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遂平县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将精神文明建设摆在与物质文明建设同等重要位置,努力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984年后,全县普遍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树立良好道德风尚。1985年全面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注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1991年在全县农村开展“十星级衣户评比”活动,全县被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村)45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9个、县级33个。全县农村和县直各单位建立移风易俗红白理事会245个,有效地遏制了红白事情大操大办,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
1991年后,全县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责任目标,形成党政群团齐抓共管。在全县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全县人民精神文明风貌、社会风尚、环境建设焕然一新,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尊老爱幼、救死扶伤、扶贫助学、拾金不昧、崇尚科学等成为一代新风,精神文明建设在经济建设中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全县创建各级文明单位504个。1991~1995年,连续5年荣获全地区“三优杯”竞赛活动先进县称号。
第一章 机构
1984年,遂平县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开展青少年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基础上,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87年,撤销“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成立遂平县文明单位建设指导委员会。1996年12月,更名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隶属县委领导,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归县委宣传部管理,负责文明委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