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事劳动制度改革
第一节 干部选拔任用
1986年后,凡具备国家教委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或是获得市二等、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的,经县人事部门审核,报市人事部门批准,可招收为聘用制干部。其特点是在被聘用期间是干部。1991年招收聘用制干部159名。1993年在村支书、村主任队伍中择优招收15名聘用制干部。至2000年全县共招收聘用制干部1065名,干部队伍得到加强。
第二节 推行公务员制度
1993年开始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全县先后举办公务员知识培训班16期,培训人员5300名,经过对参培人员16次考试、考核,至2000年,全县共有650名县乡机关干部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第三节 用工制度
改革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用工制度。一是由计划招工改革为企业用工自主。1986~1990年,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全县仍实行计划招工,由省、地下达年度招工指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招工考试和录用。1991年起,取消计划招工考试制度。1995年后,根据国家“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和“减员增效”及职工分流下岗的改革精神,出现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增多现象。因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等因素的影响,至2000年底,全县企业职工由1994年的1.2万人减员到1.11万人,出现被减和分流人员外出打工及自谋职业等新的劳动务工现象。二是实行劳动合同制度。1993年,只对新招收的全民合同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前招收的全民固定工及复员安置的退伍军人仍为手拿“铁饭碗”。1993年省劳动厅在遂平县推行劳动用工改革试点。对国有企业4900名集体工、计划外用工、计划内临时工和全民工进行改制,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全县1.25万名职工在全县38家国有企业36家集体企业全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