中”知识竞赛,“祖国在前进”“祖国在召唤”等题目的讲演。同时,把爱国主义教育和学雷锋、送温暖、献爱心等具体活动结合起来,让青少年参与实实在在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扬善惩恶,扶正祛邪,大力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优质服务、奉献社会。对窗口行业和执法管理部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县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电力、交通、邮电、商贸、城建、医疗卫生、饮食服务等部门和行业,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满意服务”“规范服务”活动,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对生产流通企业加强信誉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县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等部门强化监督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商业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家庭美德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姻观、生育观、消费观,处理好夫妻关系、婆媳关系、邻里关系,促使家庭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进行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引导人民群众了解国情、县情,认识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教育人们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进行文明言行知识教育。组织群众认真学习地区文明委编写的《文明言行指南》,各行各业根据行业特点制订文明用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把文明言行知识纳入学生思想品德课内容,有计划地对在校学生进行文明素质教育。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工会、团县委、妇联会等单位联合组织座谈会、演讲会、读书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知识。
第二节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995年开始,在县城解放街、建设街安装霓虹灯、过街灯桥、灯箱文明用语广告。重新规范城区道路、建筑物名称和街牌、广告牌等社会用字。1997年4月22日,中共平舆县委七届四次会议通过《“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全县进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高峰期。利用宣传车、板报、标语等形式,在城区街道和居民小区宣传县城管理各项规定。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县电视台、电台在黄金时段和重要板块开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专题栏目,天天有影,期期有声,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学先进活动
全县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以焦裕禄、孔繁森、吴金印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精神,树立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的崇高理想。号召企业职工学习王进喜,商业服务业职工学习赵春娥,农村党支部书记学习史来贺,青少年学习雷锋和赖宁。在学校1990~1991年开展的“学雷锋,学赖宁,我为平舆争光荣”系列活动中,有12万青少年参加,成立活动小组2200个,普及率100%。对各行业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二、告别不文明行为活动
1997年8月1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讲文明、树新风”大会,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活动,在全县再次掀起精神文明创建高潮,号召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十要)和文明守则(十不)。文明公约内容:(1)要热爱平舆,建设家乡;(2)要团结苦干,创优争先;(3)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4)要举止文明,自尊自重;(5)要文明经商,诚实守信;(6)要讲究卫生,保护环境;(7)要关心集体,爱护公物;(8)要栽花种树,美化生活;(9)要移风易俗,计划生育;(10)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文明守则内容:(1)不粗言秽语,(2)不乱倒垃圾,(3)不随地吐痰,(4)不散养家禽,(5)不乱摆摊点,(6)不乱停乱放,(7)不乱贴乱画,(8)不讹买讹卖,(9)不损坏公物,(10)不在公共场合吸烟。是月,举行“十要”“十不”签名仪式,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签字人员达10万多人。之后,全县先后开展规范市民行为、整顿环境卫生、整顿交通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破除陈规陋习等5次专项活动,以及“告别不文明行为”“治理三乱”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行动。各行业、各部门进行“学(学文明公约)、摆(摆身边不文明行为)、查(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议(议定整改措施和强化管理手段)”。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宣传正面典型,曝光批评不文明行为。
三、“三下乡”活动
全县每年组织两次大型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县政府抽调农业技术人员对农民进行养殖、种植、高产开发等培训;组织科技示范户、科技服务队进村入户服务,向农民免费送科技图书、科技资料,指导农民科学种田;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承包。送文化上门,引导农民订阅报纸,建立村级文化室和家庭书橱。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举行歌舞、唢呐比赛、戏剧擂台赛等,电影队下乡免费放映电影,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利用计生宣传阵地,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加强计生宣传。组织医务人员巡回义诊,送医上门。
四、争创文明小区活动
1997~2000年,在创“三优”活动中,县城开展文明城市“细胞”建设,进行了文明户、文明楼院、文明小区评选活动。全县每年创建1~2个高标准的文明小区,文明小区内文明楼院、文明户达80%以上。
安全文明户标准是:(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居民安全文明守则》。(2)切实搞好治安防范,积极参加巡逻打更和院户联防活动,认真担负起维护治安的责任。(3)弘扬正气,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执行党的政策,勤劳致富。(5)讲究卫生,室内无垃圾、积尘、杂物,无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家具和用品摆放整齐有序。(6)搞好庭院环境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有条件的植树种花,并有一定数量的盆花,墙壁无乱涂、乱画、乱挂现象。(7)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残济困,树立新风。(8)勤劳持家,尊老爱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培养教育好子女。(9)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红白事不大操大办。(10)搞好防火,确保安全。
安全文明小区基本标准是:(1)治安秩序稳定。小区内党支部、居委会、警务区、治保会、民调会、社区服务、治安防范等管理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制度完善,各项防范措施齐全,工作措施落实;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居(村)民犯罪、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无因民间纠纷和矛盾激化引起刑事案件,不发生暂住人口犯罪案件;不发生赌博、卖淫嫖娼、吸食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2)社会风尚良好。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居(村)民的法制观念、道德水平不断提高,邻里关系和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形成风尚,居(村)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安全文明户达70%以上,文明楼院达80%以上。(3)环境整洁优美。小区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无违章建筑,无窝棚;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摆乱设营业摊位和挤占道现象;街巷路面整洁整齐,达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4)服务设施比较完善,服务项目比较齐全,文化生活健康向上,群众生活比较方便。
第三节 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1988年开始,平舆县在农村开展文明集镇建设和创建文明村活动。各乡镇按照《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发展小城镇战略,在建设部门帮助、指导下,根据小城镇建设“占地规模适度,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舒适,建设新颖朴实,管理井然有序”的原则,到20世纪末,全县18个乡镇在完成“三个一”(建1条高标准街道,1~2个专业市场,1个工贸小区)工程的基础上,又高标准建成300~500米景观道路,供水、排水、绿化、路灯等设施齐全。把创建合格的文明村镇作为“书记工程”,建立包建责任制,从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拥军优属及移风易俗、树农村新风等方面入手,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建成文明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广泛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活动。贯彻党对农村的方针政策,运用创建载体,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和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开展评好党员、好农民、好农户和帮教落后人员的“三评一帮”活动。县妇联会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家庭文明示范村”等一系列活动。1999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公室和县妇联会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家庭文明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县委宣传部、妇联会在东皇庙乡张庙村开展评选“文明家庭”和“家庭文明示范村”活动试点。试点结束后,县委在张庙村召开“家庭文明示范村”命名暨表彰大会,命名张庙村委为“家庭文明示范村”,评选出18户“五好文明家庭”,14名好媳妇、好妯娌、好婆婆、好儿女和女致富能手,20户获得卫生流动红旗。之后,农村争创“家庭文明示范村”活动全面展开。到2000年底,在“家庭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中,全县1120名农村妇女被评为好媳妇,1760个农户被评为文明户,780户被评为“五好文明家庭”,36个行政村达到了“家庭文明示范村”标准。
全县文明村镇创建过程中,县乡先有试点,以点带面。1988年,县文明委在老王岗乡黄湾村进行文明村建设试点,成立村移风易俗“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兵青妇之家”等民间组织。这些组织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红白理事会”为婚嫁丧葬制定了一些可行的制度。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末,这个村红白事从不大操大办,女青年结婚大多数不要彩礼,成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到2000年,全县先后被地区(市)表彰的文明乡镇有10个,文明村56个。
第四节 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活动
1990年,平舆县学习外地经验,在农村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十星的内容:(1)爱国家、爱集体、爱社会主义;(2)重视文教、提高素质;(3)科学生产、劳动致富;(4)学习法律、遵章守纪;(5)破除迷信、移风易俗;(6)晚婚晚育、优生优育;(7)家庭和睦、邻里团结;(8)勤俭治家、艰苦创业;(9)扶危解困、造福乡里;(10)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县委下发《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农户社会主义综合教育活动的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张立忠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当年9月,抽调34名干部在郭楼乡进行试点,经过宣传发动、三榜定星、总结表彰,11月试点结束,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铺开。到1991年底,全县在此项活动中参评农户175056户,占总农户数的94.8%,其中被评为十星级的2650户,占参评农户的1.5%;九星级的45675户,占26.1%;八星级的73612户,占42.1%;七星级的42287户,占24.2%;六星级的9083户,占5.2%;五星级的1605户,占0.9%;四星级208户,占0.01%;三星级26户。通过“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活动,树立了正气,狠刹了歪风,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的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在评星教育中,缺计生星,她们便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有的与父母不和的青年夫妇主动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全县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显著提高,激发了爱党、爱国、爱集体、爱社会主义的热情,涌现出许多捐资办学、投资公益事业的好典型,两年内出义工修乡村公路112公里,修水渠64公里。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有了大的好转,偷盗、赌博、打架斗殴及各类纠纷大大减少,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