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质量技术监督
1996年3月,成立遂平县技术监督局(挂遂平县人民政府“打假”办公室牌子)。1998年9月更名为遂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元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是驻马店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机构,受驻马店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下辖稽查队、计量所、质检所3个二级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计量股5个股室。2000年底,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07人。
第一节 质量监督
1996年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产品质量大检查,促进《质量法》的贯彻实施;协助县政府开展“质量兴县”活动。1999年6月拟定并报县政府批准发布实施《遂平县1996~2010年质量振兴规划》,对全县质量监督工作作出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1998年实施质量兴县活动,全县工业企业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竞争能力增强;工业产品合格率达到75%以上,优质品率达到30%以上,在全县范围内消灭了无标准生产的行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优良率达到35%;全县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初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工业企业已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开展“质量兴厂”工作。指导帮促汝河水泥厂、化肥厂的QC小组(即质量管理小组,是企业内部职工自己组织而成的进行技术攻关、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工作的活动组织)活动,使化肥厂技术科QC小组的“扩大瓶劲促平衡、优化工艺节成本”的节能降耗活动和水泥厂设备科QC小组的“合理技改设备、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改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1999年被评为省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填补了遂平县历史上未获得过省优的空白。
2000年,组织开展“3·15”、“质量月”活动,表彰5家先进单位(县汝河水泥有限公司、县一纸厂、县化肥厂、县面粉厂、沈寨第一面粉厂),帮助6家企业(县汝河水泥有限公司、县化肥厂、县槐花面粉厂、县桐花面粉厂、县兴达油脂有限公司、县面粉厂)。制定落实《质量振兴纲要》的目标和措施。严格质量监督,共检查691个企业,962批次,其中生产企业301个,经销企业390个。定检产品40种320个批次,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平均达到82%,商品合格率平均达到71%,监督检查覆盖面占全县企业的90%以上。
第二节 计量管理
1986~2000年,加强对计量器的监督管理,对缺秤少量、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即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不按期(即检定周期,是指计量器具相临两次检定周期的时间间隔。其期限的长短,是根据计量器具的性能和使用的频繁程度,由国家检定规程规定,一般情况下的期限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进行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累计完成强检计量器具3250台件,其中检定检修天平150台件,加油机350台次,台案秤2750台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997年起,对定量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和市场上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检查。4年共检查生产企业60家,定量包装商品54种,基本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1986~2000年,遂平县标准化管理侧重于帮助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生产标准和推广电子代码工作。1996年后,标准化管理推荐性向强制性转变,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杜绝无标生产。1996年6月,建立农业科技标准化体系。1997年遂平县被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列为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严格无标生产治理工作,企业产品标准化覆盖率由原来的35%提高到97.3%,2000年底达到100%。1996~2000年接受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07项,涉及生产资料、食品、饲料等行业。
第四节 打假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紧紧围绕打假保名优产品、打假保春耕秋播、打假保群众利益、打假保市场稳定,始终把“打假”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并以此为重点,不断拓宽工作领域。1997年以来集中突击检查市场累计14次,组织专项“打假”18次,对市场销售的伪劣化妆品、农资、药品、名烟名酒、家电产品、低压电器、酱油食醋、建材等进行检查,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658起,总案值947万元,打击了标识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质量、标准、计量违法行为。保护了用户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维护了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 法规宣传
1996年后遂平县建立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发布质量技术监督公告,全方位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宣传。
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常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9月“质量宣传月”,开展维权服务,提高全民维权意识。
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增加质量工作透明度,以质量公告的形式,曝光质量违法典型案件,无害化处理物品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对名优产品,名优企业起到保护宣传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