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妇女组织
第一节 妇女救国会
受“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的影响,民国15年(1926),以石芳秋、陈傲寒为首,组织了上蔡县第一个妇女组织-上蔡县妇女救国会。当时有会员50多人。她们提倡剪发、放足、进校读书,宣传“反剥削、争自由、男女平等,无产者联合起来,受压迫妇女团结起来,反对童养媳,反对一夫多妻,争取男女平等”。民国16年(1927),北伐军至蔡,妇女救国会举行游行,发表演说,有力地声援了革命军。民国19年(1930)上蔡县妇女协进会成立后,该组织解体。
第二节 妇女协进会
民国19年(1930),国民党上蔡县党部主持成立上蔡县妇女协进会。会长魏国馨。下设宣传、组训、福利等组织。妇女协进会在放足、剪发、解除妇女痛苦等方面,做了不少有益工作。民国36年(1947),有妇女代表69人。1949年,上蔡全境解放,该会解体。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1950年6月,召开上蔡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0人,成立了上蔡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林英任主任,王英任副主任。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婚姻法》,会后在全县掀起了宣传贯彻《婚姻法》的高潮。随着《婚姻法》的深入实施,到1952年12月,男女自由结婚的有2812对,因父母包办结婚而又自愿离婚的1954对,解除旧时婚约的2583人,改善家庭关系的375户,寡妇改嫁的783人。1953年后,买卖婚姻、纳妾、童养媳之类的陋习已基本消失。
1956年10月7日,召开上蔡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60人,列席代表7人。会议讨论通过了任桂兰作的《六年来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选出了新的妇联执行委员会和出席省妇联会的代表,任桂兰当选为主任,李秀真为副主任。会议制定了今后妇女工作任务,号召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
1959年上蔡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上蔡县妇女联合会。
1959年9月18日,召开上蔡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人,列席代表6人。李秀真当选为副主任。大会审查了第二届执委会3年来的工作,部署了以后的工作任务。
1964年7月25日,召开上蔡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60人。王姣作《关于几年来的妇女工作总结与今后的任务》的报告。改选了县妇联会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王姣当选为主任。选出出席省妇代会代表,通过了大会决议。
1967年以后,由于“文革”的冲击,妇联会瘫痪。
1973年2月恢复妇联会,下设办公室、福利部、宣传部。
1973年5月,召开上蔡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671人,特邀代表30人。大会认真总结了多年来妇女工作的经验,深入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部署了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新的妇联委员会。教玉真任主任。王悦芝、曹秀英任副主任。
1979年11月25日,召开上蔡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633人,特邀代表30人。大会听取了教玉真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上蔡县第六届妇联会。教玉真任主任,胡爱任副主任。选出了出席省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1984年12月22日,召开上蔡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643人,特邀代表20人,列席代表15人。会议由傅华代表六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了县妇联第七届委员会。傅华、王娟、王淑兰当选为副主任。大会还传达贯彻了省妇联代表大会精神,总结交流了1979年以来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开展少年儿童工作的经验,部署了以后妇女工作的任务,强调指出改进各级妇联工作作风的问题。
1984年,经过体制改革,县妇联设办公室、少儿部、权益部、宣传部。1985年1月,为加强法制工作,成立了法律顾问小组。
乡镇妇联组织始建于1950年,每乡镇设主任1人,委员7-9人。1958年前,村设妇女委员1人,以后又设妇代会主任1人,委员5-7人。1979年以后,县直商业局、一工局、二工局、粮食局、县医院、化肥厂、公安局、电业局、县供销社、乡村企业管理局、烟草局等都建有妇联会,设主任1人,委员7--11人。
建国以后,县妇联及各级妇女组织在领导、组织妇女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方面,在宣传贯彻《婚姻法》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在争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活动中都与男子平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真正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特别是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妇联及各级妇女组织,积极组织妇女开展以尊老爱幼、家庭和睦、计划生育、邻里互助、教育子女等为内容的“五好家庭”活动,到1985年涌现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的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6名,受到省妇联表彰的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24名、五好家庭12户;受到地区妇联表彰的先进集体36个,先进个人207名,五好家庭45户。