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件辑录
(一)中共遂平县委文件
遂发〔1994〕9号
中共遂平县委 遂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经济实体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我县“小机构、大服务”改革,加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经济实体步伐,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要求
1.人员分流:今年内,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分流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兴办各类经济实体。
2.财政经费:以1993年为基数,各单位1994年财政经费一般不再增加,有些部门还要适当压缩,各种新增因素,县财政不再负担,一律从实体创收中解决,使全额供给单位向差额补贴过渡,差额补贴单位向自收自支过渡,自收自支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过渡,逐步减轻财政负担。涉工、涉农、涉商单位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尽快走向自收自支,与财政脱钩。
3.经济指标:1994年全县各类经济实体实现产值(含销售收入)1.5亿元,利润1500万元(各单位经济指标见附表)。
二、优惠政策和奖惩措施
优惠政策:
1.放宽经济实体的生产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不允许生产经营的产品和项目外,其他均可放开生产经营。
2.对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可先开业后办证,允许开业半年补齐各种手续。
3.为确保各类经济实体的健康发展,要继续贯彻执行地委、行署提出的机关分流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可暂不与机关脱钩;机关兴办经济实体的资金可暂不抽回;整体转移单位领导同志的兼职可暂不辞去。
4.经济实体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有权决定聘用和辞退人员,招聘不受城镇和农村户口的限制。对于调入调出经济实体的国家干部、正式(全民、集体)职工,按管理权限,经县主管领导同意,由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按正常工作调动办理有关手续。
5.对经济实体所需的生产经营资金,财政开发公司和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贷款利率要尽量优惠。
奖励措施:
1.对分流办实体人员,实行工资浮动。领办人员工资上浮两级,一般人员上浮一级(从实体盈利中解决)。奖金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对完成创收任务的单位,不因创收扣减包干经费,不因分流人员减少包干经费。
3.对超额完成创收任务的单位,利润超额部分的30%奖励单位主要领导和实体负责人。
4.各单位至少要兴办一个生产型项目。对兴办的工业生产型项目,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利润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单位主要领导5万元;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利润50万元以上的,奖励单位主要领导1万元;年产值达到300万元以上,利润30万元以上的,奖励单位主要领导5000元;年产值100万元以上,利润10万元以上的,奖励单位主要领导2000元(奖金从实体盈利中解决)。
惩罚措施:
1.对不愿到实体中去的分流人员,实行“三不一停一扣”,即不提级、不提职、不调离,停发全部奖金,扣发50%的工资,限期三个月分流,限期期满仍拒不到实体中去的,视为自动离职,单位予以除名。
2.1994年7月底,各单位至少要创办一个经济实体,到期没有办实体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处以1000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处以300元的罚款,年终检查仍未兴办的单位,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整体改组。
3.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能以兴办实体为名,将职权范围内的正常业务工作改为有偿服务,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对弄虚作假,把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改换招牌变为自己实体的单位,视为没办实体。与个体户联合办实体的,机关单位必须投入人员和资金,并经县兴办经济实体办公室批准,否则视为没有兴办经济实体。对完不成当年创收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处以100元罚款。
三、加强领导和管理
为加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兴办实体工作作为本年度县直单位、各乡镇区的一项主要考核指标,列入目标管理。各级各部门都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把任务落到实处。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区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1~2名副职脱离本单位工作,专职专责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做到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产值、有效益。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观念,大力支持,强化服务,为全县兴办实体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假借各种名义到实体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对阻挠、刁难、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兴办实体工作正常开展,给实体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各单位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尽可能地要办成股份制企业。同时,实体内部要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严格财务手续。各类实体创造的收入,由财政、审计监督使用,主要用于实体扩大再生产和弥补单位经费不足,不得作为机关单位“小金库”,不得私分或挪用,确保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经济实体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中共遂平县委文件
遂发〔1996〕30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搞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区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快我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步伐,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解放思想,全面优化环境,狠抓招商引资、实施开放带动。尽快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放开放活促开放,开放开发促发展,走出遂平建遂平。
目标任务:1996年全县引资总额2亿元,其中107国道开发区段到位开发资金1亿元,落实3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全县引进50万元以上项目100个,出口创汇额45万美元。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引进项目1个以上,关王庙、濯阳镇、车站、和兴、嵖岈山、沈寨、风景区要引进200万元以上项目3个以上,其他乡镇引进200万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县五个直属企业和其他县办工业企业分别引进项目1个以上。县委、政府领导每人引资100万元以上,人大、政协领导每人引资50万元以上,乡局级干部每人引资30万元以上。
二、改善招商引资的硬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加快县城建设步伐
按照“拉大框架、科学用地、加快开发、强化管理”的思路,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实现“一年变样、三年大变样、五年建名城”的目标。坚持旧城改造与新城开发相结合,开辟纵横干道,筑、拉大城区框架,有计划地完成南北干道的东环路、人民路、富强路、工人路、文化路、金山路灈阳大道、开元路、南海路、西环路及东西向的铁西路、北环路、国槐路、建设路、南环路等拓建设任务,加快新汽车站及火车站扩改建工程的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城市整体功能,争取到“五”末,把我县建设成为对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一座新兴城市。
2.狠抓交通、能源、通讯设施建设
在公路建设上,近三年内实现三横四纵五条辐射公路和6座大中桥建设的目标。每年力争硬化乡村公路100公里。在电力建设方面,要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个;35千伏变电站个,改造城网、农网和现有35千伏变电站,实施电力系统自动化工程和节电工程,到本世纪使我县电网供电能力达到10万千伏安,供电量达到3.75亿千瓦时,电网装备水平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1999年建成电气化县,户通电率达到100%。在邮电通信建设上,年内完成话1万门,农话2000门,移动电话1000门扩容工程,完成6个乡的光缆传输线路工程,实现县乡级传输数字化,建成电话村50个,村委通话率达到85%以上。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我县的交通、能源、通讯等硬环境建设适度超前发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3.强力开发107国道经济
把107国道开发作为全县对外开放的重点,其指导思想是: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正策、统一管理、工商为主、多业并举、突出特色、分步开发。在“九五”末,把107国道经济开发建设成为我县农业的示范区,工业的龙头区、流通的中心区、改革的试验区、开放的窗口区。
4.加快嵖岈山风景区建设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档次。重点解决景区供水、供电和景点建设问题,继续抓好空中索道、渡假村、宾馆的筹建工作。二是扩大宣传,提高知名度。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岈山风景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努力把嵖岈山风景区建成全国著名的景区,形成我县对外开放的窗口,经济发展的桥梁与纽带。
三、强化开放意识,全面优化投资软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强化对内宣传要围绕冲破封闭、解放思想、开放带动这一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外开放大讨论,采取多种形式大造舆论声势,营造对外开放的社会氛围。全县干部群众树立强烈的开放意识,树立事事关系对外开放,人人都是招商主体的观念,形成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共识,做到从大处看、从长远看,你先利,我后利;你得利我发展,增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利用各种形式强化对外宣传。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遂平的优势和优惠政策;要加强与遂平籍在外工作人员和来遂观光旅游知名士的联系,及时了解外地信息;积极与省、地金融、财政等经济部门联系,争取建立长期合作、相信赖、互相支持的关系,努力拓展引资渠道。
2.加强窗口建设,扩大对外联系
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企业都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按照务实的原则,有选择的在外地设立办事处,加强对外联系。新建办事处的经批准可持“遂平县驻办事处”的牌子,坚持“三给”(给牌子、给公章、给政策)和“三不”(不给钱、不给人员、不负法律责任)的原则,通过设立办事处联络各方面关系,促进物资信息交流。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在治理“三乱”上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治理经济环境工作的领导,将治理经济环境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对现有“三资”企业、重点工商企业、乡镇企业派驻特派员,悬挂封闭式管理标志,实行封闭式管理,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尽快落实招商局,开发办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4.完善落实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现有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来我县投资办企业的外商在地价、工商、税收、水、电、运输、通讯等方面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同时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政策。
四、坚持务实的原则,狠抓招商引资
开放带动是一项战略措施,因此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坚持内商外商一起招,内资外资一起引的原则,上下动手,全民动员,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更多的客商来遂平合作、投资、建厂、办企业,进一步促进遂平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一是要落实责任制,发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招商引资;二是要组织工商企业招商引资。瞄准国内外市场和新技术,调整产业、产品结构,通过合资合作、产权转让,嫁接改造等形式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带动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济效益的迅速提高。今年,全县要力争有10户国有、集体企业引进资金进行嫁接改造。三是发挥遂平籍在外工作人员和港澳台胞及海外侨胞的作用招商引资。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加强经常联络,引进资金技术。四是发挥外资企业带动效应,实现以商招商,要切实保护外地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搞好服务,并可给予特殊荣誉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实现以外引外,以商招商。
五、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工作落实
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目标任务前三名的乡镇区和县直单位分别奖现金3000元,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建立招商引资例会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届时由县领导主持,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汇报前段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交流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经验,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坚持各级书记亲自抓、各级行政首长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为了加强对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招商局,全面负责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抓紧制定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成立相应机构。县直单位、企业主要领导要将三分之一的时间用于招商引资。各行业、各部门都要把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纳入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格局。全力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搞好服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强大合力,将我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三)遂平县人民政府文件
遂政〔1992〕30号
关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了加强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的管理与开发利用,理顺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保证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体现。同时为国家建设提供资金,逐步走向以地养地,以地养城的良性循环轨道,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全县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体制,真正把中央〔1996〕7号文件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统管原则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稳定耕地面积;三是坚持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四是坚持土地使用依法有偿出让,为外商提供投资环境,逐步建立起符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要求的土地使用制度。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实行五统一综合开发利用。
1.统一管理。县政府授权县土地管理部门对全县城乡土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学管理手段,行使土地审批管理、地籍管理、土地开发管理和土地监察的职能。
2.统一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城镇规划部门认真做好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包括功能区规划和小区规划),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3.统一征地。县政府实行规划控制用地。县土地管理部门对需要开发的土地实行统一征用,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征地。全县各用地单位和个人只能向政府申请,有偿使用。县统一征后的土地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可分期使用。土地未使用前仍由农民耕种。县统一征地资金采取用地者预交定金,县政府拨付或土地开发公司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承担贷款债务等形式。
4.统一开发利用。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征后的土地,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划成片开发,配套使用。根据用地需要搞好三通一平(路通、电通、水通、地平),保持基础设施建设适当超前发展。
5.统一出让或划拨。按照规划统一征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土地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有偿出让或有偿划拔。以有偿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二)实行有偿出让的形式。
1.协议出让。即出让、受让双方协商确定出让金。出证金一般包括征地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和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费。
2.招标出让。即由县政府事先提出一个发展项目或一块土地,按功能使用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用地者以书面招标方式进行竞争择优出让。实行招标的土地出让金包括该地的征地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和使用期限内的土地使用费。
3.拍卖出让。对地理位置优越、竞争性强的地块,可采取一次性拍卖的方式。
(三)行政有偿划拨的土地只收取征地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和适当的土地使用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单位撤销、搬迁或用地者不需要继续使用时,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
(四)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要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对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出租、抵押的,要补办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手续,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原用地者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所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的土地,可以进入土地市场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当事双方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按照国务院第55号令的要求,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向县政府交纳一定比例的增值费用。
(五)土地出让金、转让增值费的收入,由县政府统一管理,集中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
四、县土地管理部门要尽快开展城镇地籍的调查、登记、发证、城镇土地分级和估价等基础工作,为全面开发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做好准备。
五、本改革意见的实施细则由县土地管理部门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遂平县人民政府文件
遂政〔1992〕36号
遂平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991〕30号文件《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步伐,逐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实现住房商品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改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范围
(一)房改的指导思想: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低租金,高补贴,近乎无偿供给的住房制度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国家每年花在城镇居民建房和房屋维修的资金高达300多亿元,它即构成国家身上的沉重压力,也是一笔低效益的资金投入;住房资金的投入和产出相脱节,低租金,无偿分配使住房资金回收率很低,其结果是政府和企业建房投资越多,支出的维修费和住房补贴也越多,投资不能实现自身积累,包袱越来越重,不能形成良性循环。为了克服以上弊端,根据上级房改的有关精神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其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改革住房低租金,高补贴的分配制度,改革等级制、福利型的住房形式,将住房由实物分配转为货币分配,使住房进入消费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形成比较合理的消费结构。从而较好地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加速住宅建筑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房改的原则:1.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住房制度改革既要积极坚定,又要慎重稳妥,既要把握党和国家房改政策,又要结合我县的实际;2.充分考虑职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群众心理承受能力,既要贯彻“多住房,住好房,多拿钱,少住房受益”的原则,又要确保住房改革得到大多数人拥护,使大多数人都能受益;3.实现住房商品化,利用经济杠杆作用抑制住房需求的膨胀,纠正住房分配上的不正之风,使住房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房改的范围:主要是遂平县灈阳镇辖区和车站乡政府辖区内所有单位的自管住房和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其他乡镇所在地的房改,待条件成熟后,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房改的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建立组织,确定房改模式,拟定房改方案(草案)。
县政府4月14日下发了遂政文〔1992〕35号《关于成立遂平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县政府副县长裴朗山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广明、体改委主任陈保国、城建局局长陈朝录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建行,刘玉山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根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房改组织建立后,及时开展日常工作。房改办积极制定房改草案。
房改模式由县房改办遵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综合外地县市房改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以售为主,租售结合,即在以出售为主的原则下,大部分住房全部出售,凡少数暂不能出售的公房实行提高房租,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才能取得住房使用权。遵照以上模式县房改办拟定出《遂平县城镇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贯穿如下原则:
1.等价的原则。即价格和价值尽量接近合理。住房面前人人平等,多住房多拿钱,少住房受益。在全县房改范围内,同类别、同等级的住房不允许有两种价格。
2.系统的原则。即要符合总体改革要求,搞好内部衔接配套,为下一步改革创造条件。
3.附合大多数人的心愿,为多数人谋利益的原则。
4.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贯彻自费原则,尽量不给国家增加负担,确保国家资产不受大的损失,又要使广大职工承受得起,既不能使住房改革严重冲突市场,又要使大多数人都拥护。
第二阶段,出台房改实施方案
房改实施方案制定后,通过召开多次房改领导小组成员会,县直各局委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讨论,评议方案,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后经县四大班子领导研究通过,于5月15日正式出台上报驻马店地区房改领导小组,经驻马店地区房改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已于9月正式批复,同意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各级房改机构
(一)搞好宣传发动。首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和基层动员大会,通过层层动员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房改政策和法规,使全县广大职工和居民逐步认识到住房制度改革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抑制不断膨胀的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加快住房建设的步伐,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有效途径。其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改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把有关房改政策交给群众,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的反映。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逐步取得广大群众对住房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并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个房改工作的全过程。
(二)建立健全机构。各级各部门都要在10月前建立各级房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专职专责一抓到底,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2~3人,任务大的单位适当增加人员。
(三)培训骨干,县里在10月组织培训各单位工作人员,时间3~5天,通过培训,熟悉并掌握各种表格的填写,掌握调查测算的范围、内容、规定和方法,为下一步调查测算打好基础。
第四阶段,调查测算,综合汇总
(一)调查测算的目的。了解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和住房情况,了解我县当前整个住房现状和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造价情况,测算居民的经济收入和经济承受能力;为房改方案的实施提供基础资料;为进一步核定公房出售价格、出租租金提供依据。
(二)调查测算的内容。居住在灈阳镇辖区内和车站乡政府辖区内的总人口、总户数、住宅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居住面积)以及居民家庭结构、居住水平、工资水平等。
(三)拟制调查表格。现已有县房改办拟制各种调查测算表格6种,印发到各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进行认真填报。
(四)调查测算的组织领导。调查测算的总体部署,由县房改办统筹协调,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首先有各局委办统一组织,对本系统所属单位住房状况逐户按照调查表格要求认真填报,调查测算,然后县房改办统一组织全县互查和抽查,调查结果由房改办负责汇总、审查、核实和认定。
第五阶段,组织实施房改方案
从1992年10月起,开始组织实施房改方案,按照房改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逐步制定完善房改工作的各项配套政策,理顺住房资金渠道,建立住房基金管理,商品房开发,房地产交易,售后管理服务等办法,逐步形成住房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第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售房评估领导小组,县成立公有住房出售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县城镇公有住房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监督检查全县售房的评估工作。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人员不得少于5人。
评估人员的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规定办事。3.文化素质较高,有一定的基本知识。4.要经过评估专业培训。
第二步,举办评估人员专业培训班
县举办3至5天评估人员专业骨干学习班,学习班将有专业评估人员讲授售房的评估标准和要求,学习建设部有关房屋结构等级的划类标准,并认真贯彻学习《遂平县城镇公有住房出售评估细则》。评估细则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大体分为三类十等,一类是砖混结构,其中分为四个等级。二类是砖木结构,其中也分为四个等级。三类是简易结构,分为两个等级。
通过学习班的培训,提高每个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力争售房价格的公平合理,确保售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步,选好试点,起步售房
在调查测算和培训评估骨干的基础上,县选定一至二个基础条件较好,职工群众关心,单位领导重视,条件比较成熟的单位作为试点,试点要严格按照《遂平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遂平县城镇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以及有关配套政策执行,通过试点取得经验,为全面铺开打下良好基础结束。
第四步,全面展开实施房改方案
在县试点单位房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一次召开全县房改工作大会,全面部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开,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了切实做好这次房改方案的实施工作,各级各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好工作。
1.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领导都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大事要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要积极投身于房改实践中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房改的各项政策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来带动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安排这次房改工作,在县总体方案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出本系统本单位的房改工作意见,确保此项工作有条理有步骤的进行。
3.要进一步作好宣传发动工作,逐步改变人们旧的住房观,增强住房商品化的意识,逐步缓解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把住房作为商品,住好房,多住房多拿钱,量力住房,合理消费,购买住房即是消费行为,也是投资行为,即可满足现实的住房需要,也可保值、增值。
4.在实施房改方案的过程中,各单位都应严格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我县房改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对于超越我县房改实施政策以外的任何优惠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乱定调子,乱开口子。
三、加强对房改工作的领导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尽快成立房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房改工作,各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时报县房改办。
房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要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统一步骤,任何单位都不能另立政策,另搞一套。凡参加县房改工作的人员,要坚持科学、求实的态度,工作切实负责,严肃认真。房改办要在房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的房改工作,负责房产房租的调查测算,评估论证和房改方案的解释工作,并负责处理和解决方案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在房改工作中,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房改办反映情况,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房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