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迷信 陋习
第一节 迷 信
(一)占卜、相面、算卦、下神 民国时期,县城、集镇的街头巷尾,占卜、相命、算卦、下神者到处可见。占卜又称占课,摇课。人有灾难,便登门问吉凶。占课时,以制钱5枚,放入手中,轻摇撒落桌上,接连三次,占课者依照钱的正面、反面推断祸福,骗取钱财。相命者有的摆摊街口,有的牵骆驼走村串镇。相命时,观看五官、手指纹,呓诌所谓人之吉凶祸福。为骗钱财,故意危言耸听。民国34年(1945),百尺乡有个30余岁梁姓男子,相面的说他只能活45岁,梁某终日忧郁寡欢,坐以待死。但结果,梁某80余岁还依然健在。算卦者多用抽签,掐八字等推断祸福以骗取钱财。建国后,占卜、相命、算卦者的活动曾一度收敛。进入80年代以后迷信活动又有所抬头。
除上述之外,还有一些巫婆、神汉,公开装神弄鬼(即所谓下神),给人治病以此骗钱。巫婆、神汉下神时,须备供品,烧香烧纸,付给钱物。
(二)看风水 建国前,上蔡人民笃信风水,认为风水好坏,关系到人生吉凶,后代盛衰。故在修房建屋、迁坟筑墓等之前,都要请阴阳先生看风水。路冲住宅,路端墙上须嵌一块砖,上刻“泰山石敢当”。主房低于前面邻房,于屋脊上必建一小砖亭,上写“吉星高照”,认为以此可以祛灾降福。修建大门更为讲究,前不能应水头,后不得照应屋山。迁坟筑墓必选好阴宅。农村建窑,窑门不能对准就近村庄等。建国后,仍有不少人信风水,建房和殡葬时请人看阳宅和阴宅的。
(三)许愿、还愿 群众迷信鬼神,一遇天灾人祸,或欲达到某种目的时,即求神拜佛,烧香烧纸,祈祷许愿,以期逢凶化吉。许愿有许刀头(猪肉一块)的,许活猪活羊的,甚至有许大戏一台或二台的。一旦巧合应验,就要按原来许下的诺言兑现。所谓“还愿”。
(四)求雨 建国前,每逢久旱不雨,农民往往求神降雨,俗称求雨。其方式县内各地不同。(1)扫坑求雨:老婆几十人,头戴柳条圈,到坑沿烧香纸祷告以后,用笤帚边扫坑边唱着“扫的扫,嗡的嗡,三天以后下满坑”的顺口溜。(2)上山背雨:每当旱象严重,前往乐山(确山县境)或嵖岈山(遂平县境)背雨者成群结队。到达山地,摆供品,烧香纸,祈求山神赐降雨水,并将带去之瓶灌满山水,封牢装袋,背在背上,星夜而归,再备供品、香纸,至村内庙中祷告,并将背的山水倾洒神象周围。(3)擂马子求雨:在龙王庙或其他庙神旁边,敲打大鼓,声声不断,昼夜不停,祈求降雨。还有用晒神、掏井、许愿搭台唱戏等多种形式,祈求降雨的。
第二节 陋 习
(一)吸毒 清末,鸦片(俗称大烟)传入上蔡。开始时在城镇中有少数官绅及富家子弟嗜吸成瘾。之后,蔓延到农村。部分农村曾一度种植罂粟(制鸦片的作物)俗称种大烟。民国30年(1941),东岸一带几乎人人打吗啡针(俗称扎烟针),国民政府虽多次下禁烟令,但官吏吸毒者多,实属掩耳盗铃,禁而不止。建国后,政府颁布禁烟禁毒令,严惩贩卖毒品者,集中吸毒者强迫戒烟,50年代后期,吸毒者已绝迹。
(二)赌博 赌博恶习,在县境民间风行已久。建国前,赌博有“推牌九”、“带宝”、“打麻将”、“掷骰子”、“摸纸牌”、“带黑红宝”等等多种形式。不论官场、民间,不计春夏秋冬,到处有赌博活动,尤以冬春和古庙会上赌者最多。旧时,有以赌博为业的赌棍,有靠开赌场“打头”(即收款)为生的庄头。因赌博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沦为偷盗、抢劫者屡见不鲜,对人民、对社会危害极大。建国后,政府严令禁赌,赌博之风一度消除。1980年后,由于禁赌不力,赌风再次刮起。1982年,政府多次印发禁赌布告,并严厉打击,赌风有所收敛。
(三)缠足(裹脚)民国初年,妇女沿袭旧俗有缠足的陋习。女孩长到五六岁,母亲便迫使其缠足。经长期紧缠,骨骼变形,脚背隆起,五个脚趾成尖笋状,走路一扭一扭的。是时,妇女以脚小为荣,脚大为丑。缠足是妇女一生中一大痛苦,并严重影响家务、农业劳动。民国10年(1921)后,政府倡导妇女放足,县成立放足委员会,查禁女孩裹脚。民国20年(1931)后,妇女裹足之陋习渐被废止。
(四)娼妓 民国时期,城镇出现少数暗娼,恶化社会风气。民国27年(1938),县城有外来娼妓潘家班和扬家班,名妓有“黑牡丹”、“白牡丹”、“小白鞋”等,建国后,政府严令查禁,明、暗娼妓已基本绝迹。80年后有所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