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业企业制度改革
第一节 机制转变
1986年,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把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的经营决策权和管理权放还给企业。开展企业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点。1987年,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确立厂长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对企业经营管理负全责。主管部门受政府委托同厂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合同。厂长任职期间,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逐年考核,作为奖惩依据;任职期满或调离时,主管部门会同审计部门对其任期目标进行审计。企业内部实行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分配上突出效益工资,实行多劳多得,不搞平均主义。
1987~1991年,完善企业承包经营机制。主管部门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采取税利基数递增包干,超额分成;盈利全留、亏损自负;定额补给,减亏全留;核定基数、逐年递增,确保上缴、超额分成、欠收自补;核定基数、逐年递增,税金返还、利润全留等不同承包方式。对已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且经营状况较好企业,引入风险机制,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经营。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挂钩,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对虽已承包但不能完成合同规定责任目标的亏损企业、资不抵债企业、濒临亏损边缘的低效企业,由资产所有者中止合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拔厂长或实行企业间优化组合。1987年7月,县政府与一工局等63家企业签订为期3年的经济承包合同。1990年4月,县政府对承包合同较好的15家企业22名厂长(经营者)给予晋升一级工资奖励。1991年,实行厂长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配套改革,按照“层次少、人员精、运转灵”的原则,设置企业内部机构。打破干部、职工身份界限,破除干部终身制,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实行“兵选将、将选兵”的双向选择,进行劳动优化组合。推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企业有权根据本身经济运行情况,确定工资形式和奖金办法。是年4月,第一造纸厂和石油公司被驻马店地委评为一期承包先进企业。
第二节 制度改革
1992年,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人事制度搬掉“铁交椅”,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对几家国有商业、企业,县委、县政府聘任厂长、经理;厂长、经理聘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劳动制度打破“铁饭碗”,建立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劳动优化组织,建立职工竞争上岗、试岗、待岗制度,不论干部、工人全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制度破除“铁工资”,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全额浮动工资、计件工资、销售承包等不同形式的效益工资分配形式。三项制度改革使企业生产产值增长,效益回升。
第三节 企业改制
1996年,完成第一批试点企业的改革工作,对第二批试点企业轴承厂、淀粉厂、油厂进行改制。1997年,对已进行改制的5个股份制试点企业总结经验。先后到全国企业改革先进典型山东省诸城进行考察学习,组织有关部门16人到南阳桐柏县实地参观。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摸底、分类,以股份合作制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业企业改制力度。对9个县办骨干企业,实行抵押承包;对部分盈利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对亏损企业进行嫁接改造或兼并;对资不抵债企业,以售为主,放开放活。1998年4月,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深化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乡及乡以上国有、集体工业企业进行改革。是年末,工业企业改制面达到96%,其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20家,竞价拍卖3家,租赁2家,兼并1家,破产1家。1999年对亏损严重的植物油厂及二纸厂,实施依法破产。对无法正常生产的县制药厂,整体出售给北京博泰制药有限公司。2000年,造纸厂破产后,以现资产折价800万元,参股与驻马店客商建成白云纸业有限公司。汝河水泥有限公司租赁汝南水泥厂,形成年产50万吨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