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遂平县支行单独办公,行使中央银行职权。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形成以人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各金融机构不断拓展新业务,金融体制创新,金融机构增加,办公实现自动化,信用形式日趋多元化。2000年末,全县各项存款余额116474万元;贷款余额122476万元,是1986年10601万元的11.55倍。1996年,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分业经营,县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
第一章 银行业
第一节 货币
      一、货币发行
      1987年4月27日,开始陆续发行1980年版人民币,即第四套人民币。第四套人民币在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币的基础上,增加发行了五十元和一百元两个券别。主币有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五十元和一百元6种,辅币有一角、二角、五角3种,主辅币共9种。第四套人民币与第三套人民币在市场上混合等值流通,一分、二分、五分纸、硬币继续流通。第四套人民币采取“一次公布、分次发行”的办法,1987年4月27日首先发行五角券和五十元券,1988年5月10日起发行一元券、二元券、一百元券。
      1999年10月1日,开始陆续发行1999年版人民币,即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在第四套人民币的基础上,增加发行了二十元券。主币有一元、二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和一百元7种,辅币有一角、二角、五角3种,主辅币共10种。第五套人民币与第四套人民币在市场上混合等值流通。第五套人民币继续采取“一次公布、分次发行”的办法,1999年10月1日首先发行一百元券,2000年10月1日起发行二十元券和一元硬币,其他主辅币陆续发行。
      自2000年7月1日起,第三套人民币在市场上停止流通,一分、二分、五分纸、硬币亦停止流通。
      二、货币管理
      1986年7月,遂平县票据交换所成立,交换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遂平县支行(以下简称遂平县人民银行)会计股。是年11月25日,加入驻马店区域票据清算中心,将异地结算变成同城结算,使票据传递时间缩短3至5天,资金周转加速60%,减少了货币的实际投放量,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得到缓解。
      1988年,全国出现通货膨胀,物价大幅上涨。反映在货币方面的主要是消费基金增长过快,储蓄存款滑坡,居民持币量增加,货币投放量大。
第二节 存 款
      1985~2000年,储蓄存款种类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单位存款、保险公司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金融债券、住房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退休养老基金和职工行业保险基金存款等几大类。存款期限分为活期、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八年等不同类型。1988年,社会上出现通货膨胀,储户挤兑造成银行资金短缺。9月开办人民币定期(三年以上定期)保值储蓄存款业务(1996年4月1日停办)。1999年9月1日,开办教育储蓄存款业务,此项业务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低起存金额50元,每月一次定额储存,存期分为三年、六年,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2万元,免征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1986~2000年,居民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调整9次,由1990年8月以前执行的年利率2.88%调整到1999年6月的0.99%;以定期一年存款为例,定期储蓄存款调整14次,由1985年8月1日执行的年利率7.2%调整到1999年6月的2.25%。单位存款,活期利率调整10次,由1985年8月执行的年利率1.8%调整到1999年6月的0.99%;以定期一年存款为例,利率调整14次,由1985年8月执行的年利率4.32%调整到1999年6月的2.25%。 
      1986年遂平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958万元,其中企业存款1912万元,储蓄存款2570万元,农村存款610万元。
      1988年10月,为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解决银行资金困难,召开爱国储蓄动员大会,号召全县人民积极参加爱国储蓄活动。至12月底,各项存款余额12081万元,较年初增加207万元,增长2.76%。
      2000年年底,遂平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6474万元,是1986年的19倍。其中企业存款6995万元,储蓄存款106285万元,农业存款1014万元,分别是1986年的4倍、41倍和2倍。
      1991年后,各商业银行先后开办银行卡业务。中国农业银行遂平县支行(简称“县农行”)1991年2月开办金穗卡业务;2000年年底,发行量从当初的1个品种发展到8个品种。1993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遂平县支行(简称“县建行”)开办龙卡业务,品种有维萨卡、万事达卡;2000年发行龙卡储蓄卡、龙卡生肖卡。至1995年,中国工商银行遂平县支行(简称“县工行”)开办牡丹卡业务,包括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牡丹专用卡3种业务。 
第三节 贷 款
      1986~1998年,贯彻执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朴素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灵活调度资金,对专项贷款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1986年发放临时性贷款解决专业银行因资金调度未达、先支后收和季节性的农副产品收购所需要的资金。1987年,利用资金的时间差、地区差、行际差、项目差,进行多方融通资金,缓解资金供求矛盾,基本满足全县工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收购和商品流转等资金需要。
      1989~1993年,贯彻执行贷款限额管理的紧缩型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清理企业“三角债”,清理整顿各类金融性服务公司,制止违章拆借,制止各种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打击利率违规行为。加强对短期贷款的期限管理,坚持逾期罚息制度,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提高使用效益。1989年,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调整信贷结构,开展“两清一挖”,依法收贷。投放贷款22304万元,综合治理盘活资金11706万元,资金供求矛盾有较大的缓解。1991年,各专业银行、企业积极清理“三角债”13553万元,收回过到期贷款4500万元。1992年,全县先后组织清理“三角债”2496万元,综合治理盘活资金达29042万元。1993年,整顿金融秩序,资金供求紧张的严峻形势下,清理“三项贷款”1425万元,清收各类欠款709.4万元,累计盘活资金9700万元。
      1993年底至1997年,贯彻执行贷款限额下的比例管理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对贷款实行“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管理办法。县人民银行对县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借款规模采取“按季监控、分月考核”的办法严格监控,各国有商业银行报送其上级行下达的借款规模额度通知单,设立贷款规模执行情况统计台账进行监督管理。1994年,全县金融机构均未出现超规模、超比例发放贷款现象。
      1998~2000年,贯彻执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建立货币信贷工作责任制。人民银行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在政府、企业和银行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利用每季度一次的经济金融分析会等,有目的的为辖区内金融机构推荐重点信贷支持企业名单,发挥货币政策的“窗口”指导和引导作用。2000年,全县各项贷款余额122476万元,重点支持优抚高效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扶持烟叶生产向优质高产发展,形成以沈寨、玉山、槐树、阳丰等4个优质烤烟基地为辐射点的烟叶种植区。农业银行、农联社积极支持文城、常庄、和兴发展食用菌种植业,年经济效益416万元。为花庄乡黑红提子项目工程发放贷款50万元。为玉山镇发放养羊业和养牛贷款150万元;为张台乡发放中药材种植贷款30万元;为和兴乡培育优良家禽发放贷款246万元,支持了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1986年以来,遂平县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发展性贷款累计发放224万元,收回224万元。
第四节  债 券
      一、国库券
      1986年,驻马店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国库券任务97.1万元,发行对象是: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城乡人民。发行期限为五年,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国库券票面额为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4种。本年国库券利率为:单位购买的年息为6%,个人购买的年息为10%,国库券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购买千元以上的发给国库券收据,可以记名、挂失,千元以下的发给国库券,是年,单位购买14.4万元,干部、职工购买37.7万元,农民购买45.4万元,合计完成国库券发行97.5万元,占地区下达任务的100.4%。
      1987年,国库券发行对象、期限、利率、国库券面额与1986年相同,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67.7万元,至7月底完成68万元,占地区下达任务的100.4%。其中:单位购买12万元;职工、干部、个体工商户购买47.4万元;农民购买8.6万元,超额完成0.3万元。
      1988年,国务院决定发行3年期国库券,发行对象扩大到私营企业,在政策上与1986年略有不同,(一)从7月1日起计息,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二)国库券可以转让,可在银行抵押贷款,但不得作为货币流通。是年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136.6万元,至7月底完成145.2万元,占地区下达任务的100.6%,其中:单位购买20.8万元,干部职工购买61.3万元,农民购买57.9万元,个体工商户购买5.2万元。
      1989年,国库券发行对象是:职工、干部和个体工商户,发行期限、还本付息办法与1988年相同,年利率提高为14%,票面额与1986年相同。地区下达任务117.3万元,至8月底如数完成,其中:单位购买20.5万元,干部职工购买71.3万元,个体工商户购买25.5万元。
      1990年,国库券发行对象仍为职工、干部和个体工商户,期限3年,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年利率仍调为14%,票面额为: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5种。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86.2万元,至7月15日如数完成,其中:单位购买12.2万元,干部职工购买63万元,个体工商户购买11万元。
      1991年,国库券发行有关规定与1990年相同,利率下调为10%。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为128万元,至8月底如数完成,其中:单位购买12万元,干部职工购买62万元,农民购买40万元,个体工商户购买14万元。
      1992年,国库券发行票面额为1000元1种,发行期限三年与五年两种,三年期年利率为9.5%,五年期年利率为13.5%。地区下达任务101万元,至8月底完成138万元,占下达任务的136.6%,其中:五年券完成16万元,三年券完成122万元;单位购买16万元,干部职工购买109万元,个体工商户购买13万元;购买万元以上的1户,5000元以上的4户。
      1993年,国库券发行票面额为一百元、五百元、一千元3种,发行期限三年,年利率上调为13.96%。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320万元,至7月15日如数完成,其中:单位购买20万元,干部职工购买260万元,个体工商户购买40万元。
      1994年,国库券发行推向社会,不再按阶层下达任务,解除层层摊派、认购等程序。发行期限二年,票面额为一百元、一千元2种,年利率下调为13%。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计划50万元,至6月底如数完成,均为职工干部购买。
      1995年,国库券发行继续推向社会,发行期限三年,票面额为:五十元、一百元、一千元3种,年利率上调为14.5%。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计划50万元,到7月15日如数完成发行计划。
      1996~1998年国库券发行57.5万元。1986~1998年累计发行国库券1257.7万元。
      二、保值公债
      1989年6月1日,国务院发行1989年保值公债,发行对象:城乡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等,债券偿还期限三年,年利率随人民银行三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浮动,加保值补贴率,外加一个百分点,1989年保值公债利息自购买之日起计算,三年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票面额为: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3种,自7月1目发行到12月31日结束,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127万元,至9月底,提前3个月如数完成任务。
      三、特种国债
      1990年6月10日,国务院发行特种国债,发行对象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全民、集体、私营企业;金融机构、企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部队、机关和社会团体;全民企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待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发行期限五年,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利率为年息15%,特种国债统一采取收款单形式发行,可以记名、挂失,不得作为货币流通,其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32.8万元,于8月5日如数完成。
      1991年4月15日,国务院继续发行五年期特种国债,发行对象、形式与1990年相同,年利率调整为9%,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23.6万元,至7月15日如数完成。
      四、特种定向债券
      1994年4月1日,国务院发行特种定向债券,发行对象为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发行期限五年,年利率为15.86%,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定向债券采取收款单方式发行,可以记名、挂失,暂不上市交易。本年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55万元,到6月底如数完成。
      1995年7月5日,国务院继续发行五年期特种定向债券,发行对象、利率与1994年相同,实行保值补贴,是年,地区下达发行任务95.5万元,至8月底如数完成。
      1996~2000年共发行特种定向债券229.3万元,均按时如数完成。
      五、电力债券
      1995年10月8日,驻马店地区为缓解电力生产不足的困难,决定发行三年期电力债券,发行对象为职工干部,票面额为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4种,年利率为15%,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是年,地区下达遂平县发行任务190万元,到11月底如数完成任务。
      六、债券兑付
      遂平县财政局国债服务部从1991年开始国债和债券兑付工作,截至2001年9月25日完成兑付任务。累计兑付国库券852.8万元,特种定向债券556.2万元,电力债券276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种债券的兑付工作。 
第五节 安全保卫
      1986~2000年,遂平县人民银行安全设施条件逐步完善,人民币发行库投资60余万元安装双监报警和电视监控设备及运钞车、护卫车消防设施和电子设备。昼夜24小时双人武装值班巡逻守库;做到3人以上的武装押运,并配备护卫车;坚持枪弹分离、双人分管,严格使用登记手续;坚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政审制度,确保各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可靠性。把防诈骗、防抢劫、防盗窃和防涉枪案件工作纳入职工教育规划,采取岗前培训、案例分析、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定期组织演练和实弹射击比赛等形式,开展预防教育和法制教育。1986~2000年,遂平县人民银行保卫科连续10年评为全区保卫工作先进单位;连续8年评为河南省人民银行保卫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搞好安全联防,维护辖区金融网点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协调公安部门共同对辖区内金融网点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全面检查和节假日前的重点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1986~2000年,人民银行单独或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金融网点实行现场检查110次,查找出大小隐患点累计千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50份,有效维护了辖区金融网点的安全,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六节  机 构
      中国人民银行遂平县支行
      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遂平县支行(简称“县人行”)与中国工商银行遂平县支行分离,县人行迁至107国道北段路东,独立办公。内设:金融管理科、会计科、货币发行科、计划统计科、人事保卫科、办公室。1990年增设稽核科,1994年增设国库科、农村信用联合科,1998年撤销稽核科。2000年3月办公室改为综合科,国库科与会计科合称会计国库科。金融管理科与农村信用联合科合为金融机构监管科。
      1986年县人行与工商银行分家后,在全县乡镇设立保险代办点17个,同时成立票据清算所,是年,清算资金681.4万元。1987年贯彻执行上级行“紧中求活”的货币信贷,在融通资金中开展双增双节,扩大票据交换,处理企业有问题资金及商品573.8万元,支持企业挖潜搞活。1988~1990年在信贷资金继续紧张的情况下,实施“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扶优限劣,提高效益”的方针,在宏观调控的同时,以专项贷款支持地方企业,其中:向黄桃罐头厂、机械厂、设备厂发放贷款148万元,开展流动资金综合治理,收回逾期贷款4026万元。1991~1993年实行优化结构,面向市场,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的方针,积极支持县淀粉厂、冷冻厂等企业发展。1994年金融系统体制体制改革,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换,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行使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从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总量控制转变为规模和比例双重控制。1995年,为抑制通货膨胀,县人行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对商业银行的账外放款和超规模放款进行澄清整顿,其中对三家房地产乱设账户、乱抬利率、乱拉资金的情况予以处理。1996~2000年,县人行内部按照济南分行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中层领导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至2000年,信贷管理按照计划指导,比例管理间接调整指导信贷。
      中国工商银行遂平县支行
      1986年9月,遂平县工商银行(简称“县工行”)与遂平县人民银行分设,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地区分行管理。机关内设七股一室(会计股、出纳股、储蓄股、信贷股、计划股、人事股、保卫股、办公室),下设5个网点,1997年储蓄网点增加至11个,内设机构进行改革,由原来的多科室改为“三部一室”(营业部、业务部、保卫部和办公室)。
      1999年6月,开办活期储蓄异地通存通兑业务,2000年县工行各项存款余额由1986年的1592万元增至21842万元,贷款余额由1986年的3565万元增至7781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遂平县支行
      198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遂平县支行从业人员12人,内设办公室、保卫股、会计股。后增设信贷股、建筑经济股、储蓄股、统计股、预算股、行政科、筹资科、个人客户部、综合业务部、中介业务部、保卫部、综合保障部。1996年4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遂平县支行。1999年5月,开通资金结算网络,资金汇兑24小时到账。2000年9月储蓄业务实现全国联网,通存通兑;开办了代收移动话费、税款等代收代付业务。2000年底,有营业机构7个,内设综合业务部、营业部、保卫部、个人客户部、办公室。全行有职工50人。
      1986~2000年,遂平县建设银行由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2000年底,全行各项存款6300万元,其中:企业存款800万元,储蓄存款550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1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遂平县支行
      1986年,中国农业银行遂平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行”)增设监察室和稽核股。1992年信用社从农行分离出。1994年在城区设立9个储蓄所,在107国道设107农行分理处。1997年设立科技科(负责科技开发贷款)和信息中心。1999年实行行长负责制、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2000年实行规模与限额管理,年底存款余额比1985年增加了40倍,成为拥有一整套电子计算机系统的现代化银行。1991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储存业务 1986年后农行实行目标责任与考核奖罚相结合的方法,动员农户储蓄,至1995年,吸收此项存款6970万元。1999年开展代收、代付和代理保险业务,2000年又增加了代发工资业务,年内为60个单位发放信用卡3336张,中间业务收入达3.1万元。同时推行客户经理业务,2000年6月至12月客户经理业务揽存公存户85户,存款1426万元,收回利息43万元,吸收外出务工人员资金1325万元。至2000年底农行存款余额位居全县金融系统第一,市场占有率达40%。
      (二)盘活资金 1994年农行对各种不良贷款依靠政府协调,利用法律手段和本单位福利挂钩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澄清收回,盘活资金6950万元。1995~1998年共盘活资金4386万元。1999年收回贷款2063万元,双呆贷款余额下降到769万元,2000年盘活收回各种贷款2163万元,盘活不良贷款557万元,占地区分行下达计划的102%。
      (三)贷款业务 1986~1990年,农行信贷业务主要针对农业种植业贷款,1990年后逐步拓展到农、林、牧、渔及各种承包户、养殖专业户、种植专业户及其他。1998年开始办理扶贫贷款。1999年扶贫贷款300万元用于全县13个乡镇发展林果业开发,其中有5万元用于嵖岈山旅游建设。2000年对全县10个乡、镇(区)扶贫贷款368.9万元,其中嵖岈山旅游风景区开发22万元。
      遂平县农村信用联社
      1996年遂平县农村信用联社从县农行析出,独立运行工作,内设:业务科、计划科、出纳保卫科、人事科、财务科、稽核科、监察室、办公室。在全县18个乡镇设分社,216个行政村设信用代办站。
      1997年增设储蓄事后监督科,2000年增设电脑信息科,撤销计划科和储蓄事后监督科,同时购置计算机49部,实现联社营业部和18个乡、镇信用社的互联网。年底开通省际电子汇兑业务。2000年联社成立社员代表大会,并按照法定程序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监事长等。
      (一)股金 社员入股的股金是信用社筹资主渠道,建社初期主要以农户为主的散股。1996年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整顿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增添了企业、事业单位的团体股,股金由2元升到50元一股。盈余时入股者参与分红,亏损时将盈余冲抵亏损。1996年实现股金209.5万元,2000年实现股金2462万元。
      (二)储蓄与信贷1996信用联社开办储蓄存款业务,同时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存款业务,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利率。1996年前由于管理上的混乱,致使跨区贷款和非农贷款及其他违规贷款,造成相当数量的滞账贷款。至1997年各项贷款余额为15888万元,2000年为26606万元。1999年获县政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别贡献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遂平县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遂平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1996年12月成立,地址在遂平县建设路中段路北,内设办公室、计划信贷部、会计出纳部、营业部。
      为了确保农产品收购与资金封闭运行,农发行采取以下措施:一、取消粮食局结算中心中间环节,直接把款贷给基层粮食企业。二、企业收购、销售和调运粮食的资金开户行必须农发行,避免贷、借、用、还脱节。三、企业贷款须与农发行监察部门签约,防止专款挪用。四对各个收购企业,农发行采取派驻信贷员,以利于做到钱、粮、单据三对照。五、对粮、棉、油库建立台账和加监管封条的方法,防止私自调销或转移已入库的粮、棉、油。
      1996~2000年,严格按照国家专款专用政策开展业务,杜绝农民售粮给农民“打白条”象,1999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