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 药
第一节 中 药
一、药材资源和生产
药材资源 清康熙二十年(1690)《上蔡县志》载,县内野生药材有山楂、荆芥、薄荷、葛根、芫花、茵陈、瞿麦、旱莲草、金银花、车前子、酸枣仁、蓖麻子、火麻子、小艾、小茴、瓜蒌、益母草、牛蒡子、牛膝、葶苈、牵牛、夏枯草、地骨皮、桑白皮、淡竹、苍耳、兔丝子,共27种。
建国后,于1974年,县卫生局组织中医、中药人员,对县境内野生中药材进行普查,共查出113种:蔡地丁、白蒺藜、荠菜、瓦松、败酱草、节节草、狗儿秧、地稍瓜、艾、车前子、车前草、浮萍、西河柳、马齿苋、鹅不食草、鸡冠花、夜明砂、芡实、青蒿、水蜈蚣、葶芥、香附、大豆卷、苍耳子、野菊花、牛蒡子、蒲公英、旋复花、苦叶苗、大蓟、小蓟、旱莲草、白茄根、洋金花、灯笼草、地骨皮、免丝子、马兰根、刘寄奴、黄蒿、龙葵、苦参、蚕豆花、葛根、葛花、鸡眼草、芦根、蟋蟀、臭梧桐、土黄芪、夜交藤、何首乌、五加皮、闹羊花、蛤蟆草、泽兰、益母草、薄荷、充蔚子、兰草、凤仙草、蛇蜕、谷精草、白头翁、防风、茜草、青木香、菖蒲、杞果、龙须草、牛筋草、白茅根、画眉草、玉米须、臭鸡蛋、半夏、地锦、土大黄、篇蓄、地龙、猪毛菜、地肤子、水蛭、薤白、守宫、茵陈、土元、全虫、淡竹叶、黄草、蝉蜕、龟板、鳖甲、蛴螬、灵脂、荞麦、三七、蜗牛、泽漆、小青藤、酸枣仁、夏枯草、青葙子、王不留、金钱草、马鞭草、斑蝥、蟾酥、复盆子、蛇床子、牵牛子、葶苈子、仙鹤草、蜂房。
家庭种植养育中药材60种:花粉、蒌仁、瓜萎、枝子、牛子、二丑、川楝子、梧桐子、皂角、皂刺、甜瓜子、蓖麻子、莲子、丝瓜络、丝瓜子、西瓜子、西瓜皮、冬瓜皮、花椒、柏子仁、杏仁、桃仁、胡桃、香元、白果、红枣、乌梅、桑叶、桑椹、槐米、槐角、石榴皮、木瓜、无花果、杜仲、椿根皮、合欢皮、苦楝皮、玉米须、羊胆汁、猪胆汁、鸡内金、僵蚕、蚕砂、驴皮、麦芽、蜂蜜、百草霜、白扁豆、柿蒂、竹叶、红小豆、仓虫、土元。
药材生产 建国后推广种植中药材36种:北沙参、玄参、丹参、川芎、生地、白术、白芍、白芷、元胡、牛膝、山药、附子、半夏、桔梗、紫菀、知母、川乌、草乌、南星、板兰根、甘姜、百合、土贝母、故子、白芥子、莱菔子、药玉米、胡麻子、黑芝麻、薄荷、荆芥、全苏、穿心莲、菊花、红花、丹皮。
1971年,全县种植附子584.1亩、元胡40亩、半夏20亩、荆芥50亩、桔梗5亩及其它100亩(其中三棱10亩,杜仲1万株、黄柏1万株)。1977年,全县种植附子1100亩、元胡90亩、生地229亩、菊花358.5亩。群众种植药材,不仅增加了收入,而且大大缓解了药材供应的紧张状况。
二、中药材收购
建国前,城乡私营药店(铺),每年逢地产中药材采收旺季,在门前设专人收购。建国后,1955年,县建中药材经理部,负责全县中药材收购工作。1958年,县医药公司设中药材收购门市部,地产中药材收购量和收购品种逐年增加。
三、中药材加工炮制
建国前,全县城乡中药店(铺)对药材炮制较考究。按照《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法》等书的要求,不论饮片的刀切,或药味炙炒、浸泡、蒸煮、油炸等,完全用手工进行。建国后,50年代,县医药公司只供应生药材,由各医疗单位自行加工炮制。1960年,县医药公司选配药工20人,后增至30人,开始中药材加工炮制。由于药工技艺精湛,炮制规范,成为全地区中药材炮制先进单位。1967年,县医药公司由河北省安国县购进一台切片机,日切药物300余斤,1969年从漯河购进烟丝机一台,日切饮片1000余斤。1970年,省医药公司拨给一台平台机,日切药材4000余斤,基本满足了全县需求。1972年,从天津购进一部三个机头的平台机,不仅能日切药材5000余斤,并能切制香附、半夏、槟榔等难度较大的中药材。
第二节 西 药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西药始传入上蔡。民国时期,西药都是从国内各大城市购进。常用的西药针剂有:盘尼西林、阿托品、百尔定、六六、九一四等;片剂有:磺胺噻唑(大安)、磺胺嘧啶(西安)、阿斯匹林等;其它有:消炎粉、康复那新、维他赐保命、奎宁丸、十滴水等。
建国后,国产西药日益增多,本县医用西药,基本上均系国产。五、六十年代,抗菌素有:链霉素、盘尼西林、合霉素、氯霉素、金霉素等;还有非那西汀、大黄苏打片、旷乃定等和一些磺胺类药物;外用药物主要有:消炎粉、依比膏、碘酒、红汞、酒精、龙胆紫水等。
1982年,西药品种达906种,按药品形态共分为四大类:一水针类:271种,其中抗菌素40余种,磺胺类10余种,解热止痛类57种,维生素类30种,营养药类37种,心血管药30余种,二、片剂:448种。三、粉剂:102种。四、酊、水、油膏类85种。
第三节 药品生产
建国前,县城北街“仁德堂”眼药店生产的紫金锭、八宝拨云散、珍珠清凉散、加料拨云散、灵光膏等五种眼药,选料考究,疗效显著,远销省内外各地。建国后,1952年,报请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定名为“竹杆”牌眼药。1956年,改为公私合营。1957年,转为地方国营上蔡眼药厂。1959年,职工发展到130人,除生产紫金锭、清凉散等五种眼药外,还大量生产中成药、西药酊剂、水剂、油膏等几十种药品。年产值200万元,利润90万元。所产药品远销湖北、广西、内蒙、上海、北京、广东等29个省、市、自治区。1964年,经河南省四厅一局联合通知,并以卫生厅(64)卫药字第4号文件批准,紫金锭等五种眼药被定为名牌产品。1969年1月,该厂移交驻马店地区,并入 驻马店地区制药厂。
1971年春,医药公司组织8名工人建制剂室,生产四消丸、木香顺气丸、烂积丸等10余种中成药,并有兽用健胃散、大黄末等,大部分在本县销售。1976年春,医药公司建制药厂。地址在城郊薄庄,职工50余人,固定资产8万余元,流动资金10余万元,生产紫金锭、清凉散、八宝拨云散、四消丸、补心丹、霍香正气丸、豹骨酒、鱼腥草针、柴胡针、何首乌糖浆等20余种药品。1983年,因生产条件差、产品合格率低而停产。
1977年,倡导“三土四自”(三土:土医、土药、土验方;四自:自采、自种、自制、自用)。上蔡高中、塔桥中学、县食品公司、县兽医站、县人民医院和部分公社卫生院,先后建小型制药厂或制剂室,生产药品32种,其中有柴胡针、鱼腥草针、黄连素、氨基比林、庆大霉素等。由于生产条件差,药品质量低劣,1981年均停止生产。
第四节 药品管理
一、市场药品管理
1954年1月,县人民政府制发《上蔡县药品管理暂行规则》,由县卫生科对市场出售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965年,县卫生科查出医药公司假、劣、霉变、失效的中、西药品114种,价值22717.64元,全部销毁。1977年9月,卫生局对全县26个医疗单位的药库、药房进行检查。抽查中药64种,其中砂仁、杜仲、乌梅、石斛等7种系伪品;白术、牛子、冬花等17种药品,未经炮制而生整入药。西药发现有过期失效、风化、潮解、变质现象,分别进行了处理。1978年,县药品检查所抽查本县各制药单位的100份注射剂,合格率为39.7%。同年,卫生局配合工商管理部门没收、销毁了一些游医和不法药贩出售的伪、劣药品。1982年,卫生局对全县25个公社卫生院的制剂室进行整顿,关闭17个,限期整顿8个,并要求建立产品档案,做到五有:有生产标准、有审批手续、有操作规程、有投料纪录、有检验结果。同年7月,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取缔非法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的通知》。卫生局、药品检验所配合工商、税务部门组织调查组,查封了22家生产假药的单位。同年9月4日,遵照卫生部下达《关于公布淘汰127种药品的通知》,卫生局和医药管理局对全县各药品经营单位的淘汰药品登记造册,就地销毁。当年,全县共处理销售伪、劣药品的摊贩27人次,收缴、销毁126种假药,没收假证件34份,并对药品销售单位或个人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加强了市场药品管理,保障了人民的用药安全。
二、麻醉药品管理
1951年,县卫生科配合各级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查获药商、药贩出售的罂粟与烟毒全部焚毁。1953年7月6日,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对公私医药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的规定》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县卫生科对县卫生院及朱里、蔡沟、高岳等卫生所,核准编造购买、使用麻醉药品报告,发给麻醉药品卡片,按季度由地区医药公司供应。同时,规定了麻醉药品管理范围:1、阿片类:包括药用阿片、吗啡、可待因及其制剂;2、古类:包括从古柯树叶中提取的可卡因及其制剂;3、大麻类:包括印度大麻及其制剂;4、化学合成的制品:度冷丁、美散痛等。1956年,县核准各区卫生院使用麻醉药品。1964年,为严防滥用麻醉药品,实行专人专管、专柜加锁、专账记载、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制度。1979年,县卫生局根据卫生部《麻醉药品管理细则》,对县内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1982年,全县有县人民医院和23个公社卫生院使用麻醉药品。
第五节 药品检验
1978年前药品检验仪器很少。
1979年,药品检验仪器有: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酸度计、电动离心机、电热蒸馏器、紫外线杀菌灯、手提式高压消毒器、马弗炉、光电比色计、自动旋光仪、光电分光光度计。共检验8个项目。
1982年,建立中药检验室,主要检验中药材、中成药(膏、丸、片、丹、散)等。全县共有各种检验仪器25种34台。检验品种有注射剂、片剂、胶囊剂、栓剂、膏剂、混旋剂、糖浆剂。
第六节 机 构
医药公司 1954年,在县土产公司设立中药材批发部。1955年,建立中药材经理部。1956年,建立医药公司。1957年,另建中药材公司。1958年4月,中药材公司并入医药公司,归属商业局领导。1980年,建立上蔡县医药管理局,医药公司属之,成为政企合一单位,人员174人,内设人事股、财计股、购销站、办公室。在城关设有中药批发部、西药批发部、药材收购部、南街医药零售部、三八药店、五四青年药店等6个经营单位,并在蔡沟、朱里、洙湖、百尺、杨集、和店、华陂等7个乡设医药批发部。1984年11月,撤销医药管理局,改称县医药公司,成为县直一级机构。止1985年底,人员增至211人。
药品检验所 1978年10月,建药品检验所,地址在县卫生局院内。1982年,全所职工共5人,其中副所长1人、中药师1人。设有无菌检验室、化学药品检验室、中药检验室、中药材标本室和精密仪器室。1985年,人员增至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人(中、西药师2人、中、西药剂士2人、检验员1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