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0年,遂平县政法部门通力合作,坚持打防并重的原则,同时利用媒体在全县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依法严历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遂平县经济建设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地方人民武装,是辖区内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2000年县人民武装部下辖18个基层武装部,15年间,为人民解放军输送了一大批优秀青年。县武警中队驻守一方,为遂平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第一章 公 安
第一节 机 构
1986年后,遂平县公安局组织机构进行多次调整。1986年5月交通局交通管理站机构与人员全部移交县公安局,建立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88年成立警犬大队并建立警犬基地。1990年6月设置嵖岈山风景区派出所,城区设建设路派出所,10月成立法制室。1991年在全县各乡镇成立社会治安联防大队,220个行政村成立治安室。1991年成立法医鉴定室,同年筹建消防大队。1992年成立案件复议委员会。
1994年设立执法监督委员会。1995年4月设立户政股、通讯机要股。1996年上半年设立巡警大队。1997年8月刑侦与审查合一办公,同年设110电话报警指挥中心。1999年成立经济侦查大队,同年设122交通事故电话报警服务台。
2000年,县公安系统内设政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行政管理股、机要通信股、法制室、政治保卫股、经济文化保卫股、治安股、控告申诉股、刑警大队(副科级)。下属单位24个:公安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巡警队、110报警服务指挥中心、法医医院和18个乡(镇、区)公安派出所。
第二节 治安管理
1983~1986年全国严打之后,社会治安明显好转。1987年后随着市场开放搞活,私营企业、个体商户逐渐增多,流动人口的逐渐增多,社会治安出现复杂多样化。遂平县根据新的社会治安特点设立基层治安组织,完善包段、包片等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等管理。至2000年,全县城乡建立完善了以110电话报警为指挥中心,以县、乡(镇)派出所和基层治安联防组织为依托,以民警、巡警、刑警、交警、武警等为专业快速出击的治安防范网络。
一、枪支弹药管理
1987~1989年县公安局集中对散落在社会上的军用枪支、民用枪支(土枪、猎枪)、子弹、炸药、雷管、导火索及爆炸物品,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清理、收缴、备案。1996年依法收缴各类枪支2404支,子弹1261发,收回离退人员枪支24支,捣毁制枪窝点5处,销毁枪支566支,对38家采石场的雷管炸药重新澄清登记,按层层负责制进行报告、审批、使用。对9家烟花爆竹厂的炸药储备库进行澄清检查和登记。
二、户籍管理
1986年遂平县户籍管理仍然实行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分别管理,农业人口归各乡(镇、区)派出所登记,非农业人口归辖区内派出所以住户或工作单位为基本户进行登记,农村与城市分别颁发户口簿。1988年县公安局成立颁发居民身份证办公室,分批分期对全县16周岁以上办理长期居民身份证,至1990年全县全部办理完毕,同年县公安局配合国家人口普查,对全县的户口、人口进行全面普查,对以往死亡不销,出生不报及重报、漏报的人口进行澄清登记,并采取户口本、身份证、照片与登记底册四对照。1992年前对农村户口实行每户一个户口簿的管理方法。1992年后实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即一户一个户口簿、一户一门牌、一户一个登记表,一村一图一村标示的管理方法。
1986年后,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各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分片包干上门登记造册,发放暂住证。并不定期检查暂住情况。对外出务工者由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外出务工证。对青年男女外出必须到县计生委办理未婚或婚育证明,公安部门负责办理长期或临时居民身份证。1995年遂平县公安局荣获国家公安部“全国颁发居民身份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0年,县公安局在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将全县人口全部输入电脑,实现全国联网管理。
三、特种行业管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上的特种行业发展很快,1994年旅店业由原来的18家发展到70家,美容、美发业50家发展到178家,此类行业如旅馆、旧货收购、印章刻制、寄卖等易被犯罪分子利用。1987年县公安局对此类特种行业全部进行登记,实行干警分片包干责任管理,对旅馆明查暗访,打击嫖娼卖淫者,印章刻制者一律实行先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后刻制,全县36个废品收购站定人定期检查,对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销毁并处罚。1989年特种行业管理扩大到录像、电影放映、电子游戏室、桑拿浴池等。1994年公安机关在全县范围内对特种行业澄清摸底,查出违法人员16人,对经营特种行业的人员采取建立个人档案,并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节 禁 毒
1950年后,罂粟种植及贩毒、吸毒在遂平县基本绝迹。1991年后,种植罂粟、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又死灰复燃,且逐年上升。1991年,公安局在县境内破获两起贩毒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外地人。1992年在县境内有少量种植罂粟,1994年抓获贩毒者124人。1992~1998年查处吸毒贩毒者197人,均强制戒毒,铲除罂粟2500多株。
第四节 刑事侦查
1987年后县境内流动人口增多,社会治安出现复杂化。1989年后各类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1992年为适应社会治安的新特点,县公安局成立刑警大队,下设6个中队,刑警力量由原来的刑警中队的18人增加到51人,同时,加强刑事侦破技术建设,提高技术人员水平,并选送两名法医干警出外深造。1988年成立警犬队。建成警犬培训基地。1991年后开展公安法医鉴定工作。法医鉴定技术从血型检验、尸体解剖到伤残鉴定、毒化、指纹鉴定等均达到三级技术标准。1986~2000年县公安局利用警犬侦破案件16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多人,协助外地破案80多起,1992年荣获河南省追踪破案第一名,2000年利用全国联网进行侦破案件,抓获网上逃犯130人,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1人,解救妇女儿童30多人,其中两名越南籍妇女。
1998年2月,县公安局破获以肖洪波、肖兴旺(均为遂平和兴人)为首的15人冒充警察持枪拦路抢劫案。该团伙1995年起,先后作案15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05起,抢劫货车83辆,抢劫其他机动车辆14辆,抢劫现金120多万元,杀死3人,强奸、轮奸妇女5人,涉及河南平顶山、新乡、濮阳、驻马店、漯河、南阳;山西侯马、临汾;广东汕头;安徽淮南等5省28个县市。此案的侦破受到河南省公安厅通报表彰,副省长、公安厅长王明义到遂平慰问办案干警,并代表省厅奖励县公安局5万元。
第五节 消 防
1986~2000年,全县消防工作逐年加大安全检查力度,1987~1991县公安局对全县各单位易燃、易爆以及化学物品进行逐项登记,特别对加油站、油厂、油库以及各类仓库逐年进行整改治理,做到每年检查两次。发现隐患立即治理,逐户落实法人代表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农村实施乡(镇)和企业两户一体的消防责任制。1987~1997年整改火险隐患365处,查封4个安全隐患较大的加油站,8个液化气站经销处,并限期责令搬迁到安全地段。1991年在城区北环路筹建消防大队,占地1500平方米。1992年县公安局抽调4名公安干部与地区调来的5名消防兵组成遂平县消防大队,购进消防水罐车一部。1997年后遂平县公安消防大队独立执行消防任务,至2000年创下遂平县35年无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995年被地区评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节 监所管理
1992年看守所搬迁到县城东北、国槐路东段。1986~2000年监所管理干警依照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对在押犯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在押犯人中年轻人较多的特点,主要进行法制教育和人生观教育。看守人员从收押、看管、教育、通信、接见到释放,每一项活动强调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手续,监所内配备狱医、药品,犯人患病可以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重病患者可按照规定取得狱外治疗。对在押人员伙食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在押人员在押期间无一例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