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后,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平舆县政法部门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协调,开展一系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从重从快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秩序,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民武装工作开展顺利,每年都高质量完成征兵任务。
第一章 公 安
平舆县公安局1991年被省公安厅评为“禁毒专项斗争”先进单位,1992年、1998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1992年、1993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先进公安局,1994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宣传单位,1999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地区行署命名为文明系统。
第一节 治安管理
1988年后,县公安局加大治安管理和防范力度,加强户籍管理,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全县建立了以“110”指挥中心为枢纽、派出所为基地、警务区为依托、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为触角、安全文明小区为辐射的治安防范网络。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总目标,以高起点、高标准、快节奏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全县呈现出治安秩序井然,警民关系融洽,广大群众满意的局面。
一、户籍管理
80年代,平舆县的户籍管理由县公安局治安股和各乡镇派出所负责。1988年,全国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平舆县公安局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6万份。1990年1月,公安局增设户政股,指导全县户口管理工作。是年12月,县公安局下发《关于制发临时身份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办理居民临时身份证,当年参与了第四次人口普查工作。1992年,进行农村户口本发放工作,1995年对农业户口进行整顿。是年,启用新版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2000年,开展第五次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工作。
二、特种行业管理
公安机关严管的特种行业主要有旅馆业、废旧物品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印刷业、金银首饰加工业等。1988年后,各乡镇派出所对特种行业经常进行调查和整顿,对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宣传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帮助制定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对特种行业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对开业办证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和规定的依法取缔,吊销营业执照。
2000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特种行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查处一批不法违规经营者,责令停业整顿29家,限期整改20家,依法取缔美容美发厅15家、电子游戏厅14家,关闭录像厅5家,查处卖淫嫖娼案件9起、卖淫嫖娼团伙2个、违法犯罪嫌疑人38人,刑拘4人,治安拘留61人。
三、监所管理
1988年前后,平舆县看守所正常关押40~60人,1993~2000年一般关押100人左右。2000年,看守所共有干警12人。监所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保证了监管安全。1994年,平舆县看守所被省公安厅评为一级看守所。1997年投资200余万元重建看守所,新看守所占地9775平方米,各项技术设备质量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1998年被公安部授予“国家一级看守所”称号。
第二节 刑 侦
80年代,平舆县公安局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流氓等突出的犯罪活动。同时注重打防结合,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和内部安全保卫责任制,加强治安巡逻网络的建设,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系列案件和团伙犯罪案件。
1991年7月1日~10月10日,开展“百日破案竞赛”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9起(重特大案件107起),抓获各种犯罪嫌疑人411人,其中逮捕102人,刑拘133人,收审51人,治安处罚105人,抓获逃犯20人,摧毁团伙18个。是年9月9日凌晨,两名持刀蒙面人窜入双庙乡马某家,抢走现金及物资折款1300元,经侦查,5个小时成功破获此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10月16日,安徽省阜阳市物资公司购销站董某等5人将平舆县西洋店乡供销社60吨芝麻骗走,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很快将这起涉及3县1市的重大诈骗案破获,挽回经济损失26万余元。1992年8月22日到11月底,开展以“破大案、挖团伙、打流窜、追逃犯”为主攻方向、以破案会战和专项斗争为主要内容的“中原卫士杯”百日破案竞赛活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68起(大案49起),其中现行案件132起,隐积案83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7人,其中逮捕192人,刑事拘留187人,摧毁犯罪团伙51个,涉及成员209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79万元。1994年11月21日,公安局成立严打斗争领导小组。抽调干警组成攻坚会战小分队,对1990年后未破的大案要案开展为期80天的攻坚破案竞赛,破获案件163起,其中重大案件14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2人,摧毁犯罪团伙7个,涉及成员31人,抓获逃犯17人,治理治安乱点19个。
1996年,按照全国第十九次公安工作会议和省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平舆县公安局开展“严打第一战役”,以“打现行、破大案、多抓案犯、多批捕”为目标,结合不同时期特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统一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统一行动。先后组织“4·29”“5·8”“6·12”“12·4”等大规模统一行动,在“4·29”统一行动中,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7人,其中重大案犯14人,在册逃犯9人,从中破获各类案件47起。是年4月24日,辛店乡黄寨村发生一起投毒案件,该村上早学的14名小学生因捡食路上糖块而中毒。案发后,县委、县政府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8小时后,此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抓获归案,14名中毒者由于抢救及时全部脱险。4月29日凌晨,驻新公路平舆境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持刀抢劫案。5名歹徒手持刀枪对车上的50多名乘客进行洗劫并捅伤2人。接报案后,县公安局迅速行动,将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火药枪2支,长锋匕首4把,从中带破郑州、新乡、新密、鹤壁等地重大抢劫案9起。8月,杨埠镇大马庄一带连续发生拦路抢劫案件,县公安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侦破方案。侦察员冒雨潜入大马庄一带,蹲点守候,伺机抓捕。劫犯王某出现后,干警及时追捕,在王犯拒捕时,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抓获。2000年,按照“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治安大局平稳”的工作思路,相继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在“打击人贩子,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斗争中,县公安局根据摸排线索,在杨埠镇王店村摧毁一家族式贩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人贩子5名,解救被拐卖儿童(婴儿)9名。1988~2000年,共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1239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408名。2000年,打掉3个盗割通信电缆、高压电线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名,破案48起,涉案总价值87万余元。同年,全县开展“新世纪杯”破案竞赛活动,县公安局因地制宜,多案并举,破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664起,挖出28个犯罪团伙,抓获134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当年9月到年底,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按照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对危害一方、作恶多端、民众反映强烈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给予了毁灭性打击,共摧毁犯罪团伙14个,涉案成员42人,其中刑拘18人,逮捕6人,治安处罚11人。

第三节 禁 毒
80年代,平舆县吸毒贩毒现象极少,只是部分乡镇出现种植罂粟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东和店、高杨店、杨埠、东皇庙等乡镇。1988年,对这些种植罂粟严重的乡镇开展了统一铲除活动,禁绝了罂粟种植。90年代后期,毒品犯罪有抬头趋势。1997年7月,县公安局增设禁毒股,县成立由公、检、法、司、教育、卫生、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等单位组成的禁毒委员禁毒宣传会,下设办公室,协调禁毒各成员单位,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全县动手、党政齐抓、部门协调、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到2000年,共破获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案件230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分子237人,刑事拘留181人,批捕88人,打掉贩毒团伙35个,缴获毒品7690克、毒资60万余元,遏制了毒品犯罪。
第四节 报警服务
平舆县公安局于1997年5月成立“110”指挥中心,负责集中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调处置紧急警务活动,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开展“110”报警服务工作,参与推进社会服务联合行动,指挥各部门、各警种对发生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处置。1999年,“110”报警服务台与“119”“122”合并,形成公安机关接警、处警的快速反应机制。至2000年,指挥中心共接“110”报警8584起。其中,违法犯罪4176起,群众求助2280起,民事纠纷706起,交通事故883起,火灾231起,举报违法犯罪127起,走失寻人6起,治安事件8起,警务督察11起,其他156起。
“110”报警服务台在受理人民群众电话投诉时,根据警情的不同,协调或指令不同单位或警种落实处理。“110”指挥中心在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第五节 交通监理
一、队伍建设
1987年,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简称县交警队)成立,主要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处罚交通违章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查缉逃犯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对全县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教育、车辆注册、驾驶员考核、年度检审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等。平舆县交警队在加强内部制约的同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采取的具体措施:一是公布举报电话号码,设立警报箱。二是在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30名,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开门评警,广纳贤言。三是建立财务公开栏,公开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四是实行承诺服务,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布民警姓名、照片、警号、工作职责,把民警的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着重培养全员民警爱岗敬业、文明高效、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造就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安交警队伍,在社会上树立了人民交警“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1994年,县交警队被河南省公安厅授予首批“达标交警队”称号。1996年被省交警总队授予“河南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先进单位”,同年,县交警大队党支部被驻马店地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998年3月~10月,县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队伍现状,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系统“集中教育整顿先进基层单位”。同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公安厅命名为“青年文明号”。1991年和1998年两次被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0年5月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2000年,县交警大队共有民警32人。
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平舆县交警大队对各类车辆及驾驶员全部登记造册入档。至2000年,全县登记挂牌的机动车辆28529辆,其中汽车2642辆,摩托车12319辆,拖拉机13568辆。获得各类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34955人,其中汽车驾驶员7654人,摩托车驾驶员13289人,拖拉机驾驶员14012人。
三、交通秩序管理
平舆县境内有国道1条,省道3条,国道行车日流量1.5万多辆,省道日流量4500多辆。1988~1996年,县交警队根据辖区内交通状况,多次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顿,组织人员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章停车、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进行检查。对车辆、驾驶员自身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查出后即令整改。1998年,针对辖区情况,提出了“强化源头管理,实施区域控制,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防控模式,先后在全县主干线公路上建立了4个执勤中队、15个交通安全村。在全县设置了18个公安交通管理站、6个交通信息报警点,并使之融为一体,互相联动,初步形成了三位一体、互联互动、快捷出击、及时疏导、群众满意的公安交通管理体系,使全县公路沿线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车匪路霸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00年,在出入县城的5个主要路口组建了5个大型停车场,营运车辆均停放在场内,扭转了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局面。麦收期间,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赶赴驻马店、新乡、周口、漯河、淮阳、太康、临泉、黄河大桥等地,迎护联合收割机到平舆县参加麦收作业,确保跨区作业机车畅通无阻,为给收割机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县交警大队与县农机部门配合,帮机车手修车、送油,并给每台机车发放了“联系卡”,确保机车安全作业,受到机车车主的好评和赞扬。
四、交通事故处理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县交警大队围绕“压事故、保畅通”这一总体目标,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指导思想,把事故处理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事故处理和提高民警执法水平的同时,坚持24小时昼夜轮流值班制度。
1994年4月开通了“122”事故报警服务台,并实现了“122”与“110”联动,做到信息通、情况明、接警快、出警快。在事故处理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搜集证据,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时上报。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制定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预案》,发生肇事逃逸,能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工作。逐步健全交通事故处理机制,采取一权多分措施,即集体勘查现场,外勤搜集证据,内勤进行调解,事故的责任认定均由集体研究认定。实行错案追究责任制,实行交通事故便民卡、事故处理人员执法服务质量追踪调查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民警严格执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1997年6月,县交警大队成立交通合议庭,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调解手段与法律的审判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使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1988~2000年,依法处理交通事故2000多起。
五、交通安全宣传
平舆县交警大队按“围绕交管抓宣传,抓好宣传促交管”的指导思想,强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一是抓住不同时期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搞好宣传,为交通安全管理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春运”“三夏”和“创建平安大道”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抓着各个时期交通管理的重点,机动灵活地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二是充分发挥各公安交通管理站和交通安全村的职能作用,搞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教育。三是积极向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投递稿件。1988~2000年,共在各级媒体发表作品279篇,其中,中央级67篇,省级89篇。1998年,县交警大队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全省交警系统先进通讯单位。
第六节 消 防
1988年,平舆县消防中队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有消防车和消防指挥车各一辆。1997年2月,扩建为公安消防大队,受驻马店消防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担负全县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199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施行,县消防队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存有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不断加强对特种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管理,落实消防工作标准;加强对建筑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新建的建筑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至2000年,全县共确定15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累计安装消防栓26具,县境内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七节 机 构
1988年,平舆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保卫股、内部单位保卫股、治安管理股、预审股、信访股、刑警队、秘书股、政治工作办公室等股室和交警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及18个乡镇派出所,共有民警214人。1990年1月,增设法制室、户政股。1996年,增设行政管理股、机要通讯股、禁毒股、出入境管理股、经侦大队、桥南派出所等股室和二级机构。同年3月,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升格为公安局领导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同时更名为平舆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简称县交警大队),下设办公室、车辆管理所、事故中队和公路巡逻民警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有民警29人。1997年5月,成立公安巡警大队,辖5个中队共60人,主要负责县城“110”接处警任务。1997年12月,根据公安部侦审合一的指示精神,预审股并入刑警大队,刑警大队下设办公室、7个侦查中队和1个技术中队。1998年,成立林业派出所。2000年,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纪检会、法制室、行政管理股、户政股、控申股、督察室、外事股共9个股室,下设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大队、网监大队、禁毒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及19个乡镇派出所等二级机构,辖警务区69个,全局共有人员3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