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计
遂平县统计工作始于1936年(即民国25年)。据《河南统计月报》记载,县配有专职统计调查员(和县政府成员平级),经费由省直接拨付,当年遂平拨经费600元。各县各区配备有一名统计调查通讯员。1951年3月,县政府在财委设统计组。1954年3月正式建立统计科,9月23日统计科改为计划统计科,担负计划下达和统计两项业务。1957年4月成立计划委员会,袁国祥任第一任计委副主任(主任由县长兼任)。1961年4月,统计与计委分开办公。“文革”期间,统计归“革委”下设的一个内务组。1980年复设统计局。随着统计工作加强,人员逐步增加,2000年统计局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正副局长3人,正副局协理员3人。
农村实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统计对象由原来的生产队变成了农户,在统计内容上由过去的集体分配转到农户的全部生产。统计工作发生重大突破和改革,由过去封闭型转为开放型。统计方法由过去的全面统计转向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由过去的单一搞报表,逐步转到统计分析与检测;由过去实际统计,转向经济统计;由过去单纯提供数据服务,转向统计监督。1986年后,按照新国民经济体制的要求增设了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科技咨询、国民收入等统计项目,根据国家统一安排进行6项统计普查。1987年,成立农村经济工作调查队(简称“农调队”),编制5人,为统计局二级事业机构,结合遂平县有平原、丘陵、山区等特点,确定10个乡、30个村农产量调查点和5个乡、10个个体户调查点(100个记账户)。1997年4月,遂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正式成立,属统计局二级事业单位。1998年10月,遂平县农普办被评为国务院农业普查先进单位,2000年县统计局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县级文明单位。
第一节 统计调查
一、普查
(一)人口普查 第四次人口普查于1990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7月1日零时。普查范围为全县辖区内全部常住人口,普查项目共21项。普查结果为:全县总人口574587人,其中男性291898人,女性282689人;农业人口536601人,非农业人口43410人;全县有19个民族,汉族占99.21%,回族占0.76%,其他民族占0.03%。
第五次人口普查于2000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11月1日零时。普查范围为全县辖区内全部常住人口,普查项目共21项。普查结果为:户籍人口606622人,其中男性311542人,女性295080人;全县总人口为606284人,其中城镇人口为50498人,乡村人口为555786人;全县有26个民族,汉族占99.12%,其他民族占0.88%。
(二)第三产业普查 全国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于1993年进行,普查标准时间为10月1日零时。其普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普查范围全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普查主要综合指标(不含个体户)及在全区的位次。总产出16081.3万元,中间消耗7111.1万元,增加值8970.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70281.3万元,年末职工(从业)人数25852人,单位1465个。在全区的位次第七位。
(三)工业普查 遂平县第三次工业普查,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工业普查。1995年8月着手准备,1996年初开始进行普查登记,共有400多名普查人员参加。普查标准时间为12月31日零时。普查主要项目有10项,普查结果为:工业企业生产单位192个,其中国有企业20个,集体企业168个,股份制企业1个,私营企业1个,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2个。工业普查总产值(现行价格)为84686万元,产品销售收入77652万元,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7312.8万元,从业人员劳动报酬5013.7万元,从业人员年末人数17891人。
二、抽样调查
1986年完成国家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遂平县是全省抽中24个县之一,完成了嵖岈山、花庄、石寨铺三个乡12个村,12个小队全面调查登记任务。1987年完成全国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全县共抽中6个乡镇即:石寨铺乡大刘庄、闫桥村;玉山乡柴庄、吴寨村;嵖岈山乡窗户台、竹园村;和兴乡赵庄、张庄村;文城乡先庄、黄西河村;城关镇北关、建设路共12个村(居)委会,75个村(居)民小组。1989年12月完成人口抽样调查,以人口普查办公室为主,对石寨铺乡、阳丰乡、诸市、花庄乡的调查登记。
第二节 统计监管
1989年下半年开始第一次统计法规大检查,查出乱发报表,数出多门,个别数字不是逐级统计,而是领导人订数,对检查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1994年6月进行第二次统计法规大检查,由统计局、法制局、监察局3个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自查,发现90%以上的单位有不同程度的迟报报表的现象。虚报统计数字特别是工业企业和乡镇企业7个单位虚报产值1880万元。组织人员分成乡镇口、工业企业口、商业口3个抽查组进行抽查,违法极为严重的有物资公司、油厂、粮食局面粉厂等6个单位。向基层单位发放统计法学习材料1000多册。1997年8~12月,对全县统计调查单位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止1997年底,全县共立案18起,其中已结案17起,申请县人民法院执行1起。在结案的案件中,通报15起,罚款占2起。2000年印发《2000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是年8~10月抽选150个调查单位进行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检查验收工作,98%以上单位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