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1986~2000年先后召开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遂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遂平县人民法院院长、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中共遂平县委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围绕遂平的改革开放和两大文明建设,依法履行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实施监督。
第一章 代表选举
第一节 县人大代表选举
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按照法定程序,经各选区酝酿、讨论、协商,建立机构,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分配代表名额、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几个阶段的工作,根据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根据选举结果,确定当选代表。
1987年1~4月。全县共参加投票选举312138人,占选民总数的96.7%。选举产生第八届县人大代表213人,其中妇女代表37人,占17.4%。
1989年12月至1990年3月。全县17个乡镇共分220个选区,选民349275人,参加选举337399人,占选民总数的96.6%。选出县九届人大代表293人,其中妇女代表72人,占24.6%。
1992年10月至1993年3月。全县共有选民374817人,参加选举366196人,参选率为97.7%。共选出县第十届人大代表302人,其中妇女代表90人,占29.8%。
1997年11月至1998年3月。共选出县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35人,其中妇女代表69人,占代表总数的29.2%。
第二节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
1987年1~4月举行第八届乡镇代表普选,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864人。
1990年3月举行第九届乡镇代表普选。全县468个选区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054人,其中妇女代表212人,占代表总数的20.1%。
1993年3月举行第十届乡镇代表普选。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061人,其中妇女代表213人,占代表总数的20%。
1996年3月举行第十一届乡镇人民代表普选。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1045人,其中妇女代表217人,占代表总数的20.8%。
1999年4月举行第十二届乡镇人民代表普选。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923人,其中妇女代表186人,占代表总数的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