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志始末
《上蔡县志》的编纂工作始于1982年元月,至1995年付印出版,历时12年。其编纂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2-1984)建立修志机构,调配工作人员,拟定篇目,搜集资料。1982年元月,根据上级指示,县派任保恒、李治国赴郑州参加河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开办的修志人员培训班,学习修志知识。2月,成立上蔡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总编辑室,并调配了工作人员。所配人员由于种种原因除任保恒外,其余均未到职。当时,县人大副主任黄世凯主管修志工作,为把此项工作开展起来,遂以县长张遵道的名义,聘请了石廷俊、吴鸿盘、柳文彬、刘云锦、许培根、刘三省等老教师为总编室工作人员,并委派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张世显到总编室负责,刘得来到总编室任会计。10月,全体人员赴河南省修志工作较先进的新安、浚县总编室参观学习。到1983年元月,首次拟定了县志篇目。2月,中共上蔡县委、县人民政府发出文件,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开展部门志、乡镇志的编写,并召开各公社、县直各局委领导人会议,布署修志工作。3月,县委、县政府转发了总编室拟定的《1983年上蔡县地方志工作意见》,对本年度编志工作作了具体部署。3月17-20日,举办了上蔡县地方志编辑人员培训班,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局委等编辑人员78人参加。4月,县派张根堂赴郑州大学参加河南省地方志编纂人员培训班。
拟订篇目以后,便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资料征集工作:一、对本县保存的清代《上蔡县志》、民国《重修上蔡县志》和1958年编写的《上蔡新志》等三部志书所载的历史资料按照新的要求进行研究、考证、摘录。二、除到县档案馆查抄资料外,总编室全体人员还于1983年6月赴郑州大学图书馆、省公安厅档案馆,查阅了有关档案,并在郑州走访了在上蔡县工作过的老干部10余人,获取各种资料20余万字。三、发布征集资料通告,向全县各界知名人士(包括身居外地者)发送征集资料提要。四、召开各界知名人士座谈会,获取各种资料10万字左右。对搜集的资料,采取了边搜集、边整理、边核定、边建卡归档的办法,并固定专人、专柜管理。
同时,以吴鸿盘、许培根为主,对清代《上蔡县志》进行了标注。此项工作于1982年冬开始,1983年7月整理完竣。8月,邀请高中语文教师马素均、徐名芳、吴凌云、刘树棻协助总编室人员,于盛夏酷暑中,对标注稿重新进行了审校,达到了基本无误。又请刘孔名为志书绘图、设计封面。1985年冬,经县领导核准,交许昌地区印刷厂,重印为36开精装本共2000册。此书于1986年获河南省地方志成果二等奖。
1983年3月至6月,还编印了《上蔡修志简报》6期,发行县内外,通报上蔡修志工作开展情况。
为使搜集的宝贵资料发挥社会效益,并达到广泛征求意见之目的,于1984年3月开始编印《上蔡史志资料汇编》,至1987年,共编3期,铅印6000余册,此书获驻马店地区方志成果一等奖。
1984年11月,中共上蔡县委组织部,调刘裕恩任总编室主任。接着改总编室为史志编纂办公室(简称县志办),县编制委员会把县志办定为县直常设一级机构。为其下达正式编制14人,所有人员正式调入,并设立了内设机构,其机构有:秘书股、编审股和资料征集股。
第二阶段(1985-1986)以征集资料为中心,全面发动县直单位和乡镇编写部门志和乡镇志。第一阶段只征集资料100多万字,而且是有闻必录,巨细毕收。通过筛选甚感资料不足,离写好志书对资料的要求相差甚远。因而,1985年至1986年办公室的中心工作,仍以广泛征集资料为主。为使搜集资料有的放矢,便对篇目进行了首次修改。全体人员按照修改后的篇目到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及县直局委、学校、工厂查阅档案。深入民间调查访问,向知情人、当事人搜集文字、文物和口碑资料,还先后赴北京、合肥、南京、武汉、郑州、开封、信阳、驻马店等地调查,至1986年底,又获取各种资料1000多万字。
部门志和乡镇志是资料来源的重要渠道。1985年春,中共上蔡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发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部门志、乡镇志编纂组织的通知》中提出:1983年春,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建立的编纂班子,通过1984年体制改革,人员有较大变动,必须重新建立健全编辑队伍,迅速完成编写部门志或乡镇志的任务。县志办人员分工包部门或乡镇各单位,除帮助建立编辑班子外,还三次举办编辑人员培训班,指导他们拟定篇目和撰写工作。至1986年末,县直55个编写部门志的单位中,有49个完成了编写任务,对这49个部门志的评审结果是:有22个部门志完成的速度快,内容充实,分别发给奖金50元,以资鼓励。劳动局(撰稿人贾天相)、人事局(撰稿人杨四轩)、物价局(撰稿人张启福)、计量所(撰稿人梁文喜)、卫生局(撰稿人冀飞舟)、人民医院(撰稿人李新跃)等单位更为突出。在乡镇中,有的完成了乡镇志的编写,如黄埠乡等;有的按照总编室拟定的搜集资料总纲提供了有关资料。整理出的部门志和乡镇志为县志提供资料500多万字。
第三阶段(1987-1989)撰写县志初稿。1987年春,开始撰写县志初稿工作。编修志书,缺乏经验,为了摸索经验便采取了典型引路的办法。办公室派张根堂、赵立勇出外参观学习。他们走访了西华、汤阴等6个县后开始试写,经过示范后全面铺开,边写边评、逐步提高。办公室将小型评稿会穿插于全部撰写的过程中,写好一个,评议一个,修改一个。并随即打印装订。到1989年10月,撰写初稿工作完成。志稿共设31个专志(每志为一卷),连同《概述》、《大事记》、《附录》共计34卷,114章,372节;打印1546页,计95万字。初稿撰写任务量很重,办公室人手少,又聘请了特邀编辑。撰写初稿人员的分工是:县志办人员刘学军撰写《大事记》(建国后)、《民政》、《军事》;张根堂撰写《概述》、《地理》、《人事劳动》;任保恒撰写《大事记》(民国以前)、《人物》;韩建国撰写《交通》、《邮电》、《风俗习惯》、《方言》;王建华撰写《金融》;陈收撰写《城乡建设》、《科技》、《人民生活》;张世显撰写《政党》、《政权》、《政法》、《民族宗教》;柳文彬撰写《财税》、《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吴鸿盘撰写《粮食》、《社会团体》、《附录》。特邀编辑:楚文撰写《农业》、《工业》、《水利》、《能源》;康乐安撰写《商业》、《工商物价计量管理》;方世功撰写《人口》;刘洪臣、李元庆、张克臣、杨学亭、付麦圈、翟治安、赵连珠、张培富、杨献珍、赵继昌、申国平、邱化雨等分别写出了所在部门的专志稿。
1989年11月,召开了历时3天的《上蔡县志初稿》评议会。参加会议的有: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地市县志研究室主任黄皓,副主任于平天,《河南史志》主编、《中州今古》副主编单家祥,郑州大学经济系主任、副教授宋光华,驻马店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张留海,驻马店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裴仲英,副主任邱国彬,顾问陈建文(原行署副专员),科长贾永禄、王慎旺、赵新田、赵永霞。沈丘县志总编室主任王国哲,全地区9县1市总编室主任或主编。中共上蔡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也出席了会议,连同上蔡县志办全体人员,共计47人。评议会对95万字的《上蔡县志初稿》进行了认真评审,在对初稿的观点、资料、体例、文风等方面给予肯定的同时,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
第四阶段(1990-1993)修改县志初稿。1990年春季,根据评稿会上提出的意见,第四次修改了篇目:将《地理志》分为《建置》、《自然环境》两志;《政党》、《政权》改为《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清代民国政府》;《工商物价计量管理》改为《经济管理》,并增加了统计、计划、审计三项内容;《粮食》并人《商业》;《卫生》改为《卫生医药》,《风俗习惯》改为《民俗》;《社会团体》改为《群众团体》,《民族、宗教》将民族部分并入《人口》。有些专志还增加了部分章节。按照修改后的篇目,确定了修改任务。刘裕恩负责统筹全部志稿的修改工作,刘学军修改《大事记》、《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清代民国政府政党》、《军事》、《民政》;张根堂修改《概述》、《建置》、《自然环境》、《劳动人事》、《经济管理》、《乡镇概况》、《林业》、《水利》;王建华修改《金融》、《财税》、《交通邮电》、《方言》、《附录》;卞成城修改《城乡建设》、《科技》;任保恒修改《商业》;吴国恩修改《人物》、《人民生活》;柳文彬修改《文化》、《教育》、《卫生医药》、《体育》、《民俗》、《人口》、《补记》;张世显修改《政法》、《宗教》;吴鸿盘修改《群众团体》;楚文修改《农业》、《工业》、《能源》。
修改志稿历时3个春秋。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十三大精神为准则,按照志书体例要求对志稿进行深加工。着重做好补漏、纠错和删繁工作。补漏工作实际上是资料再搜集工作,是修改志稿中最费时的工作。为补充《党的重大活动》所缺资料,贾林轩、刘学军、王建华等人在县档案局查找近4个月;为了使本县籍人物不至于遗漏,计划全体人员兵分四路外出调查,但由于经费困难,改用信函方式索取,总计发信260余封。为了使每个专志让人看了首先有一个整体印象,决定在修改志稿时,每个专志前加上一个《综述》。综述是综合情况的记述,亦往往需要重新搜集资料,这些资料的搜集也是难度较大的。纠错是提高志书质量的重要方面。首次搜集来的资料有一些没有经过考证就写入了志书。根据评稿会上一些著名专家、教授提出的意见,需要对错讹之处进行反复考证。如杜诗其人,在《清·康熙上蔡县志》中载为上蔡令。郑大教授史书苑提出了异议,我们据此查了诸多资料,证实杜诗确无任过上蔡令。这一纠错,还牵动了《大事记》、《水利》、《乡镇概况》亦需相应改动。删繁工作也是修改工作中重要方面。初稿中遗漏资料不少,但繁杂的记述亦存在较为突出,对此,需要忍疼割爱,下决心删减。如《自然环境志》,初稿有5万余言的内容,修改后几乎删去近半;《概述》初稿近两万言,修改稿亦删近半。其它各志都作了不同程度的删减。修改后,卷首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卷末设《附录》、《修志始末》、《补记》,中间为专志32卷。共计150章,363节。
志稿修改经历了两修三审的过程。第一次修改后志稿交主编刘裕恩审校,审校后提出具体意见,再退给本人,继续进行修改。二次修改后,刘裕恩退二线,贾林轩任办公室主任。新的领导成员进行了分工:贾林轩抓全面工作,副主任刘学军主管业务,副主任关秀婵主管行政、财务,张根堂任主编。二次审校由张根堂负责。这次审校,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1)处理交叉、详略。(2)做到书写规范化,主要是统一数据的运用,统一时间的用字,统一名称、度量衡和各种符号的书写。(3)核实数据,特别是各种表格的数据。(4)对体例进一步审查,纠正其没有按照横排门类、纵叙沿革的写法,最后一次修改了篇目,即把《中国共产党》和《清代民国政府政党》中的政党部分合为《政党》,把《人大政协》、《人民政府》和《清代民国政府政党》中的政府部分归为《政权》。删去了《能源》一卷,将其内容分别归入了有关的章节。(6)为了充分反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成果,把《大事记》、《政党》、《政权》、《城乡建设》等卷的下限作了延伸,补充了相应的资料,去掉了原来的《补记》。最后定稿为31卷149章360节,计110万字。
经过二审后,修改工作基本结束。为了使志稿文字通顺,增强其可读性,特聘知名退休语文教师石廷俊进行了最后审校。
第五阶段,终审定稿,付印出书。1993年8月,志稿全部修改完毕,由印刷厂打印出送审稿,交县、地、省领导进行终审。于1993年年底全部终审完毕,1994年3月,召开了由省、地地方志编委参加的新编《上蔡县志》审稿会。会后,办公室对志稿又进行了加工。接着,县人民政府报请驻马店行署批准,同意该书出版。1994年5月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签订了协作出版协议,交付郑州信息工程所承印。在排版过程中又经过8次校对,1995年3月校对结束,于1995年5月正式出版。这部志书终于在全体修志工作者经过十多个寒暑的含辛茹苦的工作后而面世。
在《上蔡县志》的编纂工作进行中,得到了省、地、县各级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的关怀、指导和支持,也得到了热衷于修志工作的同志的鼎力协助,这是《上蔡县志》能够出版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