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随着经济发展规模的扩大和经济部门的增多,先后设立了一些专门的经济管理监督机构,使经济在宏观控制和专门机构具体协调下,有计划按比例地平衡发展。到1985年,担负经济监督管理的主要机构有:计划经济委员会、统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标准计量所。
第一章 计划管理
1951年,设财政经济委员会,有专人分管计划工作,负责国民经济(主要是农业生产)计划的制订;1954年3月,设计划统计科,负责编制农业生产方面的计划,对经济实行计划管理;1955年,设立计划委员会,编制计划的内容包括工业、农业、商业、基本建设、劳动工资、交通邮电、物资、财政金融、税务等方面。1967年,计划委员会撤销。1985年,计划委员会与经济委员会合并为计划经济委员会。
编制的计划分长期、中期、年度计划三类。
长期计划,是县根据国家长计划短安排的要求所制订的综合性的十年或七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由于这种计划跨越的时限较长,具体实施的不多,以致计划流于形式。中期计划,一般是县按照国家制订的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指标而制订的五年计划,这种计划是对国家五年计划的落实。例如“六五”期间,根据国家“六五”计划的要求,县制订了《1981-1985年上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内容包括工业、农业、粮食购销、主要商品收购调拨、财政支出、重点科研项目、教育事业、文化、卫生、人口计划等。除了综合的五年计划外,还有其它的中期计划,例如《1973-1975年以粮为纲全面发展规划》、《1975-1977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1978-1980年农业发展规划》等。
年度计划跨越时限短,抓落实的条件充分,因而每个年度计划都得到了落实。上蔡县年度计划的制订始于1957年。这年粮食计划总产量18401吨,实际完成17925吨,占计划的9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计划1672.1万元,实际完成1864.5万元,占计划的111.7%。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的最后一年)计划粮食总产量185675吨,实际完成160838吨,完成计划的86.7%;工业总产值计划483.98万元,实际完成411.2万元,完成计划的85%。1970年(“三五”计划的最后一年)计划粮食总产330895吨,实际完成284490吨,完成计划的86%;工业总产值计划976.6万元,实际完成961.4万元,完成计划的98.4%。1975年(“四五”计划的最后一年)计划粮食总产347695吨,实际完成321885吨,完成计划的92.5%;工业总产值计划2342.1万元,实际完成2112.3万元,完成计划的90%。1980年(“五五”计划的最后一年)计划粮食总产310000吨,实际完成224970吨,完成计划的72.6%。工业总产值计划3600万元,实际完成3600万元,完成计划的100%。1985年计划农业总产值30000万元,实际完成26878万元,完成计划的89.6%;农业总产量392590吨,实际完成321267吨,完成计划的81.8%;工业总产值计划5320万元,实际完成6496万元,完成计划的121.6%;财政支出计划1475万元,实际支出3213.5万元,占计划的217.8%;人口计划达到1112777人,实际达到1099562人,占计划的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