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疗单位
第一节 县直医疗单位
卫生院(县医院)民国23年(1934),建立上蔡县医院。民国32年(1943),改称上蔡县卫生院,置有院长、医师、助产士、药剂员等共计11人。主要作一些常见病的治疗,以及每年少量的牛痘苗接种。1948年停办。1949年春,全县解放,原卫生院院长翟书麟将药物、器械移交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医院 1951年5月,县建上蔡县卫生院。地址在黉学巷(今红旗路)东段路北,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县人民政府卫生科科长肖桂华兼院长,职工15人,(其中医务技术人员7人,病床6张。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黑热病4个科室。1958年5月,更名为上蔡县人民医院,职工增至79人、病床30张。1968年,县人民医院与县卫生防疫站、县妇幼保健站合并为上蔡县人民防治院。1972年7月,撤销防治院,恢复人民医院。进入80年代后,医院发展迅速。1985年,医院已拥有500毫安X光机、B型超声波诊断仪、心电图机、心脏病急救仪、分析天平、721型分光光度计、膀胱镜、万能手术床、麻醉机及纤维胃镜等精密仪器。医院发展为内、外、妇产、小儿、五官、中医、传染、病理、理疗、口腔、急诊、制剂和医技(放射科、心电图、超声波诊断室、检验科)等较全面的科室设置,医疗水平显著提高。内科应用了心脏监护、纤维胃镜检查等新技术。外科可以进行脑外、胸外、肾切除、泌尿及整骨等手术。妇产科能作子宫切除较大手术。全院职工增至347人,其中医务技术人员282人(内有中医师8人、西医师44人、护师2人、西药师3人、检验师1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80%。病床增至300张。院址占地面积扩展为39586.45平方米。全年门诊量202023人次,住院病人为5942人次。全年业务总收入1088445元。
公费医疗门诊部 1953年,县内干部、职工开始实行公费医疗。1982年春,筹建上蔡县公疗门诊部,地址在县城南街南段路东,9月1日正式开诊。1984年10月,建成1200平方米的三层门诊楼1幢。1985年,拥有病床48张,内设中医科、外科、内科、五官科、胃镜室、B超心电图室、X光室、化验室、理疗室等科室。有职工55人,其中医务技术人员42人(内有中医师2人,西医师8人),占总人数的79%。
县中医院 1984年,将城关卫生院改建为上蔡县中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眼科、理疗科等。1985年,全院有职工63人,其中医务技术人员55人(内有中医师8人,西医师3人、护师1人)。设有病床60张。有房屋98间,面积为1945平方米。
第二节 乡(镇)村医疗单位
乡(镇)卫生院 1952年10月,朱里区、蔡沟区先后建立卫生所。1956年,全县共有卫生所9处。1959年,人民公社化后,建立14个公社卫生院。1961年,随着大公社撤销建区,全县共建8个区卫生院,50个公社卫生所。1962年,区卫生院撤销,复建为26个公社卫生院。1966年,合并为20个公社卫生院。1983年,公社改称乡镇。截止1985年,全县共有24个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均设有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总务4个组,分别管理全乡(镇)的防病、治病工作。全县乡(镇)卫生院共有职工683人,其中医务、技术人员610人(内有中医师17人,西医师47人、护师1人)。病床555张。
合作医疗站 1969年,邵店公社彭庄大队首办合作医疗站。是年10月,全县发展到321个合作医疗站,占大队总数的74%。1975年,增至402个,占大队总数的93.48%。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部分合作医疗站解体。1982年,仅存65个。
第三节 其 他
天主堂医院 民国24年(1935),天主教信阳教区派遣雷医生(女、广东人)来上蔡,吸收本县5名人员,在县城南街黉学巷(今红旗路)开办天主堂医院。民国25年(1936),雷离职去商丘,圣神会德籍修女陶喜善、白鸿芳等接替。陶喜善为院长,白鸿芳、费慕义坐诊。医院有门诊4间,病房14间。主治一些常见病如感冒、胃、肠道疾病等。每日就诊者50人次。常用药物有阿斯匹林、西安(磺胺嘧啶)、大安(磺胺噻唑)、德国606等。医院备有普通医疗器械,能作脓肿切开、割眼皮等手术。民国27年(1938),医院扩建,有房屋50余间。1948年底,县城解放,人员撤走,医院停办。
联合诊所 联合诊所创办于1952年,分为私人联合和公私联合两种。1956年,全县共有联合诊所127个,其中中医联合诊所52个,中西医联合诊所68个,供销社诊所7个。1959年,联合诊所全部并入公社卫生院。1962年,恢复部分联合诊所。1968年,联合诊所解体,大部分医务人员回本大队合作医疗站当“赤脚医生”。
部门卫生室 1950年,县人民政府、上蔡一中设卫生室。1972年,县直机关、工厂先后建有卫生室12个。1977年,增至16个。1982年,县直机关、工厂、学校等部门共设有25个卫生室。
个体诊所 1949年,全县有中、西医务人员563名,在城乡各地开设个体诊所行医。1953年,县卫生科对个体医务人员进行考试审核,合格者发给营业执照。1959年,全县个体开业医务人员一部分加入全民或集体医疗单位,一部分停业。1982年,全县有乡村医生1429名,其中村卫生室728名,其他为个体开业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