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木保护
第一节 护林措施
一、护林组织
1967年,全县各公社建立护林组织,并在《乡规民约》中,把爱护林木作为重要一条。1982年各公社均建立了护林领导小组。
二、护林办法
1962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布告,明文规定对毁林者实行“一三·五”的处罚办法,即:毁树一株、保栽三株、罚款五元。1982年12月12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的布告》,大杀毁林歪风。1982至1983年,县人民政府向全县植树单位和个人颁发林权证;1984年,各乡普遍对护林工作做了具体规定。1985年1月26日,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宣传和严格执行森林法的通知》。
三、毁林案件处理
1983年1月14日,县召开1500多人参加的处理毁林案件大会,对百尺乡百尺大队以党支部书记为首,集体乱砍滥伐道路林1100株的毁林事件进行了处理。该大队支部书记、会计、治保主任均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依法逮捕,公社住队干部和大队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效地制止了毁林歪风。1983年5月23日,县在城郊公社召开各公社党委书记,城郊公社大小队干部参加的处理毁林案件大会,对城郊公社绳李大队领导班子乱砍滥伐大队林场果树的事件进行公开处理。城郊公社抓林业生产的管委副主任撤销职务,大队支书、大队长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依法逮捕,治安主任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依法拘留,副大队长撤销职务、依法拘留。
第二节 林木病虫害及防治
上蔡林木的害虫有:金龟子、叶甲、蜡蝉、天牛、叶蝉、尺蛾等30科,88种。其中以金龟子、叶甲、蜡蝉等危害最重。60年代末至70年代,金龟子虫害暴发,危害加拿大杨、榆、梨、苹果、大官杨等树。1975年后,大量发生斑衣蜡蝉,主要危害臭椿、苦楝、杨树。1979至1985年,全县榆树普生榆兰金花虫,大部榆树呈半枯死状态,严重影响生长。
上蔡林木主要病害有:泡桐丛枝病、黑痘病、花叶病;毛白杨褐斑病、煤污病、锈病、根癌病;大官杨溃疡病、黑斑病、腐烂病;柳树叶锈、褐斑病;刺槐白粉病、叶斑病;榆树疽病、花叶病;臭椿煤污病,苦楝褐斑病,意杨、沙兰杨黑斑病,水杉赤枯病等。
林木害虫的天敌有:螳螂、草蛉、瓢虫、虎甲、步甲、姬蜂、茧蜂、寄生蜂、寄蛇、白僵菌等18种。对天蛾榆兰、叶甲、飞虱、蚜虫、天牛幼虫、金龟子、毒蛾等害虫的生长起着很大的抑制作用。
药物防治:1962至1981年,林木病虫害防治仅限于苗圃。包括用6%的可湿性六六六粉对土壤消毒,用1%的六六六粉防治苗圃杨树天社蛾、柳树叶甲、黄刺蛾,用波尔多液防治苗木立枯病等。
1981年4月,县设立森林病虫测报站。
1982年4月下旬,县派技术员到百尺公社下地韩、无量寺公社竹园张和蔡沟公社大朱3个大队及社办林场,用3%的呋喃丹粒剂和40%的氧化乐果乳剂开展防治榆兰金花虫试点工作。共防治白榆11800株,其中有呋喃丹防治10500株,用氧化乐果防治1300株。防治10天后检查:施呋喃丹虫口减退率为90.71%,环涂氧化乐果虫口减退率为82.85%,后逐步在全县推广。
1983年5至6月,百尺乡林场用1%六六六粉喷撒杨树苗圃100亩,防治杨扇丹蛾,虫口减退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